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1:34:43 482 人看过

(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

(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

(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一、不授予专利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和药品可以授予专利权。

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生产动植物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措施完善建议

(一)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的培训

重点强化对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种子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植物新品种保护中介机构的代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利于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应当通过培训提高全社会尤其是科研、教学单位、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一个正确的认识。

(二)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数量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如果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数量还没有提高的话,那么我国的育种开发和种子产业必将受到国外竞争力量的严重冲击。为此,应当进一步简化品种申请和授权的程序,加快审批、授权的速度,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如修订申请格式的版本,删除重复的内容;简化对农作物品种的数量性状的描述内容,要突出主要的性能和特点;根据不同生态类型和区域,选择适当的测试点以尽可能的降低测试的费用和工作量等。

三、知识产权的类型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植物新品种相关文章
  • 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我国植物新品种取得的成果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植物的繁殖材料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对象。繁殖材料是指整株植物(包括苗木)、种子(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等)以及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包括组织、细胞)。二、我国植物新品种取得的成果200
    2023-04-28
    395人看过
  • 木兰科新品种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在新品种培育和植物资源利用方面最近取得新进展。由该园园艺技师杨科明等培育的木兰科含笑属植物新品种玉壶含笑获得国家林业局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据介绍,玉壶含笑以广西含笑为母本、云南含笑为父本通过人工杂交获得,为常绿小乔木,株型紧凑,叶椭圆形,叶背被褐色毛。每逢开花时节,满树繁花,芳香四溢,淡黄色的花朵在锈褐色苞片的映衬下清丽可人,是春季观赏的优良树种。玉壶含笑喜光,喜温暖湿润气候,耐热抗旱,适生于肥沃、排水良好的微酸性至中性土壤,可丛植或成片栽植于庭院旷地、草地或疏林下观赏,也可用于景观花坛、花带的营造,在热带至亚热带地区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华南植物园将开展玉壶含笑栽培技术和关键繁育技术研究,形成规模化生产推广应用技术体系,并建立玉壶含笑推广示范基地。
    2023-04-23
    73人看过
  • 侵犯植物新品种犯罪
    植物新品种
    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侵权行为,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假冒授权品种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的权属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目前,我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还仅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对
    2023-06-22
    414人看过
  • 阿联酋植物新品种法
    植物新品种
    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知识产权系统的新一轮完善和发展过程中,一项有关保护植物新品种及植物育种权的联邦法律已经出台,并已作为2009年第17号法律,于2010年1月14日正式生效。作为许多国际条约的缔约国,阿联酋有义务对植物新品种和植物育种者的权利进行保护。阿联酋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因此必须遵守或履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除此之外,它还加入了其他一些关于植物育种权的国际条约,如1992年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2001年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PGRFA)等。根据世贸组织TRIPS第27条第3款b项的规定,成员国须建立专利制度、或有效的专门制度、又或是二者结合的双轨制度,为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而阿联酋新近颁布的这项法律,将促成这样一个专门制度系统的产生,以保护植物育种权。根据新法律,植物育种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植物新品种予以保护
    2023-06-08
    217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面临问题有哪些
    关系到民生的作物产权保护,有些大的跨国集团利用产权保护来保护巨大的经济利益,打击原有的作物育种生产行为,为此怎么鉴定为非正当保护成为一个难题。例:美国原始育种方式受到大集团打击所联想到的育种垄断行为是否可以不给予保护,即转基因产品种植过程中污染临近的作物种子,那么临近的作物作为种子就不能算侵犯知识产权保护。一、我国对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历史植物新品种,作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农业科技人员共培育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6000多个,使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品种更换了4-6次。对植物新品种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和人类文明的标志。要推动农作物育种不断创新,关键是要为其提供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创造一个保护育种成果并维护种子贸易公平竞争的外部法律、政策环境。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023-06-24
    250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申请有哪些审查内容
    一、植物新品种申请有哪些审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一)是否属于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列举的植物属或者种的范围;(二)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三)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规定;(四)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是否适当。二、申请人应如何提交申请文件植物新品种所有权人在申请品种权时,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可采取面交和通过邮局寄交两种形式,寄交的邮件必须是挂号邮件,无论是寄交还是面交,申请文件的表格和纸张不得撕破,揉皱或者折叠。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无效。三、哪些要素构成侵犯品种权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才构成对品种的侵权。(一)必须具有侵害行为就品种而言,如果有人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受权品种,该品种的特征特性与已获得品种权的品种所记载的特征特性一样,就构成了对该品种的侵权。由于
    2023-02-23
    121人看过
  • 我国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达827种
    12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2014年第16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经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查、国家林业局批准,锦业楝等74项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符合授权条件,现决定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此,自1999年首批授权以来,我国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已达827个。在此批被授予新品种权的74种植物中,所属属(种)丰富多样,包括楝属的锦业楝、柳属的渤海柳6号和渤海柳7号、落羽杉属的中山杉9号、梓树属的洛楸1号、核桃属的奥林和鲁青、朴属的锦烨朴、合欢属的朱羽合欢等。其中,又属蔷薇属最多,总共有18个品种,包括大卫奥斯汀月季公司的奥斯伯蕊尔、荷兰彼得西吕厄斯控股公司的斯科丽、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锦云、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秦淮仙女等。能源植物麻风树也是其中一大亮点,包括嘉能1号、嘉
    2023-04-23
    456人看过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对象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植物的繁殖材料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对象。繁殖材料是指整株植物(包括苗木)、种子(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等)以及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包括组织、细胞)。二、如何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人应当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相应的请求书和说明书的电子文档。说明书应当包括
    2023-02-18
    397人看过
  • 台湾植物品种及种苗法
    第1条为保护植物品种之权利,促进品种改良,并实施种苗管理,以增进农民利益及促进农业发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之规定。第2条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第3条本法用辞定义如下:一、品种:指最低植物分类群内之植物群体,其性状由单一基因型或若干基因型组合所表现,能以至少一个性状与任何其他植物群体区别,经指定繁殖方法下其主要性状维持不变者。二、基因转殖:使用遗传工程或分子生物等技术,将外源基因转入植物细胞中,产生基因重组之现象,使表现具外源基因特性。但不包括传统杂交、诱变、体外受精、植物分类学之科以下之细胞与原生质体融合、体细胞变异及染色体加倍等技术。三、基因转殖植物:指应用基因转殖技术获得之植株、种子及其衍生之后代。四、育种者:指育成品种或发现并开发品种之工作者。五、种苗:指植物体之全部或部分可供繁殖或栽培之用者。
    2023-06-05
    427人看过
  • 发生种植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二)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三)仲裁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
    2023-03-23
    122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维权有关制度探讨
    一、权利用尽原则在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中的适用。《专利法》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就是限制专利权权利的权利用尽原则。司法实践中,将该原则适用于品种权侵权诉讼,值得探讨。按照现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其中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包括从被许可人获得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后出售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案的被告通过从被许可人的被许可人的代销人处购买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并出售的行为,属于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构成侵权;尽管这样认为或许对于品种权人的保护范围太宽,而于被告等后续出售者似乎有失公平;但是品种权人和后续出
    2023-04-28
    303人看过
  • 广东首例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在穗开审
    广东省首例植物新品种民事纠纷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为一甜玉米新品种权打起了官司。华珍和新美夏珍都是深受市场欢迎的甜玉米种子,华珍的所有者+++种苗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设立的独资企业++种苗中国有限公司,将新美夏珍的所有者珠海市++种苗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植物新品种权,要求确认被告提出新美夏珍品种权申请为侵权行为。据悉,+++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专门从事农业和果蔬、花卉种苗培育和推广。农友种苗的优良品种在世界各地特别是东南亚地区深受欢迎,并有多个杂交一代新品种陆续于1975年至2005年间在全美艺新品种比赛中获奖。其在大陆所设的独资企业+++于1989年设立,主要从事+++的优良品种在大陆的培育和推广,并代表++对在大陆地区有关台湾农友的知识产权进行起诉和应诉。华珍杂交一代甜玉米是+++培育的系列优良品种之一,深受农户欢迎。但由于玉米在台湾地区
    2023-06-08
    486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甘肃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甘肃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摘要本文分析了甘肃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针对目前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对策作了阐述,以期为甘肃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和决策提供参考。关键词植物新品种保护问题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农作物育种是农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植物新品种给生产带来的进步比重一般占30%~60%。在我国大力发展农业经济的战略目标下,非常有必要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竞争优势,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1999年4月23日,我国启动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七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各级农业行政部门、企业、科研、教学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各项
    2023-06-08
    10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发生有哪几种种常见原因
    (一)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二)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三)违反诚信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四)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A与B之间都是大公司,A公司下属有很多子公司C、D、E、F、G等二十几家。B为供方,A及其子公司为需方,为降低采购成本,子公司需要货物时均通过A公司集体统一向B公司采购,但每次具体签定合同时均由子公司与
    2023-03-16
    225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更多>

    #植物新品种
    相关咨询
    • 植物新品种权律师打植物新品种纠纷怎么收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9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植物新品种新品种合同争议有哪些法律依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5
      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但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 哪里找律师从事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8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毒品原植物有哪几种?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罂粟、古柯和大麻是毒品的原生植物。罂粟、古柯和大麻被称为世界三大毒品植物。它们可以提取和加工成著名的海洛因、可卡因和大麻脂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数量如何,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 (二、走私、贩卖、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1.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2.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