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7:00:55 477 人看过

一、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已实施六年了,实际上百姓获赔之路十分艰难,因为“官府”认错赔偿从来不是我们民族的传统、习惯,加之现行监督机构、现行法律尚不够完善,执法力度太小,“官府”会找种种理由、借口拒绝赔偿、拖延赔偿,抑或少赔。这种赔偿岂能补偿、安抚受害者精神的摧残、经济重大损失、身体的伤痛,很多时候,心灵创伤是很难用钱弥补的,甚至造成终生心理阴影。与国外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美元赔偿相比,我们赔偿几乎等于不赔偿。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可与发达国家相比,但法理是相通的:即政府、司法机关犯了错误也要受到相应的惩戒,赔偿即是一种,赔偿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但是,目前在一些人心目中的赔偿理念存有误区。要消除这些误区,就必须确立对国家赔偿的正确认识。

二、其他

一是赔偿不单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它包含超过直接损失的赔偿及精神上的赔偿。

比如一天工资10元。关一天赔你10元是不对的,要赔偿20元、30元,甚至100元。而目前以为这就算赔偿了。对于我来说,赔1万元我都不愿意关一天。道理很简单,失去自由的代价(或政府给公民造成的其它损失)决不能简单的以直接损失计算,因为坐牢可不是一种正常的生存状态,仅赔直接损失对受害者是不公平的,实际上等于纵容了政府的错误。试问,有哪个人愿意蒙受不白之冤在牢狱待几年出来后拿全部工资奖金呢?别说按平均工资,就是翻番也没人干。

二是赔偿是对行政、司法机关错误的惩戒,这是建立正常法治秩序必须付出的成本。

这些机关因为失误承担了巨额赔偿,而赔偿款是纳税人的钱,(尽管赔偿法有过失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金规定,但实践中很少个人赔,二则个人也赔不起,缺少可操作性。)公民知道自己选择的政府犯了什么错误,促使人民监督它改正或者选择更好的人。对行政、司法机关来说,赔偿是教育他们的强制形式。一般来说,它们就会接受教训,下次谨慎的多。如果惩戒———赔偿不到位(太少或不赔),行政、司法部门违法行为就会肆无忌惮地发展。比如说司法部门刑讯逼供致伤致死的赔偿,如果高额赔偿,对财政是很大的负担,对政府有压力,促使他们以后会接受教训,真心抓队伍建设,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不会像现在有些地方表面上抓得紧,实际上为了“破案”对刑讯逼供睁只眼闭只眼。

高额赔偿决不是“加重国家负担”,而是为了实现更远大的法治目标必须付出的成本,不付成本就不会进步,高额赔偿是为了以后少赔偿。这就是赔偿的进步意义,可以建立人民(外部)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惩戒机制。从此意义上讲,赔偿金多并不是一件坏事,政府就会变得聪明一点,它是国家法治建设取得成果的象征。怕就怕根本不赔或象征性的赔偿,那才是法治的悲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错误拘留国家赔偿的判决书
    错误拘留国家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被错误拘留的,是有权取得赔偿的。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被错误拘留的,做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做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区别(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
    2023-03-13
    412人看过
  • 宣判无罪是否意味着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又可以叫作国家侵权损害赔偿。一般是国家为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支付赔偿金是主要的国家赔偿方式。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国家审判机关。行为人被批准逮捕后,如果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法院会宣告无罪,并且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最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宣判无罪有什么条件1、宣判无罪的,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要求国家赔偿:(1)人民法院对无罪的公民判处刑罚;(2)原判刑罚已经执行;(3)原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并且被告人被宣告无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
    2023-07-01
    170人看过
  • 国家赔偿决定2024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公民相对于各国家机关来说,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使其权益得到保护,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不少限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规范,国家赔偿法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部法律规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决定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国家赔偿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国家赔偿决定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
    2024-01-11
    412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进步意义/老石
    国家赔偿的进步意义老石国家赔偿法已实施六年了,实际上百姓获赔之路十分艰难,因为“官府”认错赔偿从来不是我们民族的传统、习惯,加之现行监督机构、现行法律尚不够完善,执法力度太小,“官府”会找种种理由、借口拒绝赔偿、拖延赔偿,抑或少赔。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媒体频频报道。如黑龙江铁路工人史延生抢劫冤案,被判死缓两年,其母等3人被判包庇罪,全家7口被羁押五千余天,仅赔偿6千余元,一天自由才折价一元多。这种赔偿岂能补偿、安抚受害者精神的摧残、经济重大损失、身体的伤痛,很多时候,心灵创伤是很难用钱弥补的,甚至造成终生心理阴影。与国外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美元赔偿相比,我们赔偿几乎等于不赔偿。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可与发达国家相比,但法理是相通的:即政府、司法机关犯了错误也要受到相应的惩戒,赔偿即是一种,赔偿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但是,目前在一些人心目中的赔偿理念存有误区。要消除这些误区,就必须确立对国家赔偿
    2023-06-06
    190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制度的法律意义
    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无疑会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的进步。然而在理论和立法上,人们对国家赔偿制度的认识,只偏重于物质损害的赔偿,对于精神赔偿的问题却很少提及。事实上,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更能代表国家赔偿的目的和功能。国家赔偿是基于国家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从职务行为侵犯的客体来看,无非是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对主体财产权的侵害就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损害主体财产权的行为。对主体人身权的侵害,就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损害主体人身权的行为。国家侵权行为中的精神损害,是指国家侵权行为而给主体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等损害。它既可因国家侵权主体的财产权而产生,又可因国家侵权行为侵害主体的人身权而产生。侵害主体财产权利而产生的精神损害是一种伴随性的精神损害,才是一种间接的精神损害。伴随性的精神损害是伴随着财产损害而产生的。无论是损害程度
    2023-06-04
    223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当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3-04-20
    93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么定义的?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根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国家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发生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而有关国家赔偿主体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三方,他们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分别有不同的定位。对国家赔偿主体的掌握需要明确三个基本概念: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和追偿权对象刑事国家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2023-06-03
    357人看过
  • 国家赔偿决定书自赔的规定
    2013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该《规定》共20条,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回避制度《规定》明确:参与办理自赔案件的审判人员是赔偿请求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应当主动回避。赔偿请求人认为参与办理自赔案件的审判人员有上述情形的,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这一规定还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审查制度《规定》还要求,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调取原审判、执行案卷,向原案件承办部门或有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等。协商制度《规定》完善了自赔协商制度,规定法院可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在法定范围内协商,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协商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听证制度为扩大程序参与、增加程序透明度,多年前,听
    2023-06-13
    478人看过
  • 无罪推定的意义是怎样
    一、无罪推定的意义是怎样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该原则对刑诉制度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既然无罪推定意味着被告人在未经判决有罪以前,应被视为无罪的人,那么,刑诉法律制度应赋予并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就是其逻辑的必然。世界各国的现代刑诉制度,之所以大都赋予了被告人以辩护权为核心的广泛诉讼权利,并注重保障其实现这些权利,追本穷源,就因与其肯定无罪推定原则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可以说,使被告人摆脱诉讼客体的地位,而具有诉讼权利主体的身份,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要求之一。第二,既然无罪推定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需经法律规定的程序,那么,刑诉法律制度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设立公正的诉讼程序并维护其不可违反的尊严,就是其应有之义。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需要而设立的公正诉讼程序的含义虽不易确定(因为各种不同司法制度所规定的司法程序繁多,且差异很大),但其中心点是可以确定的,即它与在有罪推定刑
    2023-04-25
    393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判决后执行的程序?
    司法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用执行回转的办法解决执行错误所造成的后果,即以执行回转代替执行错误赔偿。这种做法,不仅混淆了执行回转与执行错误赔偿的界线,而且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这个问题原因,要么没有弄清二者的含义和区别;要么就是规避法律。因此,很有必要加以澄清。执行回转与执行错误赔偿虽然均属于权利救济的范畴,都是对执行行为所造成受损权益的恢复。但是,二者不是同一概念。其产生的原因、法律的适用和责任的承担则有着明显的区别。一、首先,执行回转与执行错误赔偿的概念及产生的原因不同。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程序终结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取得利益的一方将所得利益返还给被执行人,使执行标的恢复到原来的状态。适用执行回转的情形概括起来基本上有两种,即:(一)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完毕后,发现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如仲裁机关裁
    2023-06-03
    459人看过
  • 国家赔偿宣判无罪怎么办
    一、国家赔偿宣判无罪怎么办被判无罪的人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组织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二、国家赔偿申请所需材料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3.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相关处理情况的通知
    2023-08-03
    278人看过
  • 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
    2023-06-03
    174人看过
  • 国家赔偿新标准出台的意义
    第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国家赔偿法是为了适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较为完整的关于国家赔偿的法律,它不仅从总体上建立起国家赔偿制度,为依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确立了法律程序,而且确立了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具体制度,为把国家机关的公务行为限制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第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使我国的诉讼法律制度又获得了重大发展。在已有的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又建立起一个崭新的诉讼制度,即国家赔偿诉讼制度。使我国的诉讼法律制度在整体上更加趋于完善。第三,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国家赔偿法的施行,使我国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与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得到可靠的法律保障,它会使公民的民主意识更为
    2023-02-28
    252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提出有什么意义?
    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是使国家赔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过程,是国家赔偿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国家赔偿法律规范一经制定,就有一个付诸实施的问题。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就是把法律规范的要求转化为人们的行为的过程,就是使国家赔偿法律规范的抽象规定具体化的过程。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培育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国家赔偿法是为了适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较为完整的关于国家赔偿的法律,它不仅从总体上建立起国家赔偿制度,为依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确立了法律程序,而且确立了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具体制度,为把国家机关的公务行为限制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第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使
    2023-05-02
    9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案件的判决书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2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 国家赔偿决定书制作的含义和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1
      1、本决定书样式供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作出决定时使用。 2、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实体作出决定的,文书名称为“国家赔偿决定书”。 3、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
    • 法院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是不是可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如果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长达一年,最终法院做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承担国家赔偿的后果。
    • 2020年国家赔偿判决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4
      你问的2018年国家赔偿判决书我有以下回答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
    •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样式是怎么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3
      以下是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样式模板,希望对您有帮助: (此处印制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不予受理国家赔偿申请通知书 公不受赔字[]第号 : 关于 的赔偿请求,经审查, 根据 的规定,现决定不予受理。 (国赔法无相对应的法律条文,“根据”怎么表述?要么就把“根据”删除) (公章?) 年月日 一式三份,一份交赔偿请求人,一份附卷,一份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