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设计师作品的主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53:29 379 人看过

1、设计师作品的所有权是谁,职务作品的所有权一般取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何协商(1)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所有权是单位工作人员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的文艺作品指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职工)享有。工作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使用的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二)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工作人员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科技作品或者由本单位承办的其他组织。科学技术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本单位的服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单位享有其他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作者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专业作品给予奖励。,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的;(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服务作品。岗位工作与法人工作相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合作作品作者的人是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著的作品,著作权(版权)应当认定为全体合著人共同享有;其中各组成部分可以分别独立存在的,各组成部分的著作权(版权)由各组成部分的作者分别享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其法律特征为:1、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2、各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分享权利、分担义务;3、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即使“合成作品是按份共有”这一说法成立,也不能认为“按份共有的著作权作者”的著作权仅限于自己创作的部分,而不能就合成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综上所述,一方面,合作作者就合成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但一般来说,不是平等地享有著作权
    2023-02-14
    112人看过
  •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谁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2、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3、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给予作者奖励。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1、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与职务作品不同,职务作品是作者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往往与作者本职工作相关。2、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3、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1、合作作者条件:(
    2023-04-27
    62人看过
  •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谁
    一、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谁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原创作者酬劳。除汇编作品外,还有一种看起来类似的作品叫做合作作品。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第一,汇编作品的作者不需要在所用的作品基础上进行创新,而合作作品的作者们需要有明确的创作欲望,而不是单纯的把成型作品汇集到一起。第二,汇编作品里的每一篇作品都可以区分开来,读者都知道每篇作品的出处和创作人,而合作作品的成果有时候不可分,有时候可以分。因为合作作品的创意也许是作者们达成共识得到的。第三,汇编作品在发表的时候,是要以汇集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发表的时候要以所有参与作者的名义一起发表。二、汇编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2023-04-18
    478人看过
  • 合作作品作者的人是谁?
    一、合作作品作者的人是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著的作品,著作权(版权)应当认定为全体合著人共同享有;其中各组成部分可以分别独立存在的,各组成部分的著作权(版权)由各组成部分的作者分别享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其法律特征为:1、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2、各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分享权利、分担义务;3、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即使“合成作品是按份共有”这一说法成立,也不能认为“按份共有的著作权作者”的著作权仅限于自己创作的部分,而不能就合成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综上所述,一方面,合作作者就合成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但一般
    2023-04-29
    390人看过
  • 谁是作品出租权的主体
    1、谁是作品出租权的主体作品出租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作品出租权的权利人,即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它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普通主体,即真正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原主体和继承主体;另一种是特殊主体,一般是指通信作品的相邻权利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主体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发行权和出租权所谓发行权,是指为满足公众对作品的需求,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品的权利。在著作权法修改前,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租赁作为一种发行方式。虽然表面上看,分配权和租赁权并不冲突,著作权法的一个基本理论很难解释:“权利穷竭”即“一次发行权穷竭”德国第17条第(2)款解释了这一点:“如果作品的原作或复制品经传播范围内的权利人同意,以转让方式进入流通领域在这部法律中,作品的再传播是允许的,“也就是说,如果作品的原作或者复制品被出租或者出售,其他人可以不受著作权人的
    2023-05-07
    220人看过
  • 委托设计作品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委托人的行为若构成侵权只能是直接侵权,对于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我国理论界有很大分歧,有的主张著作权直接侵权应实行无过错责任,有的主张著作权直接侵权应实行过错责任。从审判实践审理委托作品侵害第三人著作权的案件来看,法院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审理法院以委托人、受托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从而认定其有过错而判决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下列两种情形的著作权归属有其特殊性:1、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的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讲话人或者报告人可以依据约定向执笔人给予适当的报酬。2、当事人合意以某人的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于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被记载的人所有。一、委托人是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在委托作品侵害第三人著作权时,委托人是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还是间
    2023-02-18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闺蜜是一名设计师,昨天刚发表了新作品,职务作品个人作品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0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的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
    • 闺蜜是一名设计师昨天刚发表了新作品职务作品个人作品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5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的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
    • 设计作品著作权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在原合同约定设计内容使用的范围内使用都没有问题。可以和乙方协商。
    • 摄影作品的侵权主体是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摄影作品的摄影作品的侵权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合法的组织。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
    • 著作权法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谁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0
      《著作权法》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我国的汇编人。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利是归属于汇编的作者的,但是如果是汇编的作者和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是委托其汇编的人存在约定的,那么著作权就不会归属于我国的汇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