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与要约邀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9:43:28 350 人看过

1、要约的效力。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2、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邀请终止与承诺失效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而要约撤回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要约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
    2023-07-15
    113人看过
  • 对要约相关概念的解答:要约邀请、要约条件、承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废约与要约撤回有什么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从表现形式上看,受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之前,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要约撤回,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是要约撤销。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必须要准确记忆,要求受要约人要有两个并列的条
    2023-07-05
    452人看过
  • 如何确定要约及邀请和承诺的区别
    一、如何确定要约及邀请和承诺的区别(一)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二)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三)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四)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二、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分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2023-05-03
    179人看过
  • 怎么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
    (一)在目的上、效力上的区别《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从条文中可以看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目的不同,要约是为了唤起他人的承诺,要约邀请是为了唤起他人的要约。在要约的两个要件中,内容是否具体确定,并不是要约与要约邀请最根本的区别。因为,要约邀请也可能是内容具体明确的。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要约将成立合同的最终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而要约邀请将成立合同的最终权利留给了邀请人自已。但这种区别,并不意味着要约邀请没有丝毫拘束力。包括合同条款的要约邀请如同要约一样,也可以发生实质拘束力和形式拘束力。(二)在内容上的区别要约在内容上都是具体确定的,要约包含了合同的必要之点,即包含了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可能包含合同的必要条款,也可能不包含。
    2023-02-16
    293人看过
  •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为什么邀约
    认为订立该条款是根据公平原则定出来的,因为你作为要约人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作为承诺人他这就有权利在承诺期限里作出承诺或拒绝。如果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还可以撤销,那么这是对承诺人的一种不公平。因为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经济交往中,法律也会注重保护交易的顺利发展,而不会阻碍交易的形成;如果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却又撤销了要约,这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践踏,也不利益经济交往的进行;出于这些考虑,法律有此规定。所以,确定了承诺期限,就等于要约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不撤销,规定承诺期限是要约人放弃撤销权的表示。比如,有的要约中这样规定:“6月7日后价格及其他条件将失效”。要约中的“6月7日”就是承诺期限的最后一天。这种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请按要求在3天内将水泥送至工地”、“请在15日内答复”、“3个月内款到即发货”等都属于规定了承诺期限。规定了承诺期限就相当于以明示的方式放弃了撤销
    2023-06-15
    342人看过
  • 如何分辨要约与邀请?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另一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只要不给对方造成信任和利益的损失,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约发生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要有一定的约束力。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一)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了某种行为为要约或要约邀请,即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例如,依据《民法典》第473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据此,对这些行为一般应认定为要约邀请。(二)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作出区分。这是指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行为主观上
    2023-07-08
    11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要约邀请承诺合同是不是是有效的
    通常来说,要约邀请承诺合同只要行为人具备相应行为能力并且合同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就具有效力。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订立合同。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的
    2024-08-17
    173人看过
  • 要约邀请与要约有哪些区别呢?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如下: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问题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
    2023-08-02
    104人看过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法律上的影响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应在一定时间内受到相应约束,不得随意撤销或撤销。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的,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2、要约不同于要约邀请的内容。要约是要约人签订合同的意思,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别人给自己发要约,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既十分重要,又相当复杂,各国立法和实践主张也不完全一致,因此,对招标、投标、悬赏广告等行为性质的认识也不尽相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理论和实践,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根据法律规定区分,即如果法律规定某行为为要约邀请或要约,应依其规定处理。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有此规定;(二)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区分。例如,如果当事人在其订约建议中申明“以我方最后
    2023-07-08
    322人看过
  •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之处?"
    该段内容讲述了要约和邀请表示的区别。要约表示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邀请表示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同时,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1.意愿表示是指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为了订立合同。邀请表示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要约和邀请表示在合同订立中的作用是什么?要约和邀请在合同订立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邀请则是指发出邀请以邀请对方参加某一活动或提出某一请求。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和邀请是两个常见的行为。首先,要约是合同订立的
    2023-08-26
    120人看过
  • 如何认定要约与承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
    2023-03-30
    106人看过
  • 招标是邀约邀请还是邀约
    属于,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一、要约邀请主要有哪几种要约邀请的方式主要有:(一)寄送的价目表。寄送的价目表,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都认为是要约邀请。(二)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特殊买卖方式。一般认为,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出价为要约,拍卖人击槌(或者以其他方式)拍定为承诺。拍卖人在拍卖前刊登或者以其他形式发出拍卖公告、对拍卖物的宣传介绍或者宣布拍卖物的价格等,都属于要约邀请。(三)招标公告。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的方式,广泛应用于货物买卖、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四)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或者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说明文书。(五)商业广告。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
    2023-03-25
    66人看过
  • 投标邀请书是不是要约邀请
    投标不是要约邀请,投标本质上是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一、什么是招标投标买卖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建设单位)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中国招标承包制的组织程序和工作环节主要有:(一)编制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在招标申请批准后,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及说明、实物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对工
    2023-04-11
    119人看过
  • 要约邀请不等于要约
    (案例〕正在兴建某住宅小区的工程公司突然接到河沙供应商的加急电报,该电报称:因连降大雨,致使洪水泛滥,运送河沙的铁路被洪水冲毁,故无法再按时运送河沙,请工程公司另想良策购买河沙。因正值施工旺季,工地大量需要河沙,而冲毁的铁路又难以在短期内通车,工程公司为不影响施工进度,遂向A河沙厂和B河沙厂发出电报,电报称:我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河沙200吨,如贵厂一有河沙,请于见电报之日起2日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A河沙厂和B河沙厂收到电报后,均向工程公司拍发了电报,并向工程公司提供了河沙的型号及价格,而B河沙厂在拍发电报的同时,又通过关系向铁路车站报领了车皮,用火车将100吨河沙运往工程公司所在地车站。此时,工程公司已派技术员丁某到A河沙厂验货并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上午,A河沙厂和技术员丁某一起给工程公司拍电报,称货已发出。下午,b河沙厂的河沙运到,工程公司告诉
    2023-06-09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邀请人们作出某种承诺的声明,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0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后,要约人不得撤回,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需符合法定条件。而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且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2、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
    • 要约、要约邀请与预约的要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0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 要约邀请与要约一样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1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和要约相比,它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已发出要约,在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时,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
    • 邀约条款承诺就是合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邀约中作出承诺的,合同还没有成立,承诺要生效后合同才成立,而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二条【承诺期限
    • 要约与邀请的区分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有: 其一,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这是要约与要约邀请最根本的区别,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没有承诺权。 其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