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局非法证据排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5:53:21 91 人看过

一、刑事执行检察局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

第二条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根据。

第七条经审查,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公诉人当庭不能举证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经依法通知,讯问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出庭作证。

公诉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未经有关讯问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不能作为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据。

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二、暴力取证的认定

暴力,词典解释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程度较重剧烈强制行为。暴力行为作为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刑法条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没有作出具体解释,学理上大都停留在个罪情形下对暴力概念进行解释,虽然没有达成共性认识,但从中可推知暴力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暴力是某种危险现实化的强制行为。所谓的某种危险,通常指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逼迫他人为或者不为某一不被一般社会人所容许的加害行为,暴力本身就是这种危险行为在特定场景的实现,这一实现过程既扰乱了社会秩序,也有违善良风俗的要求,更侵害了特定人的合法权益。

(2)暴力的对象是被侵害人的身体,但是否还包括被侵害人的物品,学界大都持否定观点,认为暴力作为一种“对人身实行一种强力的袭击或强制,离开人身,其摧残、强制就不复存在”。

(3)暴力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枪杀、棒打、刀砍、捆绑、拘禁、拧、掐、抓、抱、拳打脚踢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要求存在“有形物理力”。

三、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

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

证据形成包括证据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动机、利害关系等。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也是判断证据的可信度的方法之一。

2、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

证据被发现时,肯定要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必然会与其所处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对证据所处客观环境的审查也是认定证据真实性的重要方法。比如要考虑案件现场的灯光、距离、噪音等因素对证人的影响;检验、鉴定的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因此,判断证据的真实性,要全面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防止片面性。

3、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

原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可靠性强,证明价值也更大。如果是复印件,很可能因为无法确定其来源和真实性,很难被采信。

4、审查证据的提供者是否和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证据或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其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就会让人产生怀疑,不具有说服力。比如,证据提供者和当事人有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甚至仇人关系等。在这些情况下,证据提供者可能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提供虚假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执行相关文章
  • 论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3、。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并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一、证据收集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据此,只有来源合法的证据才会被法律所认可。要使证据来源合法,在收集、固定证据时必须严格的按照程序规定的方式、步骤进行,不能图省事而减少环节,造成证据来源不合法,导致
    2023-03-10
    1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指哪些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3、。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并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一、下批捕了人还能出来吗一般情况下被批捕之后是不会放出来的,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履行逮捕程序。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检察院需要经过审查起诉,若审查起诉通过,则会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判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罚。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样人可以先出来,同时由办案单位将结果报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
    2023-03-05
    465人看过
  •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相关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3、。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并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一、嫌疑人被批捕算犯罪记录吗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了。通过律师上检察院查询个人不可以,但是内部是有记录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
    2023-03-07
    129人看过
  •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法院对合法性存疑证据的调查责任。2、主要内容:(1)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的阶段:法庭审理过程中;(2)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前提条件:审判人员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有疑问,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3)证据合法性调查范围:A.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B.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4)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类型:法庭调查。一、有权申请启动非法取证调查程序的主体1.当事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2.辩护人;3.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提供线索、材料: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材料。1.线索、材料不要求达到确实、充分地证明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程度;2.只要这些线索、材料足以引起法庭对取证合法性的怀疑即可。侦查人员、其
    2023-04-03
    334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与排除规则关于证据的概念,笔者倾向于将其定义为:证明案件事实或证明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任何证据都存在着一个采用标准,即我们常说的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而其中,违背了合法性标准的证据就被认为是“非法证据”。所以本文将非法证据定义为——侦查、司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采用非法手段而获取的证据。非法证据的范围主要包括了收集证据的主体、程序或方式、证据种类或来源的不合法。既然有非法证据,也自然就存在一个对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对非法取得的各种证据进行排除的统称。排除规则的确立,并非基于证据本身,而是基于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是为了维护法律程序的合法性才创设的一项非实体性制度。二、对我国排除规则的现状分析我国现有的关于非法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性文件主要是来源于两高院的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对于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得的言词证据(嫌疑人供述、证人陈
    2023-04-22
    487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包括以下内容:1、以暴力、威胁方法取得的口供和证言,不管内容如何都属非法证据,都应当排除。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哪个阶段发现非法证据,哪个机关予以排除,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3、检察院负责追究制造非法证据警察的刑事责任。4、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证明证据合法的责任在检察院,不在被告人和辩护人。5、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和律师都有权利向法官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提出申请时不用举证,只需提供线索或者材料。6、检察院、法院根据当事人、律师提供的线索(警察姓名、警号)有权通知该警察出庭说明情况。被通知的警察应当出庭。7、查清是非法证据的,予以排除,查不清是否非法取证的(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对有关证据也应当予以排除。一、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供述是否一律排除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供述,属于非法证据应当排除。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
    2023-03-02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指刑罚生效裁判的执行。是对犯罪分子实施强制劳动改造,以及对所判处的各类财产刑实行强制性变价处理的行为。 此外,它还包括减刑、假释以及追诉和申诉等问题。监狱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刑事执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刑罚执行制度,... 更多>

    #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
    • 刑事诉讼中能不能排除非法证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为: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四、执法机关以非法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 非法证据可以排除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2
      当事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排除有线索或者材料证明办案单位通过刑讯逼供等方式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收集的证人证言。同时,不符合法定收集程序的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也应当排除。
    • 非法证据能排除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可以排除。当事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对于有线索或材料证明办案单位采取刑讯逼供等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等可以申请排除,同时,对于不符合法定收集程序的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无法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也应当予以排除。
    • 如何排除非法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4
      非法证据是指刑讯逼供的证据。刑讯逼供一直是冤案的重要原因。它的危害不仅仅是暴力时身体所承受的痛苦,更大的危害在于取证后可能承受的罪名和牢狱之灾。过去,对刑讯逼供的处罚,只能以刑讯逼供罪追究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且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是证据充分.的确,在地位不平等.司法人员有偏袒的情况下,被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很难证实自己被刑讯的事实。为了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我们应该注意:1。申请时机:签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