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4:40:24 293 人看过

要看用人单位具体解除的理由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是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情形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几种情形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能否在试用期内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内怀孕的女员工如果从人德和社会责任的角度持否定态度,是否可以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无可厚非。但今天我们只能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治疗(4)孕期女工,生育、哺乳(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本规定还有一个前提,即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生育、哺乳:
    2023-05-07
    88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怀孕用人单位合同延至哺乳期
    问:我是前年10月到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最近我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否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答:据市总工会法律部负责同志介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其劳动合同至哺乳期满。由此可见,这位读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满怀孕,用人单位不得与你终止劳动关系的。(刘昱)
    2023-06-05
    9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人生七条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用人单位享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再享有任何特权,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从《合同法》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
    2023-04-04
    467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否在结婚、怀孕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雇主婚前怀孕,雇主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女性雇员有未婚子女,雇主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未婚子女不受企业控制,由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处理,公司无权处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的两倍)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
    2023-05-07
    498人看过
  •  单位在员工怀孕时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违反规章制度等理由,适时解除双方合同。具体条件包括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在员工怀孕期间,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违反规章制度等理由,适时解除双方合同。具体条件包括: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再者,劳动者如果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员工怀孕能否成为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
    2023-11-06
    133人看过
  • 怀孕女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雇?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不能辞退,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员工能辞退吗?哺乳期员工一般不可以被辞退。但是如果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可以被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2023-08-1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期间能否解除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19
      怀孕期间也不是绝对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用人单位能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吗?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能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晚育(女24周岁以
    • 用人单位能不能与怀孕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8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本条并没有规定排除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因此若用人单位以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有正当依据,是可以与怀孕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病假休完不来上班,以旷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
    • 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包括在试用期内,也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可以辞职怎么补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1.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您不用理会用人单位要您辞职的无理有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您依法享有产假,用人单位如果不批准,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