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什么名义进行贸易活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8:53:14 203 人看过

一、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什么名义进行贸易活动?

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

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

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

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

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

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署行纪合同之后,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要用自己的名义进行贸易活动,要保证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行纪人具有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需要妥善保管委托物,负有担任行纪费用的义务和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中合同人或行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行纪事务的义务;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行纪事务;报告义务;保管委托物的义务;合理处置瑕疵物的义务;交付义务;对第三人履行向委托人负责的义务。一、行纪人主要权利有哪些?(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2023-06-29
    287人看过
  • 行纪合同在实践中的意义
    可以有效地帮助委托人实现其经济效益。因为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所以,可以认为行纪人能提供有效的服务,帮助委托人实现其经济效益。一、装修是否属于行纪合同装修需要签订装修合同,不能用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但对于行纪人,在我国一般认为只限于经批准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企业法人,如信托公司、委托行等。公民个人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法人不得经营或兼营行纪业务。二、房屋租赁委托合同是行纪合同吗不是。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合同,但两者除有共同特征外,还具有明显的区
    2023-03-09
    456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责任如何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1、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行纪事务的义务。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行纪事务。3、报告义务。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5、合理处置瑕疵物的义务。6、交付义务。7、对第三人履行向委托人负责的义务。行纪合同的特征1、主体的限定性。2、标的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纪合同等民事合同的签订数量也是在不断的发展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相应的对价符合有偿合同的定义的,我们作为行纪合同的当事人的话,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2023-07-23
    399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规定了行纪人的职责和义务吗?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如下: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行纪事务的义务;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力处理行纪事务;3、报告义务;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5、合理处理缺陷的义务;6、交付义务;7、对第三人履行对委托人负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法律中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行纪合同,《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
    2023-07-03
    333人看过
  • 什么是行纪合同,什么是行纪行为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行为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给其报酬的行为。一、行纪合同具体是指什么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特征包括: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制。行纪合同的委托人没有太多限制。但是,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2、行纪合同的目标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4、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行纪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担;5、行纪合同是承诺成、双重、有偿、无偿、无偿、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只需
    2023-03-07
    192人看过
  • 行纪合同经纪人与行纪人一样吗?
    不一样。行纪是指经纪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行纪与代理的区别有两点:一是经委托人同意,或双方事先约定,经纪机构可以以低于(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卖出),并因此而增加报酬;二是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经纪机构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从形式上看,行纪与自营很相似,但是除经纪机构自己买受委托物的情况外,大多数情况下经纪机构都并未取得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他是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进行活动。从事行纪活动的经纪人员拥有的权力较大,承担的责任也较重。在通常情况下,经纪机构与委托人之间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经纪人,国家工商局在《经纪人管理办法》中对经纪人概念的界定是: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一、行纪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有哪
    2023-06-27
    168人看过
  • 行纪人的权利在行纪合同中体现在哪些方面?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下: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收到;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
    2023-07-11
    474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义务,行纪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行纪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义务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如下:1.委托人支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应向行纪人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如有费用支付约定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费用。对于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所需的费用,委托人一般应当予以预先支付。如果行纪人为处理委托事务自己支付了必要费用时,委托人应予偿还并负担从该费用支出之日的利息。2.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是一种有偿合同,行纪人在完成委托事务时,委托人应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3.托人及时受领事务后果的义务。二、行纪合同的注意事项行纪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费用负担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委托物的保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3.委托物的处分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
    2023-05-06
    77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与经纪合同一样吗,行纪合同是隐名合同吗?
    一、行纪合同与经纪合同一样吗不一样。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委托他人进行贸易活动的是行纪活动,经纪人承办代理业务是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经纪合同,这也是行纪合同和经纪合同的重要区别。行纪人在签订合同时,享受权利、也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二、行纪合同是隐名合同吗行纪合同是隐名合同。所谓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享有代理权的前提下,既不披露本人的姓名,也不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或者
    2023-04-12
    342人看过
  • 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进行
    1、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公示什么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1)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2)服务项目、内容、标准;(3)业务流程;(4)收费项目、依据、标准;(5)交易资金监管方式;(6)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7)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2、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
    2023-04-22
    482人看过
  • 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高于指定价格买卖的怎么处理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一、行纪人的法律事务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
    2023-04-10
    212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撤回委托行纪人怎么办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的经行纪人可以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一、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是什么民法典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行纪合同的特征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大部分学者认为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因为行纪合同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都设专章
    2023-04-05
    289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定义怎么解释,行纪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一、行纪合同的定义怎么解释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二、行纪合同的特点是什么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即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贸易活动。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2.行纪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3.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
    2023-04-18
    279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行纪合同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吗是。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无须一方当事人义务的实际履行,也无须具备特别的形式,故为诺成、不要式合同。二、行纪合同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
    2023-04-10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行纪委托人要求行纪人从事贸易活动的权利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交易。若委托人对于行纪人所为的买卖指定了一定的价格,行纪人应按委托人指定的价格进行买卖。行纪人不按照委托人指示的价格进行买卖有两种情况。一、以低于指示价格买出或者以高于指示价格买入,执行委托事务的结果不及依委托人指示实施买卖有利;二是以高于指示的价格卖出或者以低于指示的价格买入,执行委托事务的结果比依委托人指示进行买卖更有利。《合同法》第418条的规定行纪人低于指定的
    •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谁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3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行纪合同可以以行纪人为委托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1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行纪合同中行xx的义务给行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3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有: 1、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行纪事务的义务; 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行纪事务; 3、报告义务; 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5、合理处置瑕疵物的义务; 6、交付义务; 7、对第三人履行向委托人负责的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
    • 居间行纪合同可以行纪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0
      1、居间合同不是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是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是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实施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同时收取报酬所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