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1:16:35 202 人看过

虚报征地补偿款一般都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本单位财物的非法侵占一旦开始,便处于继续状态,但这只是非法所有状态结果的继续,并非本罪的侵占行为的继续。侵占行为的完成,则应视为既遂。至于未遂,则应视侵占行为是否完成而定,如果没有完成,则应以未遂论处,如财会人员故意将某笔收款不入帐,但未来得及结帐就被发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干部虚报征地补偿款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肯定会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处罚,首先是需要查清楚涉案的总金额数目,然后根据涉案的案件性质,以及涉案人员的具体的认罪态度等方面,来对涉案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案件性质严重,那么都是会采取从重处罚的要求来实施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耕地遇征收,征地补偿该怎么算?
    我们在《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定标准,一次性告诉你!》一文中,为大家全面解析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及其原则。对于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实践中也基本参照适用590号令的规定,补偿范围、方式的差别不大,只是因其集体土地性质所致而在最终补偿数额上低于国有土地。本文,在明拆迁律师将为大家介绍征收耕地的法定补偿标准,希望广大被征地农民能做到心中有数。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及计算公式:1.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其他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句话告诉我们,土地原有的用途是耕地,那么就补偿的也就是耕地的效益,而不可能按照征收为国有后所产生的效益来补。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对“同地不同价”的现象愤愤不平,就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而言意义不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2023-06-22
    29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怎么算,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截留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
    2023-04-04
    19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款应该归谁
    一、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款应该归谁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
    2024-01-28
    33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和离婚补偿款怎么分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女方的户籍仍然属于村集体,即使她已经离婚,也有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
    2023-05-31
    74人看过
  • 虚报征地“附着物”骗取17万赔偿款
    一个是社区党支部书记,一个是社区工作协助员,一个是投资开发公司职工。三人合谋虚报征地附着物骗取赔偿款17万元。他们都因贪污付出沉重代价。厦门同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洪、叶三人相互勾结,采取虚报,骗取、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已构成贪污。其中,叶某是从犯,林某、洪某系自首,三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还全部赃款,一审判处林某和洪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没收财产一万元;判处叶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盯上土地赔偿款三人合谋2008年间,为了实施同安区移民造福工程,同安区农业局与某社区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书,约定有关土地赔偿款事宜。2008年11月下旬,同安区农业局、该社区等五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所征地附着物进行清点。该社区的党支部书记林某主要负责协助各单位清点征地附着物和发放赔偿,同时负责审核和维持秩序。在征地附着物的清点和赔偿过程中,社区工作协助员洪某负责通知包组的户主到场清点,并作为
    2023-06-08
    64人看过
  • 征地款补偿款是否应该交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1、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应当是因政府行为而进行的政策性搬迁,因企业自身原因而进行的搬迁不得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搬迁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是从政府财政、土地部门直接取得的收入。对搬迁企业直接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取得的补偿,不属
    2023-07-05
    47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应该缴纳税款吗?
    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属于公款吗?公有款,即国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款。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所以不是村集体资金并不是公款。公款的两个特征(一)所有权属公有;(二)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国有与公有的关系国有是公有的一个真
    2023-07-07
    23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应该怎样才能执行
    征地补偿可以执行。征地补偿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和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福清阳下镇征地补偿款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工作,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023-08-18
    321人看过
  • 对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不服该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土地征用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按如下方式管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
    2024-05-10
    239人看过
  • 政府未支付征地补偿款,我该怎么办?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迟迟没到账的,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看补偿款到哪了。如果相关部门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征地补偿款家庭成员该如何分配1、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2、出嫁女分配问题。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女有权获得补偿款。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3、兄弟之间分配问题。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民法典》规
    2023-07-03
    406人看过
  • 该怎样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可以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
    2023-02-10
    334人看过
  • 副镇长虚报冒领征地补偿金68万潜逃
    来凤县一副镇长负责征地工作期间,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征地补偿资金68万余元后潜逃。昨日记者获悉,来凤县翔凤镇原副镇长周某,近日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7年,周某在负责该县工业园征地工作期间,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征地补偿资金68万余元。其中,周某个人实得42万余元。2008年4月,姜某为购买一辆公交车找周某借钱,周某将征地办公室公款6万元借给姜某用于经营营利性活动。2008年上半年,因涉嫌贪污征地资金的周某在取证过程中趁机脱逃。2008年11月16日被抓获。近日,来凤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2023-06-08
    24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包含征地款吗
    是包括的,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一、征地补偿的项目有什么征
    2023-03-29
    349人看过
  • 怎么查征地拆迁补偿款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查征地拆迁补偿款您若对征地区域的土地基准给予了关切,您可前往所在地区的政府机构进行深入了解。若所征地区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并未公之于众,那么,当地居民们有权前去相关土地征收部门——也即被征收土地所在市县的人民政府进行详尽的咨询。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相应的补偿与安置方案,都必须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开披露。对于征收土地公告这一事项,当市县级人民政府收到征收土地方案的批准文件后,应紧急在接下来的十个工作日内实施土地征收公告。同时,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承担起落实这一公开程序的具体职责。在此过程中,公告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首先,是征地批准机关的名称,其次,是相关批准文号,再次,是批准的确切时间以及批准的最终用途。还需明确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具体位置、土地类型及面积等详细信息,以及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的具体途径。最后,公告还应明确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2024-07-27
    39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怎么处罚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5
      1、当然有罪,骗取征地补偿款这事属于诈骗国家财物的,也应该一律的按照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骗取征地补偿款,应当根据诈骗罪定罪,依据刑法规定,骗取公私财物3000-1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骗取数额3-10万元,
    • 征地土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2
      征地补偿款是指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就征收的当事人的土地进行给付的补偿费用。该补偿款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比如补偿款多支付了,这种情况下多支付部分应退还给支付方,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
    • 虚报国家土地补偿款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的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8
      1、虚报土地亩数,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的,如果数额较大,属于犯罪行为,可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判刑)。2、对于骗取的土地补偿款,应当退还补贴单位,拒不退还的,由法院在判处刑罚时,责令退还。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 虚报事故应怎么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4
      不报和谎报事故情况的处罚如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农转非征地补偿款要罚款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