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9:34:04 191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的问题:

1、宅基地申请确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需要先走申请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提供土地批复、宅基地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涉及转让(买卖)、继承(原权利人死亡)、赠与、置换(互换),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以及丢失补证还应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2、确权所需地籍调查费、工本费是否需要农民掏钱

为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保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登记颁发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地籍调查费、工本费一律免收。

3、耕地上已建成住宅如何处理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经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2)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零星宅基地,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4、超占面积的如何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自治区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5、实测面积与老宅基证不符如何确权发证?

(1)如果实测面积大于或等于原发证面积时,按原发证面积确权登记换发证书。并在土地证记事栏中注明超占的面积。

(2)如果实测面积小于原发证面积时,按实测面积确权登记换发发证。

(3)对实测面积与原发证面积相差较大的宗地要实地查清面积有出入的具体原因,填写到情况调查表备注栏里。

(4)对未审批发证的宗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宅基地审批权限,结合实测面积批量补报批发证。

(5)申请书、宗地图、地籍调查表中宗地面积按实测面积填写,地籍调查表中批准面积、土地审批表及土地使用证中使用权面积按审批面积。

6、、闲置的宅基地如何确认

对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已满二年未建房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

7、宅基地转让的情况如何处理

(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

(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8、权属调查中遇一户多宅的情况如何处理

需查清其情况是继承还是其它原因,再判断其是否可以办理两证。举例:如果户主已有一处房屋,且还有一处是继承的房屋,房屋在无改建变动的情况下,除继承可以为其确权发证,其它情况只调查登记,不确权发证。

9、一户多宅,已经拥有两个宅基地证书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1)调查其宅基地来源是否合法,且证、地相符者只换发其中一处(本人选择)宅基地使用证。如符合继承、赠与条件,且子女已分独立户口且未分配宅基地的,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可将另一宗宅基地变更登记给子女。

(2)调查后发现宅基地来源不合法,且证、地不符者,不予确权登记,并注销违规办理的土地使用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
    子女继承的前提是在被继承人已死亡的情况下。否则,继承是不会发生的。子女继承的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即该农村宅基地无权利瑕疵。一、父母房产继承是怎样规定的父母房产继承的规定: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期望权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3、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否则遗嘱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如果父母还活着,他们的房地产孩子就不能继承了。父母愿意把自己的给孩子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父母一方死亡,父母双方死亡,是否有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二、房产继承的问题有哪些房产继承的问题有: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被继承人死亡后,
    2023-03-28
    48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要解决哪些问题
    农村在农民的使用过程中,一直存在不少问题。那么,农村宅基地急需解决哪些问题?怎么才能确保农村村民及时、正确的享有宅基地的相关权益?目前,宅基地仍然存在哪些问题?农村宅基地急需解决哪些问题: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近些年,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已取得重要突破,农村住房制度建设在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整体制度建设仍不完善。农民住房历来以自建、自住、自管为主,农村住房制度长期停滞在“一户一宅”、“限制宅基地转让”等层面,涉及农民利益和权益保障、农民居住质量和安全、农民人居环境提高和最低端农民居住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很不健全。我国现有农村住房制度主要体现宅基地制度层面,“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无偿取得和使用”、“限制流转和抵押”是基本特征。宅基地制度过于侧重对农民的福利和保障,导致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结果是,集农民毕生积累建造的农房,由于限制流转
    2023-05-04
    27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哪些情况
    1、现宅基地处于养殖园区有老宅基地证的情况如何处理?对在养殖园区已有宅基地证的,调查核实后按原宅基地权属、面积确权登记,但已将养殖业用地用途改变为宅基地,且无宅基地证已进行居住的,如符合宅基地使用批准条件的(本村农业户、一户一宗),先进行权属调查,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将该养殖用地批转为宅基地后,方可登记发证(闲置的除外)。2、原使用权证书土地权利人、证书编号、证书面积与国土局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调查核实后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予以更正。3、外来人员在本村购买或迁移至本村的情况?先将户口迁入本村后,属于本村农业户的,按审批登记程序办理,否则不予确权登记。4、原宅基地统一拆迁后修建小康楼如何确权?原宅基地证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实测总土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发证面积分摊后,不得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5、村集体统一为村民建设的多层住宅小区,多层如何分摊,如何制作地图?用小区总
    2023-02-20
    256人看过
  • 三河市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的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虽然完成了,但是发证可能会延后。一、廊坊买房条件廊坊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定:从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实行限购的地区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区、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和文安县。具体限购政策为:非当地户籍居民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无法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据。当地户籍居民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二、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确权之后会颁发农村宅
    2023-03-26
    18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了吗,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了吗,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1982年之前的已经建造的住宅予以确权。(一)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二)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三)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
    2023-04-14
    206人看过
  • 宅基地确权问题?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可以根据以下步骤确定使用权: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要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话,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申请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请求乡镇政府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且需要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二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即提起确认之诉来进行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因此要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话,上述两种方式都是可以进行选择的,而且没有方式选择的先后,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等,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2、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3、带着上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4、带着带着以上所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
    2023-03-01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咋办? 对于哪些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应按照以下3种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其一、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在该条例实施后未扩大用地面积,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二、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
    •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6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 保定的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河北省为防止保定农村宅基地杀人案件再次发生,将对宅基地进行确权。河北省将在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基础上,增加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状况调查、房屋测量、数据入库和面积量算,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发证。此举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财产编织保护网。 省国土资源厅等5个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
    • 农村宅基地确权收费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3
      农村宅基地确认权,无需缴纳资金和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转让变更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担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赠与交换、房屋销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确认登记不征收契税。
    • 农村宅基地发证问题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8月6日,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展情况,并明确设定农村土地确权时间表。到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现全覆盖。 目前,我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总体进展良好,但各地工作进度不平衡,个别地区进展缓慢。截至目前,全省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共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