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厅、工商银行浙劳险[1999]194号
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温州、萧山市社保局,余杭市社保委,省级各单位,原行业统筹单位,工商银行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地)分行、各支行(营业部):
为认真贯彻中发[1998]10号、浙劳政[1999]89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步伐,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进一步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1998]1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度。根据省政府决定,我省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各分支行开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用于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和养老金的发放。全省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支行实施社会化发放,各地按照劳动部门制定的社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计划,尽快提高社会化发放率,在今年要达到60%,到明年基本实现社会化发放。
二、保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落实。社保管理经办机构、工商银行分支机构要不断统一和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联系网络。各级社保管理机构要按要求,将离退休人员名单、帐号和发放金额等有关资料提供给所在地工商银行,并保证其所需基金按时足额到位;各地工商银行根据当地社保部门提供的资料,统一开立活期储蓄帐户,建立档案。如有的离退休人员需要申领牡丹灵通卡的,凭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统一证明(指定活期储蓄帐户),到工行免费办理(每人免费办理限一次),保证社会化发放顺利进行。
三、提高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服务质量。各地社保部门和工商银行不仅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而且要加强协调,搞好配合。社保部门要定期对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进行跟踪调查,杜绝因工作或基金不到位而发生拖欠现象,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设立咨询电话或提供查询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好宣传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优先保证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可设立专柜;对社保管理机构、企业及离退休人员暂免收手续费,积极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以前有关文件精神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1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8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的通知
197人看过
-
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176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364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 (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
银行周末发放办社保卡的通知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8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银行周末办理社保问题卡吗的问题如下 个别银行周六下午4点之前还是正常上班的,周末银行不工作。具体可咨询当地建设银行网点。 办理社保卡的流程: 携带资料,本地户口的只需要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地的,去就近一家照相馆,可以出具相片回执单的,说明办理社保即可; 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办理社保的相片回执单,填写办理业务单和社保卡办理申请单,都有模板的,不会填或不懂得可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 办理时间
-
关于发布《强制执行通知书》的通知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需在三日之内通知被执行人有关事项,通常会采用信函或电话方式进行传达。同时,被执行人有义务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进行执行。但是,倘若被执行人为或其名下财产位于外地,可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予以执行。接受委托的当地人民法院在收到委托函件之后,务必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执行程序,不得无故推诿。执行工作完成后,应尽快将执行成果通过函件形式回复委托人民法院。如遇特殊情况,在三十个自然日内仍未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