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21:33:32 378 人看过

律师解答:

有期限。

交通事故做二次鉴定有期限。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鉴定申请,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几次为限
    对交通事故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就可以提车。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具体如下:1、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2、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押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及5天的通知取车期限),但如果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话,那么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最高可延长至65天(60天检验、鉴定期限及5天通知取车期限)。“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
    2023-06-25
    176人看过
  • 法医鉴定第二次做有时间限制吗
    一、法医鉴定第二次做有时间限制吗在法医鉴定的过程中,若需要进行第二次鉴定,可以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二、法医鉴定能否重新申请对于法医鉴定的结果,若当事人有异议,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1.法律并没有对重新鉴定的次数进行限定。只要有一方对鉴定结果持有异议,就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但2.是否准许重新鉴定,最终决定权在于法官。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是否准许重新鉴定。三、重新申请法医鉴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
    2024-07-14
    500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损伤鉴定几次可以做
    发生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次数的规定是:单就同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只可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在法院诉讼阶段,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且法院准许的,可以进行第二次伤残鉴定(重新鉴定)。鉴定应当在15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一、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
    2023-03-08
    19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要做鉴定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4、委托人的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二、交通事故需补充鉴定的情形(一)、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2-20
    142人看过
  • 二次鉴定医疗事故提起时间有限制吗?
    一、二次鉴定医疗事故提起时间有限制吗?二次鉴定医疗事故提起时间有限制的。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二、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是什么?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
    2023-06-16
    2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第二次鉴定多久失效,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第二次鉴定多久失效没有规定,但有鉴定时效。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法院对交通事故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之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蓄意刹车导致交通事故算交通肇事么蓄意刹车导致交通事故算交通肇事,不但属于交通肇事,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蓄意刹车属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因此由其承担全部责任,此时如果因为这个行为导致后车追尾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
    2023-12-18
    105人看过
  • 被告有权做二次鉴定吗
    一、被告有权做二次鉴定吗理由成立可以,否则法院不会同意做二次鉴定。二、文书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文书司法鉴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3、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4、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5、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腿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文件的识别;6、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及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7、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黏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8、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9、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进行检验(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资格证、结婚证等证件)。三、如何申请办
    2023-06-06
    3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二次伤残鉴定需要哪些鉴定步骤
    一、交通事故二次伤残鉴定需要哪些鉴定步骤1.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为了保证交通事故能够尽快解决,重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的,可以有原来的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二、什么时候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才有效交通事故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好。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内做
    2023-09-17
    2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是否有法定期限限制
    一、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是否有法定期限限制有时间限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进行伤残鉴定流程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检验、鉴定结论交予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2023-08-11
    296人看过
  •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是第一次手术做伤残鉴定还是第二次手术做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一、工伤伤残头部缝九针鉴定标准具体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2023-04-05
    29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情可不可以第二次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情可不可以第二次鉴定交通事故伤情能第二次鉴定,但需要自费。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可否认定工伤1、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情况下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2、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2024-01-24
    231人看过
  • 一般交通事故鉴定和重大交通事故鉴定期限区别在哪
    一般来说一般交通事故的鉴定期限是在二十日之内,而重大交通事故如果需要的比较久可以申请再延长十日。1、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2、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
    2023-03-16
    2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做鉴定要做哪几项
    一、交通事故做鉴定要做哪几项交通事故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几项:1.尸体检验: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进行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2.成伤机制鉴定: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3.伤残评定:根据受害者的损伤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伤残程度鉴定。4.酒精含量检验:对肇事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检测,以确定其是否酒驾或醉驾。5.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对事故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6.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确定事故车辆是否存在机械故障,并分析其对事故的影响。7.车辆定型鉴定:确定事故车辆的型号、配置等信息。8.痕迹鉴定:对事故现场和车辆上的痕迹进行检验,以分析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9.指纹鉴定:在交通事故逃逸等案件中,通过指纹鉴定来锁定嫌疑人。10
    2024-03-16
    3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二次理赔是否还需再次鉴定伤残
    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人体损伤程度通常需经过一次鉴定即可。对于此类损伤,受害者应在经医师完成全部治疗后进行鉴定,其后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应以上述鉴定结果为主。若受害方或有关当事人对此次检验报告或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同一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同一鉴定事项,给予受害者获得重新鉴定的机会仅限于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
    2024-08-1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第一次笔录做第二次, 第二次又第二次做笔录有时间限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9
      没有时间限制因为要作两到三份笔录,一般第一份笔录在事故现场都有有可能记录。因为第一份笔录最重要。是事故原实笔录。出现交通事故指要打了事故电话122事故科报警电话,等到处理事故的警察到了,先对案情分析,化情责任归属,如有受伤的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处理完现场就对造事人询问笔录,再对受害人在作事故调查,如受害人因伤住院办案交警去医院核实情况或取笔录,要是被伤人的情况十分严重,作不了笔录话,等到伤情稳定再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有第二次鉴定作用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3
      交通事故伤情能第二次鉴定。交通事故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出现鉴定人员或者机构不具有资质、故意作虚假鉴定等情形的,可以进行二次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可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鉴定人员或者机构不具有资质、故意作虚假鉴定等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
    • 交通事故二次起诉都没有做伤残鉴定,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5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交通事故起诉前没有做伤残鉴定该怎么办,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
    • 交通事故中做法医鉴定最多做几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从医学角度讲,如果是做伤残鉴定,医学上的功能恢复期普遍认为以三个月为佳;如果是做伤害鉴定,有可能构成重伤的,也需要在伤后三个再做鉴定,因为重伤一般都是以功能障碍来定的;如果没可能构成重伤,那么建议在伤情稳定之后,完全恢复之前鉴定,尤其是轻微伤的鉴定,强烈建议在伤后立即鉴定,由于这种损伤恢复时间短,恢复效果好,过晚鉴定对伤者非常不利。 当然,伤残鉴定和重伤鉴定也可以尽快去鉴定,即使不可能立即出具鉴定
    • 车祸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8
      车祸做二次鉴定有期限。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鉴定申请,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