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不成立的法定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9:52:53 396 人看过

1、合同主体不适格;

2、双方未达成一致;

3、需要经审批成立的合同,未经审批的;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一方或双方未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

一、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合同相关文章
  • 购票乘车客运合同的成立有哪些情况
    购票乘车客运合同的成立,可区分以下情况:1在旅客先上车后购票的情况下,旅客登上承运人的车辆为要约,承运人准许旅客上车时为承诺,客运合同自旅客登上车时成立。2在旅客向承运人指定的购票地点先行购票的方式下,旅客向承运人提出到站路线要求,并支付相应的票款即构成要约,承运人给旅客合乎要求的客票即为承诺,交付客票时客运合同成立。3在旅客向承运人预定车票,承运人实施送票服务的方式下,旅客的预定行为预约合同,承运人送票为要约,旅客签收客票为承诺,合同自旅客签收车票时成立。当然,旅客与承运人就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的,成立时间从其约定或从其交易习惯。
    2023-04-26
    44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不成立的
    在下列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7、房屋权属有争议的;8、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一、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的情形有哪些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
    2023-03-04
    34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被告主体不合法?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情形有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的情况有哪些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众所周知,原告主体不适格,其即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权利,也即不享有程序法意义上的诉权,因而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则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对于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院该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及理论界都存在争议,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处理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法院也存在不同做法。《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2023-07-06
    431人看过
  •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有什么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有:1、依法登记才生效的合同未登记的;2、合同附生效期限,期限未到来的;3、合同附生效条件,条件未成就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一、法律效力上的设计合同有效期是多长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时间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的,没有约定的,一般长期有效。除非被宣告无效、被撤销、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或终止附期限合同的期限届满时合同失效。例如: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律其他规定等。二、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
    2023-04-02
    1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情形会不成立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一、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合同的无效和不成立区别主要体现在:(1)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的合同速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
    2023-02-28
    250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不构成共犯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二)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三)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
    2023-04-28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合同
    词条

    主合同是指相对独立,能够独立履行的合同,它是从合同的必要前提,没有主合同,从合同也就不复存在。 从合同则是以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主合同是从合同中成立的主要合同,从合同是成立在从合同之下的附属合同。 主合同是相对“从... 更多>

    #主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有哪些不成立的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 合同成立的时间有哪些情况,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5
      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下列情况: 一、对于法律以及当事人没有限制订立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为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 二、对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如果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也视为合同成立。 三、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合同,成立时间为签订合同确认书的时候。
    • 订立风险承担合同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4
      合同订立中风险转移需要下列条件: 1、合同的标的物已交付给买受人或已由出卖人交由承运人; 2、当事人对风险的承担无其他特殊约定; 3、合同已经成立; 4、出卖人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了买受人。
    • 哪些情形导致合同不成立,法律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3
      1、订立合同的只有一方。 2、订立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意之后的结果,没有形成要约和承诺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是不确定的。 4、要式合同中没有实际履行物的给付。 5、经过批准、登记后才能能成立的合同,但实际并没有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当事人也没有履行的。
    • 合同成立有哪些条件?什么情况下形成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