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联系与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0:50:23 204 人看过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本质不同

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

2、诉讼时效限制不同

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3、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同

物权请求权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不同

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

一、物权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吗

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理由如下:

第一,物权请求权是物权效力的具体体现,是包含在物权权能之中的。只要物权存在,物权请求权就应该存在。由于物权本身作为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作为物权的一部分的物权请求权,也不应当因时效届满而消灭。

第二,物权请求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对物的圆满支配,它是保护物权的一种特有方法。如果物权请求权因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是物权继续存在,这将使物权成为一种空洞的权利。

二、排除妨碍还是排除妨害,区别是什么

1、权利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在通常情况下,物一般为所有人占有,即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但在特定条件下,占有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为非所有人享有的独立的权利)。

2、权利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

3、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在于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使已为法律确认的物权关系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以使物的占有人继续保持其占有状态,维护社会和平安宁的秩序,并不涉及占有物权利归属问题。

4、举证责任不同:物权请求权人须证明其享有相应的实体权利,占有保护请求权人仅须证明原本有占有的事实即可。

5、是否适用除斥期间不同: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即归于消灭,而物权请求权并无除斥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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