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18:16:04 364 人看过

一、有限公司中,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是哪些

首先,虚假出资需要承担补缴责任和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再次,行政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以下责任: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一个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虚假出资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
    一、虚假出资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虚假出资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是:补充清偿的责任;将需要的出资补全;承担出资违约的责任;有可能被股东名单除名;不能享受股东的权益等责任。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在瑕疵出资的状态下,出资人能否享有权利,享有的权利是否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权利,其是否具有可让予性,我国公司法未予以明确规定,给司法实务造成很大的混乱。二、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1.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复制权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
    2023-04-25
    281人看过
  • 对外责任:股东虚假出资的诉讼
    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责任,即是对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严格意义地讲,股东如实出资是要保证公司责任财产的充实、充裕,增强交易相对人与之交易的预见性。如果公司在经营中不能清偿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里的补充赔偿责任是顺位居次的赔偿责任,通俗讲就是公司不能赔偿的再由股东赔偿。如果股东是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公司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并履行设立职责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股东虚假出资法律如何规定的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表现为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
    2023-07-07
    15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否连带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否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当非货币财产出现高估情况时,对于公司而言其资本是存在缺口的,因此股东须向公司承担补足责任,完成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同时,由于股东们之间是合伙关系,因此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对其他股东:无违约责任出资不实是不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出资人确实按照股东协议完成出资,即履行了股东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只是存在高估的问题,因此出资不实的股东无需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三、对公司债权人: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连带一次责任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其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赔偿责任,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可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这笔债作为公司之债应先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只有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公司债权人才有权主张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024-01-14
    14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公司形式。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换句话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的债务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要承担全部债务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表格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除上述根本区别之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表现如下:1、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
    2023-07-17
    302人看过
  • 股东如何规避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责任?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依法采取如下措施:(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2)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抽逃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3)公司可催告返还出资,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有权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公司职责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2023-07-20
    492人看过
  • 虚假出资股东责任法律规定
    一、虚假出资股东责任法律规定股东虚假出资,会被处于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不能解除股东资格。只有抽逃出资经催告仍不补足时才能够解除股东资格。《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划清罪与非罪的主
    2023-04-25
    432人看过
  • 有限公司转增资本中的虚假出资
    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资本仅仅改变了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内部结构,即改变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和实收资本之间的比例,所有者权益总额并没有发生变化,即没有新的资金注入公司。转增资本和初始投资的股东权利是一样的,转增的资本也应当和初始投资一样是确实的资本。但在公司缺乏现金的情况下,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就属于虚假出资。一、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中的虚假出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是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积金都可以转增资本。《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在权责发生制下,销售收入无论是收到现金还是形成应收账款均计为公司的收入,税后利润等于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因而税后利润的一部
    2023-06-09
    268人看过
  • 什么叫做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概述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二、虚假出资的行为特征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罪中虚假出资行为,即单位作为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应当交付的出资额(含货币、实物)或者未办理出资额中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行为。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即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作为单位股东的行为人,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负有真实出资的义务,且这种义务是能够实行而行为人却不实行
    2024-01-07
    293人看过
  • 出资虚假是否承担股东民事责任
    一、出资虚假是否承担股东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1)对内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符合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对外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座位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行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3.刑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
    2023-09-02
    147人看过
  • 股东出资虚假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股东虚假出资承担哪些民事责任股东虚假出资需要承担的责任有:1.虚假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2.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虚假出资股东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二、股东抽逃出资及虚假出资怎样认定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三、如何解除虚假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
    2023-05-31
    399人看过
  • 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
    2022-11-14
    331人看过
  • 股东从有限责任公司退出的方式有哪些
    1、转让本人股权;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3、公司解散后退出;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权利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
    2023-02-28
    252人看过
  •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实际股东虚假出资,挂名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为补足出资。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补足出资后,可以向实际股东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5-18
    162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要追究的法律责任
    1、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1)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的责任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是公司资本的三原则,股东实际的出资构成公司法人财产和独立人格的基础,失去资本,公司便丧失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也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作为换取公司股权的对价,股东交付出资后,该部分作为出资的财产便和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成为公司的独立资产,公司依据该出资的财产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由此导致的经营的赢余或亏损均属于公司自身财产的变动,和公司股东个人财产没有任何关系。然而,在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公司用以经营的财产减少,公司获取利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随之减低。因此,股东的虚假出资,不仅直接构成了对公司财产权的侵犯,同时也会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股东虚假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承担的是一种民法上的侵权责任,构成了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
    2023-08-17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虚假出资,是否构成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股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实践中,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
    • 股东出资虚假的责任认定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有违约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
    • 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或未足额支付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导致公司未能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其本质上是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一种欺骗行为。那么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 股东假出资应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是虚假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公司法对股东虚假出资是否有限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0
      股东虚假出资,公司法是这样规定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因此当发起人或者股东虚假出资的,公司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