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从理论上说,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源于公司股东对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违反,因此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范围也当与此相关。
公司失去股东有限责任的维护条件、股东的行为违背分离原则造成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财产混同都可以导致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
另外为了维护雇员等特殊主体的利益、公司违法经营也可能例外地适用股东有限责任。13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的范围是很广的,但是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情形却是有限的。
多数学者主张在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时应当慎重,也有学者认为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对其适用行为要件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应当不仅仅局限于逃避债务的行为。14笔者认为,从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来看,该条对滥用的行为并未加以限定,因此,诸如滥用公司人格欺诈公司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或法律义务的,公司资本严重不足导致公司风险过大的,财产、业务、人事混同的,支配股东过渡控制的情形都可以被纳入滥用的范畴,但是,滥用的行为也并不必然导致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这就涉计到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的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责任限制的例外情况及适用规则
245人看过
-
股东责任范围及限制
414人看过
-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在其他部门法中的适用限制与扩展
162人看过
-
控股股东赔偿责任的范围
186人看过
-
排除境外法例适用范围
467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股东有限责任有哪些例外
390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无限责任连带责任责任的适用范围都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2(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成
-
股东知情权的适用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如下: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适用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6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 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但这并非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防止利用转让活动进行不当行为,对有些股份的转让有必要的限制。《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分别规定了对国家股、发起人股及公司作为受让方作了限制。另外外资股的转让也应加以限制,国家允许公司发行外资股,目的在于吸收外资,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什么个范围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1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2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