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请律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9:21:26 201 人看过

1、从常理上看似乎很简单,其实蕴藏着复杂的法律关系的案件,最好请律师。

有些案子表面上看好像很简单,用普通的常理就可以讲通,但实际上却因蕴含着复杂的法律关系,需要严格地把握法律程序和诉讼技巧,如诉讼主体的确定,诉讼请求的提出,证据的收集、选择等,都要精心策划。有些人贪图省钱,找几个律师咨询一下或者到书店里买几本法律书一看,临阵磨枪,不委托律师,结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小失大,把能赢的官司也打输了。

2、证据材料不全、漏洞大,定性模糊的案子,要请律师。

相当多的案子都是证据不全、材料存在矛盾,疑点众多或定性处于两可之间。这种案子回旋余地大,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是律师最能起作用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律师细致、认真和谨慎。当事人要特别注意不要只想听好承诺,满足于律师大包大揽,而对持真正认真、谨慎的态度的律师,以为是吃不准案子。结果会误大事。其实只有能看出病的人,才能真正治好病。

3、平时请律师更重要的,未雨绸缪。

俗话说:防患于未然,才是万全之策。许多当事人在遇事(纠纷)时才去请律师,认为平时请律师没有用,是摆设,认识不到请律师的很重要性其实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在平时,特别是在签协议、做出重大决策时,不请律师,而是在出现纠纷时才请律师,有时虽然花了大量的代理费和诉讼费,但木已成舟,律师费尽心思仍无力回天。所以在日常事务中请律师,花钱少,省力气,保平安,才是更重要的。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谁能在当事人被羁押的情况下为其聘请辩护律师
    一、聘请辩护律师的时间节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据此,当事人在接受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起,即有权委托刑事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虽然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但当事人是否有必要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作辩护人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所王*僧律师专门撰写了《刑事案件,律师介入宜早不宜迟》一文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因此本文不再赘述,只须再强调刑事案件牵涉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显然是对当事人命运毫无胜算的“豪赌”。二、谁能在当事人被羁押的情况下为其聘请辩护律师?当事人在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时候,当事人由于失去了人身自由而无法聘请律师,只能依靠在外面的亲友来为其物色辩护律
    2023-12-19
    327人看过
  • 当事人必须在哪些情况下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未购买交强险;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报警?报警时应当告知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造成的损害等事项。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时应当告知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造成的损害等事项,报警察后,还需要报保险公司。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2023-07-04
    12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办案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人员,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只要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应当自行回避,而且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就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是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或者是这些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其中包括是他们的丈夫、妻子、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姊妹的。有这种情况的案件显然是不能再由他们办理。作为案件的办案人员,同时又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无论作出怎样的判决,其公正性都将会受到怀疑,同样也不会让人信服。因此,法律要求他们自行回避。另外,案件的其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办案人员及其近亲属虽然不
    2023-06-14
    1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
    2023-04-29
    36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
    律师限制会见的三种情形: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2、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4-05-11
    16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拘留当事人?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打架是根据情节来判定法律责任的,情节比较轻的构不成犯罪行为的,一般公安机关不会进行处罚,会教育一下;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已经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法律法规处理,不过在得到对方谅解的时候,也是可以减刑处理的。一、有脑梗高血压人能不能拘留有脑梗高血压人是可以拘留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如果有这些情况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所以可以看出,在法律规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里,没有脑梗高血压患者。二、网赌笔录后
    2023-03-11
    131人看过
  • 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可获得司法救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3条规定,诉讼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2、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3、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4、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5、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6、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7、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8、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9、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10、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11、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12、正
    2023-05-01
    475人看过
  • 在哪一些情况下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024-05-08
    437人看过
  • 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应当降低车速?
    机动车遇到下列情况下应当降低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2024-07-27
    301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情形:1.自侦部门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律师意见。2.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批准逮捕时,可以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3.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2014]346号【发布日期】2015-01-19【生效日期】201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司法解释【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法[2014]346号为切实保障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立案信息。辩护律师查询时,应当提供本人姓名、律师
    2023-08-08
    338人看过
  • 防卫过当在哪些情况下成立
    (一)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的存在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它是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也是构成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才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三)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四)防卫出于防卫的认识与防卫的目的。防卫须出于防卫认识与目的是防卫过当成立的条件之一。(五)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4-05-08
    10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哪些情形下应当减刑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1、“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2、“立功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情形: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
    2023-04-06
    444人看过
  • 如何在当事人离婚的情况下申请再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
    2023-03-28
    125人看过
  • 外资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终止?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整理如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一)经营期限届满;(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四)破产;(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2023-06-06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仲裁员在哪些情形下,必须回避申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申请仲裁员回避是仲裁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仲裁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时,应当回避,不得担任案件的仲裁员。我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
    • 哪些条件假释申请当事人应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
    • 哪些情况下人民为当事人指定辩护律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1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果没有明确的特别授权,律师的行为是无效的。
    • 在哪些情况子下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解决途径,行政相对人可以任意选择一种救济方式。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而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结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因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并作出裁判后终结,但在诉讼进行中,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无法进行,或者继续进行下去没有意义时,也应当终结诉讼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民事诉讼是因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主张一定权利而引起的。如果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就使诉讼失去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