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34:18 297 人看过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从理论上说,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源于公司股东对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违反,因此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范围也当与此相关。

公司失去股东有限责任的维护条件、股东的行为违背分离原则造成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财产混同都可以导致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

另外为了维护雇员等特殊主体的利益、公司违法经营也可能例外地适用股东有限责任。13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的范围是很广的,但是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情形却是有限的。

多数学者主张在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时应当慎重,也有学者认为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对其适用行为要件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应当不仅仅局限于逃避债务的行为。14笔者认为,从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来看,该条对滥用的行为并未加以限定,因此,诸如滥用公司人格欺诈公司债权人、回避契约义务或法律义务的,公司资本严重不足导致公司风险过大的,财产、业务、人事混同的,支配股东过渡控制的情形都可以被纳入滥用的范畴,但是,滥用的行为也并不必然导致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这就涉计到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有什么例外
    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是公司制度的基石,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股东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例外情形: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3、公司不经实质性清算程序,仅出具无债务、无财产的清算报告即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普遍存在,一旦债权人提起诉讼,股东仍然无法免除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律师补充: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把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导致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
    2023-05-06
    322人看过
  • 控股股东赔偿责任的范围
    1、损失难以证明。在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少数股东的损失应当是若正常清算,少数股东应当分得的剩余财产。但既然公司已经处于无法清算的状态,剩余财产数额已经无法评估和认定,那么少数股东很难举证证明剩余财产分配权未能实现的损失。2、损失可以推定。虽然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盈亏状况无法证明,但是至少可以推定公司回归最原始的状态,而且根据“资本三原则”,公司在存续期间应该保持注册资本的稳定,非因法定原因不得随意减资。公司在其整个存续过程中,应当保持其实际财产始终处于一定水平之上,该种基准即是公司实收资本。因此,可以推定公司解散时公司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即出资至少可以推定为损失。当然,既然是推定,就应允许控股股东提出反证推翻推定的事实。无论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如何,只要控股股东就上述免责情形举证不能,则承担返还出资并赔偿损失的责任。难点在于出资之外的损失如何确定。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属于资本范畴,资本作为生产要素
    2023-04-03
    186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及例外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现将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
    2023-06-05
    18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的范围有哪些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的范围的主要范围为: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2、查阅权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权利,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但是,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查阅权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或者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法》对股东的查阅权作出某些限制,例如在查阅的时间、
    2023-03-03
    133人看过
  • 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
    1.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如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市政机关、城市各种公用设施等,均有可能导致公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从而需要、且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2.各种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3.各种运输工具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或驾驶员。4.各种需要雇用员工的法人或个人。5.各种提供职业技术服务的单位。6.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此外,在各种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民事责任事故危险,建设工程的所有者、承包者等,亦对相关责任事故危险具有保险利益;各单位场所(即非公众活动场所)也存在着公众责任危险,企业等单位亦有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公众责任保险的形式很多,主要有普通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等。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03-22
    90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股东有限责任有哪些例外
    法人不是罗马法创造的词。在罗马法中,它是后人用来列举与法人关系密切的案件的一个词。其核心思想是法人是作为联合体或自然人的集合,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在罗马法中,一些非自然人,如国库财产、地方行政组织和私法规范的私人组织,也与自然人一样,在法律上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种资格被称为法人的“人格”。一开始,“公司”一词没有严格的法律含义。从法律的角度看,几个人为特定目的而形成的社会可以称为公司,而现代意义上的公司通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公司法》组织登记的法人组织。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责任方式。这种有限责任方式直到19世纪才被立法确立。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从中世纪的行会、索氏、科门达等商业组织到现代的特许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制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从实践的萌芽到立法的确认。因此,可以说股东有限责任是19世纪公司法
    2023-05-02
    42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有限责任有哪些例外适用的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3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如下: 一、有限责任的正当发生是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前提; 二、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体是违反了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股东; 三、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行为要件是公司股东实施了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 四、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结果要件是公司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 五、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观要件问题,无需强调主观故意的要件
    •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03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以及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属于个别适用。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
      有限责任股东出资后,不能退股,但是允许转让,这样就保障了股东有收回出资的权利。由于有限责任除了资本联合外,还有人合的因素,带有封闭性,为了保持内股东之间有一定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因此,股东转让出资不是完全自由的、无拘束的,而是有一定条件的限制,并在一定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有以下几项规定:1、有限责任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这明确了股东有权转让出资,至于全部转让还
    •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0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责任。其限度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担责。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范围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3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出资到公司,就不能退出股份。 2、股东如果不愿意再继承作为该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公司收购其股权。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