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物的哪些瑕疵担保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30:29 163 人看过

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是指出卖人一方移转财产给买受人时,应担保该财产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有瑕疵,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当的责任。

一、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就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针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方式。

针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仅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至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成立的情况下,其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可以类推适用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民法典并未作出明确指示,不过学界及实务界不乏有这样的观点。

二、暇疵担保责任的含义是什么

暇疵担保责任的含义是指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所有权或处置权的合法性和质量承担的担保责任。委托人有义务保证本人对委托拍卖的物品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保证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瑕疵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由卖方和拍卖人在合同中约定。瑕疵担保责任分为权利瑕疵担保和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权利瑕疵担保是指当拍卖标的物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不能移交给买受人时,委托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是,虽然卖方的权利没有瑕疵,但卖方作为买卖标的物有瑕疵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三、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1、主张减少价款

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价款的减少数额应依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而定,原则上应为有瑕疵标的物的实价与无瑕疵之物的买价的差额。

2、主张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出卖人可规定相当期限,催告买受人于该期限内作出是否解除合同的表示。买受人于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解除合同表示的,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

(2)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3)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4)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以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3、请求更换、修理,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

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标的物属于种类物的,买受人亦可要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瑕疵的替代物。

4、主张损害赔偿

标的物缺乏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者出卖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买受人因标的物瑕疵或者缺乏品质而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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