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如果是用第二种方案操作的,那么要注意几个问题,一公司资产如何核定,是否要求评估,因为公司本身的报表真实性一般不高;二你们公司退出必然涉及到B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情形,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三办理时间上的程序性问题,公司是否还有资金足够退给你,注意避免先退出后发生公司无钱支付的情况,这样就两头损失了。
一、股权转让必须全体股东同意吗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股东的权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
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
第一,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
第三,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二、合伙生意经如何撤资
合伙开公司是一种合伙关系。既然为合伙关系,就不能随便退出。但是,公司法也为股东的合理退出作出了规定:
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则需要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当有限公司经营遇到了下列情形时,股东可以要求该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该股东的股权。(1)公司连续5年都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意延期的股东。
当公司经营遇到了下列情况的,有限公司代表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股份公司连续持股180天,代表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解散该公司。(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长期冲突。(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
综上,合伙开公司后想退出的可以依据以上情形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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