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是否存在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6:40:26 91 人看过

大概办理流程需要准备好一下材料,然后到工商局办理: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股东变更所需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五)转让公司股份的时候,当事人往往会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而股份转让协议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此同时还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法人变更是否存在最新逃避债务的风险?
    公司不得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债务,因为公司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法定代表人只是一种职能。因此,新接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可以以债务不是发生在自己的任期内,而是发生在前任的任期以内作为理由,来推卸公司的债务。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分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先到备好以上资料到工商局提交,三个工作日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变更股权需要资料:先到公证处做好股权转让公证需要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二)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三)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转/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四)被转让公司关于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五)股权转让协议书五份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必须本人到场签字,不能到需要委托公证。可到原营
    2023-07-02
    333人看过
  • 离婚风险是否存在?
    假离婚夫妻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并对财产就行分割后,虽然可能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离婚协议、离婚证形式上都是婚姻解除的基本证据,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则很难提供证明双方是假离婚的证据,来推翻离婚协议和离婚证的证明效力。购房假离婚有风险假离婚是违法行为。假离婚主要有下列风险: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2、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3、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4、一旦登记离婚,相互之间就没有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同时也丧失了财产的继承权。如果
    2023-07-03
    464人看过
  • 是否存在避免隐名股东遭受法律风险的方法
    一、是否存在避免隐名股东遭受法律风险的方法存在避免隐名股东遭受法律风险的方法的方式如下:1.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约定股权的归属;2.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其他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二、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区别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1.显名股东未实际出资,而隐名股东实际出资;2.显名股东进行了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具备股东资格,而隐名股东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三、隐名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
    2024-03-19
    291人看过
  • 不变更股东登记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或者有限公司股东名称的,必须变更股东或者有限公司股东的名称,变更登记应当自变更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虽然《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但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并不一定导致股权的变更。相反,不变更股权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生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可以判断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023-05-07
    53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2、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3、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4、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5、股权交割前的负债风险承担责任约定;6、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是: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3.评估、验资;4.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5.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二、代持股权涉及到法律风险吗?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来持有股权的一种行为。股权代持也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的。(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2023-03-28
    66人看过
  • 股权平价转让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四、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一、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
    2023-04-07
    203人看过
  • 变更股东是否是股权转让
    变更股东并不能等同是股权转让。变更股东是指股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变更股东是否是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
    2022-06-18
    146人看过
  •  公司股份个人持有是否存在风险?
    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司债务的责任问题。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债务无法偿还时,股东将在公司债务的10%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将承担公司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在赔偿后,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要求赔偿90%的债务。因此,该风险的程度取决于公司的性质。该风险的程度取决于贵公司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贵公司在将来无法偿还债务,您将在公司债务的10%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您将承担公司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在赔偿后,您可以向其他股东要求赔偿90%的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公司债务牵涉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对所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其债务不应当牵涉到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公司的债务无法清偿,股东需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作
    2023-08-27
    138人看过
  • 浅谈股东变更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我结合实务就是结合两个案件谈一下股东变更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这两起案件是我本人办理的案件,尽管案情不同,但遇到的问题是一致的,即法院的生效裁判能不能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直接依据。第一起案件经过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确定黄某某为河南新乡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同时确定了黄某某享有该股份公司14、686%的股份,该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762、275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某请求工商局依据据判决书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但省工商局负责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同志说,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必须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股份转让协议书和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等,缺一不可。大家都知道,诉讼是一件费时费力又劳民伤财的事情,当事人之所以选择诉讼,就是与公司和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已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才走上诉讼的。在诉讼结束后,再恢复到诉讼前的
    2023-06-05
    4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未变更有什么风险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争议也非常多,故建议在股权转让后应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只有办理完所有的变更要求后,一个股权转让行为才算完全、彻底。一、不进行工商变更的股权有法律效力吗?只要依法受让了股权或者履行了出资义务,就可以确认股东身份,工商变更登记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但工商变更登记属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仍以工商登记的信息认可股东,如果原股东因诉讼,其股权被查封的,可能导致受让方无法取得股权。二、隐名股东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吗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可以由显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2023-04-04
    386人看过
  • 变更股东是否需要面签,股东变更要什么材料
    一、变更股东是否需要面签股东变更办理变更登记的,由本人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二、股东变更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2024-01-23
    425人看过
  • 股权变更风险有哪些
    一、合同签定中的风险合同签定中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主体瑕疵,股权瑕疵和程序瑕疵。主体瑕疵:错误地与目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而不是与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有些股东不能任意转让股份,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同时,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股权
    2023-06-25
    208人看过
  • 挂名董事不占有股份是否存在风险?
    挂名董事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违法作为监事有没有股份,也会牵连。这个挂名监事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公司的监事就是监事,依据公司法设定的重要公司自治机关,写入公司章程备案,不会只是挂名没有责任的。挂名董事的法律风险有什么挂名董事的法律风险:1、在涉及一些单位犯罪的案件中,要代表公司参加诉讼;2、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3、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交易中,多由金融创新引发法律滞后而致。有些金融衍生工具的创设就是从规避法律的管制开始的。从狭义上讲,法律风险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能力。从广义上讲,与法律风险相类似或密切相关的风险有外部合规风险和监管风险。风险种类如下:1、外部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由于违反监管规定和原则,而招致法律诉讼或遭到监管机构处罚,进而产生不利于商业银行实现商业目的
    2023-07-04
    156人看过
  • 股权分配存在的风险
    (1)股权设置过于集中引起的法律风险。在实践当中,有不少公司有一个主要的出资人,为了规避我国法律对于一人公司的较高限制,通常会寻找其他小股东共同设立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拥有公司的绝对多数股份,难免出现公司股权过分集中的情况。股权过分集中,不仅对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不利,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而且对大股东本身也存在不利。一方面由于绝对控股,企业行为很容易与大股东个人行为混同,一些情况下,股东将承担更多的企业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大股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处理公司事务时,将产生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不利局面,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2)平衡股权结构引起的法律风险。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往往能够对抗的各方会为了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比例
    2023-08-10
    7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如何防范股东变更风险公司变更股东风险大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防范可以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 2、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 3、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 4、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 5、股权交割前的负债风险承担责任约定; 6、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 公司变更法人存在风险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4
      公司变更法人是没有风险的。法人的名称、经营范围以及经营地址并不用影响公司的资产以及信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变更应当做出决议,之后申请登记。
    • 股东借款公司税务风险,公司向股东借款投资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如果是真实的借款则没有问题。 很多公司将帐外收入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回到公司,所以大额应付股东款也是税务局重点查证的对象,就看你是不是经得起检查了。
    • 公司变更股东,担任变更后的股东有什么风险,其实就是名义上的股东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11
      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在受让股权时要对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有一定了解,从而对股权的价值有一个准确的判断。所以在股权转让实践操作中,受让方多要求转让方在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方的“
    • 公司法人变更时存在哪些风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9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与否需要看情况。变更后果: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