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否一律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40:52 175 人看过

关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否一律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则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基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目的制定的条款。而在司法实践中不考虑机动车事故的具体发生原因,将所有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都认定为工伤有失公允。

一方面,是否认定工伤要基于一个最根本原因即是否与工作有关。职工上下班都有一个相对合理固定的路线,即这一路线是为了工作而通行的,只要职工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事故损害用人单位都应当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然而也不能排除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因为个人事务而发生机动车事故的情况。特别是在下班后参加亲朋好友聚会,到商场超市购物,看望病人等临时改变路线的情况下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因为这些活动都具有个人属性的,如果一味都认定为工伤的话,无疑是加重了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无法实现利益的平衡。

另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可以通过交通事故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获得救济。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既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通过交通事故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方式获得救济,出现了请求权竞合的情况。这很可能使某些工伤职工获得的赔偿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获得了双重赔偿。这种模式违背了不重复享受权利,不能获得双重赔偿的原则。

所以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时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根据具体具体情况具体原因而定,而不能一刀切地都认定为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上下班途中,职工骑自行车出现的伤亡事故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大渡口区法院审理的原告王福彬不服被告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中,王中有(原告之子)骑自行车上班时坠入路沟,经抢救无效死亡,行政机关认定王中有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列举了应认定为工伤的若干情形,其中第(大渡口区法院审理的原告王福彬不服被告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中,王中有(原告之子)骑自行车上班时坠入路沟,经抢救无效死亡,行政机关认定王中有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列举了应认定为工伤的若干情形,其中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案在上下班途中,职工骑自行车出现的伤亡事故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律适用上出现很大争议,存在有以下理解与适用上的分岐及问题: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是否仅适用于受到机动车伤害的情形;2、上下班途中受到除机动车外的其他伤害是否
    2023-04-23
    246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下班遇车祸被认定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地点怎样认定?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加之当前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将原本简单的劳资关系复杂化,更易在工人发生工伤后出现扯皮和纠纷。那么,对于工人来说,明确工伤保险该由谁交、一旦受了工伤该找谁赔等问题尤为重要。今年40岁的詹某,下班途中乘坐公司车辆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脸部多处骨折。公司没有跟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虽然詹某后经认定为工伤,但是她不服公司仅支付9000元医疗费,最终将其告上了法庭。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日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并赔偿工伤保险待
    2023-06-08
    267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工伤案件的赔偿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条例》对于上下班途中未作明确界定,曾一度造成工伤认定上的无所适从,于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2004年发布了《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上下班途中进行了解释,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同时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也进行了明确,指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司法实践中,对上下班途中作更大的解释,有判例认为,只要是下班回家的途中,即使是绕道或适当逗留后造成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当然,绕道或逗留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如送同事,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等。随着司法实践的逐步完善,对于工伤与否的认定已经基本无争
    2023-06-05
    161人看过
  • 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遇机动车伤害”的工伤情形
    【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律师评析】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经过的合理路线,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机动车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范围确定。职工因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事故伤害,应由有关部门按照铁路、航空器、航海等特别法律规定处理,不属工伤认定的机动车事故伤害范畴。
    2023-06-05
    434人看过
  • 顶替别人上班受到事故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
    当事人因顶替他人上班而受伤,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或不知情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表示拒绝,而顶替上班的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上班前借工具受伤算工伤吗上班前借工具受伤算工伤。借用工具是为了上班工作时能及时派上用场,法律规定,职工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开展受到伤害,符合工伤法律规定。因此,上班前借用工具受伤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二、上班意外死亡怎么样处理上班期间意外死亡的处理首先要看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如
    2023-04-02
    281人看过
  • 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怎么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标准)
    基本案情于某因需照顾刚出院的父亲,下班后搭乘同事车辆回其父母家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原告某公司不服被告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认定工伤决定,认为已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职工于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并要求于某填写了员工返回其居住地的“上、下班路线图”,但于某发生事故受伤的地点并非在其填写的回家路线上,不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所受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以案释法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一直是劳动者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能被认定工伤的条件是:时间上必须是上下班途中;空间上应满足合理时间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事件上应符合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上述案件中,于某虽然是在去父母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由于其是为
    2023-06-04
    88人看过
  • 车祸发生在上班途中是否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工伤,满足以下条件才是工伤:1、是上班的合理路线事故,事故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造成的;2、是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上班途中被撞不是工伤。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人身伤害赔偿,两者不冲突。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去世算因公死亡吗1、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去世,如果对车祸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因工死亡;如果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等身份,算因公死亡。如果负主要责任的,则不算因工死亡。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023-07-11
    32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交通事故是否涉及上班途中?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不仅上班,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是工伤。上下班途中的事故被视为工伤,仅限于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不包括步行事故等其他事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视为工伤,仅限于劳动者承担事故的非主要责任,即劳动者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时,视为工伤。劳动者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视为工伤。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吗1、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2023-07-11
    451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伤害算工伤下班途中买菜出事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不仅保留了现行规定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还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担主责的交通事故或伤害,全都认定为工伤。这被广大劳动者视为新条例的“最大利好”。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实际操作中,“上下班”如何界定是一个不小的难题。而此次修订,并未对此作出清晰界定。金陵石化李步高,是一位从事企业工会工作27年的资深人士。他告诉记者,即使在他们这样易燃易爆的高危企业,出在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事故也不在少数,至少要占到百分之十几。关于上下班如何界定的问题,他说他们一般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如,关于地理位置,要考虑你家住哪里,到单位的必经之路是什么;时间上,要调查你是骑摩托车、自行车还是步行,根据速度推断你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位置是否可能。李步高举了一个例子,化工一厂一名职工,上小夜班,下午3点半是交接班时间。他在下午3:15左右,骑自行车快到厂区大门口时,突然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下班途中骨折是否认定为工伤?
    “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在下班途中自己摔伤骨折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下班途中骑摩托车摔伤算工伤吗属于意外原因造成的,是可以算工伤的,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
    2023-07-19
    138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骑车自己摔伤是否为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驾驶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包含在车辆范畴,若受伤路段属于公共通行的道路,则发生事故的经过符合交通事故之定义。一、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这还要紧扣《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中,最高
    2023-04-04
    85人看过
  • 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一、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1、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在非工作时间,被人报复打伤,不能认定为工伤;2、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虽然与工作存在联系,但属于间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直接受到的暴力伤害不同,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范围,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2023-06-11
    229人看过
  • 上班途中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
    许某是A地某公司员工。2014年4月14日,许某在家吃完午饭后,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相向而来的另一自行车相撞,后许某到单位上班,期间摔倒在地,被送至医院。并进行了医院诊断,受创伤性特重型­脑损伤、创伤性硬膜外血肿、­骨骨折等伤。A地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4年4月28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为该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2014年12月3日,许某家属向A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14年12月31日,A地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为许某事故伤害发生在上班途中,其事故责任公安交警部门无法认定,没有证据证明许某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予认定许某为工伤。许某不服,向A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A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许某是否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
    2023-06-08
    436人看过
  • 下班途中出车祸受伤,承担主责可否认定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下班途中出车祸受伤,承担主责可以认定工伤吗?工作时间摔伤属于工伤吗?">周某是某公司职工,2012年6月1日1时左右,下夜班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因道路路面施工,周某未尽完全的注意义务,引起摩托车侧翻,导致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事后,周某向当地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依法认定周某不属因工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下班途中受伤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第二,受伤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承担非主
    2023-06-10
    6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今年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伤害有没有工伤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吗工伤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
    • 上下班途中受到工伤,怎么认定,上下班途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7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 上班途中骑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或故意伤害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你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自行车在没有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自己跌进沟里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的“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上下班,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中,可以参照路途的方向、距离的远近及时间因素等综合判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理解为既包括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
    •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回家的楼梯上摔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7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职工下班回家,在回家的楼梯上摔伤,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