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应遵守哪些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0:30:58 485 人看过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遵守的程序有:

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

2、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

3、公安机关在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一、强奸罪拘留转逮捕会通知吗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写明逮捕原因以及羁押处所,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无法通知的情形除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无法通知:1、被逮捕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2、被逮捕人无家属;3、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4、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

二、行政拘留能不通知家属吗

不可以,拘留都要通知家属。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三、批捕怎么通知家属

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但是逮捕后会通知家属。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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