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手段主要如下:
1、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2、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进行破坏;
3、欺骗手段,即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进行干扰破坏;
4、贿赂手段,即利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甚或女色勾引、收买选民、代表或有关工作人员以进行破坏;
5、伪造选举文件,即伪造选民证、选票、候选人的情况资料、选举文件进行破坏;
6、虚报选举票数,即对选民、代表的投票总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等进行以少报多或以多报少的虚假报告进行破坏;
7、其他手段,如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选票上涂写侮辱性词句;对与自己不同意见的选民、代表进行打击报复。
一、选民证的发放法律规定是什么
选民证的发放法律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选民证是指选民享有选举权,并具有参加选举活动的行为能力的证明书。选民凭选民证参加选举活动,由选举机构对选民进行资格审査后发给选民。中国选举法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并发给选民证。选民证是合格选民的证明,严禁赠送与出售。
选民证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的凭证,须写明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等项内容。在选举日,选民凭证进入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领取选票。选民证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民族自治地方的选民证还须加盖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的公章。选民证可以委托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或者选民小组分别发放,亦可召开群众大会发放,通过庄严的选民证发放形式,激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感。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集中体现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的法律,由总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各少数民族的选举、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举程序,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对破坏选举的制裁、附则等内容组成。其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民主办法,酝酿、讨论、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实行差额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对于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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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量刑起点?哪些是破坏选举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漏登选民名单。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二)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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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8破坏选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犯罪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是出于给自己或自己亲友争取选票,有的是想阻止自己不满的候选人当选,也有的是对选举工作有意见等等。不同的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不构成破坏选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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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破坏选举罪的一般主体有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由于过失而影响了选举工作的,如由于工作疏忽而漏发选票或者误计选票等,不构成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暴力”,是指对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等进行殴打、捆绑等人身打击或者实行强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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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破坏选举罪的辩护事项主要包括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的主观要件 破坏选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犯罪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是出于给自己或自己亲友争取选票,有的是想阻止自己不满的候选人当选,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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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1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