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7:56:05 318 人看过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应当同时具备两项证明文件:

(1)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

(2)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实践中遇到有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只提交一份公安部门的注销户籍的证明,提供不出医学死亡凭证,这时公证员便可以以证据提供不充分为由要求当事人补充,因为注销户籍的时间往往并不是公证书所要确认的医学死亡时间。

3、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证明,例如房屋所有权证、股票、银行存单等。

4、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该证明材料应当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发表放弃声明,或者由代理人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某一继承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房产继承公证还需要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这样办理:先预约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在国外或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要公证委托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户口本、身份证;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二、法院受理遗产继承诉讼要哪些证据法院受理遗产继承诉讼要哪些证据这个问题。遗产继承纠纷诉讼一般需提交如下证据材料:第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第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第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第四,被
    2023-06-22
    241人看过
  •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公证人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的公证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规定自愿放弃继承权声明法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
    2023-07-04
    481人看过
  • 如何办理继承公证遗嘱继承人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按以下步骤办理:一、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为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四是亲属关系证明。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经审核后,公证员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将凭《受理通知书》立案、编号、付款、复印证明材料。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完成的公证书。继承公证遗嘱的流程1.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证明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2.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有关公证事项进行审查;3.审核通过后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
    2023-08-18
    70人看过
  • 当事人需要对哪些事实举证证明
    民事证据是指用来证明民事案件争议事实的各种材料。民事证据既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攻击与防御的“常规武器”。一般来说,当事人都要对自己要证明的事实提出证据,但是法律规定某些事实不需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上述(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以上类型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
    2023-06-14
    370人看过
  • 遗产继承公证需不需要继承人的人事档案
    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继承人的人事档案。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公证的材料需要哪些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离退休证等;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以上均需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加盖红章)、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或判决等;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或相关知情人员的描述,出具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无工作单位,可由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需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或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死
    2023-07-22
    345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问题
    由于《解释》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未作具体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不好把握。对于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条的规定,在商品房买合同卖纠纷中,应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的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问题,《规定》第17条作出了列举式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范围。笔者认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收集房产权属证明;另一种是收集缴纳税费等证明材料。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其它证据材料原则上由双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当然,在依照《规定》也无法确认举证责任承担时,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23-06-05
    132人看过
  • 举证当事人可以是公司吗
    可以。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的话,那么举证的当事人是公司。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4-15
    464人看过
  • 公证处要求进行继承人数的外调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承人清楚明确,那么是不需要外调的,如果是继承人存疑或者有争议,为了确定继承人,那么是需要外调的。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公证处需告知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吗公证处在办理继承权放弃声明公证时,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4)当
    2023-07-08
    81人看过
  •  遗产继承公证的步骤与要求
    遗嘱继承公证的有效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必须得到充分体现;第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第四,遗嘱人处分的不动产或动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最后,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遗嘱继承公证的有效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必须得到充分体现;第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第四,遗嘱人处分的不动产或动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最后,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怎 样 办 理 遗 嘱 继 承 公 证 ?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首先,申请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2023-09-20
    330人看过
  • 涉外案件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提供的特别要求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了中国与该国订立的条约所规定的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地区形成的证据材料,应当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人公证,并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香港公证文书专用章。当事人提供的在澳门地区形成的证据材料,应当经过公证,并盖有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证明事务专用章。当事人提供的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材料,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部门公证。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附:在国际社会中世界各国对域外调查取证的普遍做法域外调查取证(ExtraterritorialDiscovery),是指国际民事
    2023-06-07
    268人看过
  • 继承人需要还公证的侵权债权吗
    侵权之债继承人是需要还的,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一、债务人死亡如何诉讼程序债务人死亡提起诉讼,具体程序如下:债权人可以以继承债务人合法遗产的继承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以实际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债权人不能提起诉讼,此时没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二、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债务的处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
    2023-04-11
    301人看过
  • 公证生效的自书遗嘱可否要求继承人公证房产
    自书遗嘱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公证,由立遗嘱人自己决定。一、父母遗嘱需要公证吗父母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自己决定,不公证也是可以的。但是公证后的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二、委托书需要公证吗委托书其实就是一种委托合同,是由受托人和委托人共同约定,由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处理一定事物的合同。委托书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并不是委托的必要程序,没有进行公证的委托书也是合法有效的,公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委托书的力度,可以防止委托书造假或者委托书并不是由委托人本人所签。三、自己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满足下列条件的自书遗嘱即使不公证也会有效: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不被威胁、胁迫。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
    2023-06-27
    227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如何举证
    法定继承当事人举证所包含的内容是:1、该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2、遗产的名称、范围、数额、地址等;3、与被继承人的关系;4、继承人及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点等事项;5、其他内容。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法定继承人包括:(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2023-07-28
    127人看过
  • 合同无效举证责任当事人要怎么承担
    以欺诈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把赝品说成是真迹,把劣质品说成是优等品等),或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有义务以行为或语言告知产品的瑕疵却不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相对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以胁迫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要件事实有:有实施压力的胁迫行为,如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之行为;胁迫行为须是非法的;有胁迫的故意;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因恐惧而订立了合同。以恶意串通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欠缺效果意思,即表示行为与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非真意表示系与相对人通谋实施;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恶意,即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
    2023-02-27
    18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继承公证的公证人申请放弃继承权有什么要求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的公证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必须在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2、通过国家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3、具有中国国籍; 4、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 继承人能不能要求公证继承权遗产的事实婚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提示】未经结婚登记而同居的当事人是否彼此享有继承权法院应结合有关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进行审理。如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互有继承权如认定为非法同居的,则不能互享继承权。
    • 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处有没有权利要求继承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7
      (一)遗嘱都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因此,此时公证还未生效。 (二)继承权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放弃继承权没有本人的同意是无效的,即使是妻子也无权代理,即使是妻子经过你的授权也是无权代理的。这样的公证居然也能被公证处通过,你应该向公证处提起异议,要求撤销公证。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
    • 继承权公证是否需要当事人一起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9
      并不是必须要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各个继承人之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
    • 继承公证所有当事人都要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
      不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是法律保护的重要权利之一。。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