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过错推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4:02:50 152 人看过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关知识:什么是过错推定原则及适用情形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规则的情形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什么是过错推定,过错推定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推定,是一种法律拟制,即在缺乏证据直接证实某一情况时,根据某些合理的因素和情况,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一种机制。推定的基础是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这样的常态联系是人们通过生活中长期、反复的实践所取得的一种因果关系经验。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就是以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来认定加害人主观过错的法律制度。律师补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2.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
    2023-05-07
    2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的过错应注意什么问题?
    任何一个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存在影响交通环境正常运转和导致交通事故的隐患。为了保障交通安全,任何人在参与交通时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1)应强调驾驶人员职业上的注意义务,避免对行人、非驾驶方的苛刻要求,留给其精神和身体以适度的自由空间。判断驾驶人员责任时,不应仅看其是否违章(不违章不意味着已尽注意义务),还应看其是否遵守一般安全义务,因为任何发达的交通规则都不能完全概括现实交通的复杂状况。(2)如果双方均未报案,一般应认定驾驶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使其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
    2024-05-03
    471人看过
  • 推定过错的定义是什么?
    过错推定是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条件,因为不属于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而仅仅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是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会按照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通常情况下,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行为人对其实施了加害行为,并且因为行为人的加害行为导致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则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需要对加害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相应的证明,就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存在过错的,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通俗来讲就是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较典型的例子是
    2023-07-11
    1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能确定过错责任
    案情简介的某日,刘某某驾驶京N****号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北京昌平区某小区门口时,适有司机张某某驾驶拖拉机搭载着妻、儿子与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事实。刘某某有普通摩托车驾驶证,其摩托车有行驶证。司机张某某有B2驾驶证,但没有拖拉机驾驶证,其拖拉机有行驶证。事故发生后,张某某用自己的拖拉机将刘某某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张某某的妻子看管现场,晚上21时左右,司机张某某返回事故现场并拨打报警电话。后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某不服,向交通支队申请复核,交通支队复核后认为,因当事人双方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两车移离现场,导致现场证据灭失,无法取证,无法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刘某某因本次事故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并需进行二次拆除内固定手术。司机张某某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曾垫付过2000元医疗费。刘某某因本次事故总共花费了医疗费
    2023-12-07
    278人看过
  • 在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时应注意什么
    I.在交通事故中确定当事人过错时应注意的事项经调查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行为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过错,并注意以下两点:1。应强调驾驶员的职业注意义务,避免对行人和非驾驶员提出苛刻要求,并为其精神和身体留出适当的自由空间。在判断司机的责任时,我们不仅要看他们是否违反规则(不违反规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履行了注意义务),还要看他们是否遵守了一般的安全义务,因为任何发达的交通规则都不能完全概括真实交通的复杂情况。如果双方都不报案,一般认为驾驶员有条件报案但不报案,从而使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超过强制交通保险赔偿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责任保险赔偿。对于目标车辆和目标车辆上的人员,对目标车辆驾驶员的赔偿应通过车辆损坏保险、车辆上的人员和驾驶员座椅保险来补偿不
    2023-05-07
    2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过错有期限吗
    1、经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的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3、无法查证事实的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
    2023-08-16
    208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认定必须符合的条件:1、上下班规定时间必须发生的交通事故;2、必须是上下班必经线路发生的交通事故;3、必须是职工本人没有责任或不是主要责任;4、必须是机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四个条件如下:第一,工伤发生的时间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内,可根据用人单位关于上下班的时间规定来判断;第二,工伤发生的地点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径上,不局限于唯一路径;第三,工伤发生的是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的;第四,工伤的发生并非因本人的自我伤害行为。满足以上条件可以认定工伤。此外,法律的规定无法包罗现实生活中一切情形,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
    2023-07-04
    45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是过错推定责任吗
    医疗事故不是过错推定责任,在特定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医疗侵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
    2023-03-25
    2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具体标准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和标准。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
    2023-02-24
    1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整体而言,交通事故中的伤残赔偿金不可能是统一的,我们也给大家非常详细的解释了一下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等拿到伤残鉴定报告后,本人还得到当地的政府部门去了解一下居民人均收入状况,才能计算出来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全国是统一的吗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全国是统一的吗1、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全国是统一的。但是赔偿标准仍然在省与省之间存在差异,且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呈现每年递增的规律,另外还是要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性质、受伤人员的年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2023-08-15
    221人看过
  • 无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推定
    一、无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推定无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推定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2.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3.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4.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二、无过错原则的侵权行为有哪些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有这些:1.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2023-08-05
    3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中的过错责任原则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摩托车与轿车交通事故赔偿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23-03-08
    172人看过
  • 医疗机构推定职工过错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医疗机构出现侵犯患者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情形,不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还应该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那么,医疗机构在哪些情形下会受到行政处罚呢?医疗机构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
    2023-07-02
    18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是对交通事故过程的全面反映。既然是证据,法庭审理中就应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也是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公文书证,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一、其他法条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A、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B、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不是很多。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
    2023-03-07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标准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9
      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
    • 推荐! 会车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6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
    • 交通事故鉴定书的过错可否推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一种证据形式——书证,属于公文书证的一种。 《民事诉讼法》第68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和《最高人民法院
    • 无过错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7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规定体现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应该予以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第76条第一款关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规定体现了两种归责原则: (1)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予以归责,即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
    •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特大事故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3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2人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人死亡,8人以上重伤,或者2人死亡,5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