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一、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
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转包合同是有效合同,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建筑行业对于转包有其特殊的规定,需按照其规定来认定转包合同的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二、开发商恶意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
开发商恶意拖欠工程款的话,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诉讼。具体而言,这属于典型的违约,是在工程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法律也规定了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因此遇到开发商恶意拖欠的情况,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处理。
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经过承包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这个建设工程拍卖,所得的建设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优先受偿以获得与发包人约定的价款。这项权利主要是为了保护承包人的权利,防止发包人不能清偿给承包人造成巨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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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可以给总承包单位转包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2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分包和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商自行完成。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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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1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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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存在差异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8如今,备案施工合同与实际情况不符,无需进行进一步处理,因为已不再强制要求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明文规定了施工合同的应有条款。自书面订立施工合同时起,毋需履行备案程序,唯需确保该合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且为合法有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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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承包与独立承包是什么意思,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二、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