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1:02:45 459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看是否能够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上述处理均不能明确,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一、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借款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期限怎么办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怎么写
    在合同中要约定清楚合同履行期限的话,那么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之后写明。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而且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合同中应该做清楚的规定,防止因约定不明而导致违约。一、没履行合同违约了怎么办未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违约,当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2023-03-11
    20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中的责任划分问题
    1、交付之日的确定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从交付日期,房屋的风险转移。关于交付的确认标准的确定:(1)对房屋的实际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2)当事人对交付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交付的,自书面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日视为交付,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2、对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1)严重影响正当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2)保修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复,费用自担。3、关于实际面积于约定面积不相符的处理规则: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无权请求解除合同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
    2023-04-22
    448人看过
  • 一般保证的履行期间是多久
    1、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处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4、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
    2023-02-04
    50人看过
  • 房屋一房多卖如何处理,一房多卖的,买卖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一、房屋一房多卖如何处理房屋一房多卖的处理是,购房者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二、一房多卖的,买卖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一房多卖的,买卖合同履行顺序是:1.优先履行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确定其归属,如果几份买卖合同中,有一份不但签订且已经过户完毕,无特殊情况,应
    2023-04-30
    47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预(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商品房开发商以及委托的代理商通常在楼盘所在地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如果对某套商品房有意向,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出售方应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买人,并应实事求是地向购买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当签订完《认购书》后,出售方应给购买人《签约需知》,以使购买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购买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当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约定的地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是购房人与开发商达成商品房买卖的最终合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
    2023-04-17
    149人看过
  • 分批交货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基本的义务之一。对于货物买卖合同来说,卖方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卖方往往相距遥远,如果卖方不能及时交付货物,就很可能导致买方无法使用购买的货物进行生产,从而对买方造成损失。在转售的情况下,如果国际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卖方的延迟交货还会导致买方再转售时发生损失。因此如果卖方不能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交付货物,卖方的行为就构成违约,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分批交货合同争议怎么解决,要依据争议产生的原因而定,如果是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买卖双方进行货物的交易时,可以签订买卖合同,而买卖的方式是非常多的,有
    2023-06-23
    462人看过
  •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探讨
    根据法律规定,在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即成立。因此,在合同到期后,只要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就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了新的合同,且继续履行该合同是有效的。在合同到期后,只要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就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了新的合同,且继续履行该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买 卖 合 同 有 效 期 限 是 多 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书面正式房产交易合同后,应当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完成交易内容。如果合同超过了追认期,则可能存在认定合同无效的风险。因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限为一个月。在合同到期后,只要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就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了新的合同,且继续履行该合同是有效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盖章之
    2023-10-01
    114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条款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和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和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十)产权登记相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1)首部标题:写“民事上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先写上诉人,再写被上诉人。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上诉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写明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2023-08-16
    98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的履行期限
    商品房认购书的履行期限由双方约定确定,双方可以约定一个期间,双方在这个期间内随时可履行合同;也可以约定一个期日,双方在这个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征地补偿协议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得有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4、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收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做准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的履行合同。二、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
    2023-03-25
    5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多久构成违约
    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构成合同违约,与不履行合同多久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
    2023-08-02
    25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必须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包括:1、合同双方当事人;2、标的;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明确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一、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
    2023-02-23
    111人看过
  • 一般多久未履行合同算违约
    按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合同生效多少日未履行,即为无效合同。以合同内容看,如果因未履行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违背合同约定目的,就算作废,也算过错方违约。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二、合同违约怎么进行追偿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1、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
    2023-02-28
    388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一般期限多久
    (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务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
    2023-02-15
    11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履行不能是否构成解除
    合同履行不能是可以解除的,但要具体分析情况。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一、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如下:1.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3.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二、合同违约承担责任的方式具体有哪几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
    2023-03-25
    444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久,一般情况下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9
      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受保护,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 一般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1、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关于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首先是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
    •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合同期限的要求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若没有约定,则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 一般商品房多久以后可以买卖?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商品房买卖没有限制条件,区别在于交易时缴纳的税费和手续。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目前来说,法律对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规定并不是非常完善。
    • 解除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
      1、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对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房人迟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 3、在上述迟延履行的情形下,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