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人主要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9:24:20 66 人看过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有: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失不会构成共同犯罪。

一、共犯从犯有什么区别

共犯从犯的区别:

1、共犯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参与者两人以上,两人都构成犯罪,两人有共同的行为。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主犯和从犯在这里,违法是共同的,但责任是分开的。

2、从犯属于共犯,两者之间有从属关系。共同犯罪除从犯外,还可能存在教唆犯、胁迫从犯、间接正犯等。从共同犯罪的地位来看,从犯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共同犯罪中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其犯罪分别处罚。

二、非法经营罪从犯会如何认定

第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实行犯。这类共同犯罪人虽然直接实施了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是在整个犯罪活动过程中较之主犯所起的作用要小,主要表现在:本人不主动发起犯意,在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积极性不高,行为强度不大,对造成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不大或根本未对犯罪结果有任何作用,等等。

第二,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分工分类法,这类犯罪分子实为帮助犯。这类共同犯罪人不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只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包括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帮助行为和犯罪行为实施时的帮助行为。通常表现为准备或提供犯罪工具,排除犯罪障碍,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打探和传递有利于犯罪实施和完成的信息,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把门望风,等等。

三、共同过失过失犯罪怎么定罪

一般根据犯罪人员犯罪的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处罚,具体处罚标准根据犯罪人员的过失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来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侵权的特点有哪些共性
    共同侵权的特点是主体的复数性、过错的共同性、结果的共同性和责任的连带性。共同侵权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共同侵权行为也以过错为必要组成部分,包括故意和过错,不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有联系。要求共同侵权人之间存在主观共同意图。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共同侵权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区别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定加害人的情况。由于无法确定加害人,法律推定各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都是加害人,并承担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的偶然结合致人损害,此种侵权行为又区分为直接结合(连带责任)和间接结合(按份责任),其中
    2023-07-03
    227人看过
  • 抢劫罪有哪些共性特点?
    我国《刑法》中抢劫罪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构成要件及特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2.客观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对
    2023-07-06
    148人看过
  • 特殊共同犯罪的主体特征
    特殊共同犯罪的特征为:1、必须是3人以上。这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具有一定的稳定性。3、有一定的组织性。所谓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4、具有实施某种或某几种犯罪的目的性。一、分析:本案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征本案被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杨叙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朱帅等其他被告人、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性是准确的、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何谓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组织。该组织一般具有如下特征:人数较多,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非法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
    2023-06-21
    257人看过
  •  重要结合犯有哪些共同点?
    联合犯罪是指多个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罪名的故意犯罪行为,由于另一个法律条文将它们结合在一起,从而构成一个新的独立犯罪的情况。被结合之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由数个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数个原罪必须是基于一定程度的客观联系,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联合犯罪是指多个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罪名的故意犯罪行为,由于另一个法律条文将它们结合在一起,从而构成一个新的独立犯罪的情况。结合犯的特征:1、被结合之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2、由数个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3、数个原罪必须是基于一定程度的客观联系。4、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 【 刑 法 知 识 】 重 要 结 合 犯 的 特 征 有 哪 些 ?重要结合犯是指在某个犯罪过程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行为。
    2023-09-13
    327人看过
  • 特殊共同犯罪是指哪些犯罪
    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认定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四个特征。而特殊共同犯罪是什么,具体如下所述: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盟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体而言,认定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必须是3人以上。这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有一定的组织性。所谓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其中有首要分子,有骨干
    2023-02-20
    159人看过
  •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认定有哪些要点?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共同犯罪从犯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如果犯罪主体是单位,则必须是《刑法》第30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并且只有共同故意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立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
    2023-07-06
    259人看过
  • 聋哑人犯罪要坐牢吗聋哑人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聋哑人犯罪依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犯罪的特点在于:1、作案手段简单直接、目的明确。聋哑人违法犯罪大多与其生理缺陷有关,甚至以此作为掩护手法。2、团伙犯罪已经成为一大趋势,情节恶劣。聋哑人团伙违法犯罪作案频率高且快,作案时分工明确。一些聋哑人团伙在实施抢劫、抢夺时,手段凶残,社会危害性极大。3、被他人引诱、教唆、操纵作案。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引诱、教唆、操纵聋哑人违法犯罪。聋哑人文化素质偏低,大多处于文盲状态。他们当中有的仅能陈述自身及家庭情况,有的则由于愚昧无知,根本不能提供自身及家庭情况。特别是聋哑青少年,由于缺乏辨知能力,法律观念淡薄,很容易受到社会不法分子的操纵、教唆,进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14
    416人看过
  • 商业特许经营主要有哪些特点
    1、首先,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2、商业特许经营的基础是特许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订立了特许与加盟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关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3、知识产权等经营资源是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4、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双方各自独立,特许人有义务对被特许人进行帮助、支持,并且有权利进行监督和控制。5、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开发、积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6、在我国现阶段,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为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能作为特许人进行特许经营活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令第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
    2023-07-25
    77人看过
  • 未成年人共同抢劫犯罪的特点
    未成年人共同抢劫犯罪有什么特点?根据分析,未成年人共同犯抢劫罪的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对象、地点多变化;犯罪方式团伙化和犯罪方式成人化。(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根据上述数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海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抢劫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由原先的17周岁降低为现在的16周岁,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自2011年至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涉案人数的比例一直持续在20%以上。在2011年,海城区法院所审结的未成年抢劫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平均犯罪年龄为17岁,而在2015年1月至11月中所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例如,2015年10月20日由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等十一个未成年人共同抢劫一案中,十一名被告人都介于14-16周岁。(二)犯罪对象、地点多变化根据近年来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共同抢劫犯罪案件来看,未成年人的
    2023-04-25
    376人看过
  • 犯罪构成的特点及其共同要件
    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犯罪的犯罪构成是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本罪的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客观要件是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主体要件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主观要件包括故意或者过失。一、怎样认定受贿罪?从以下几个要件来认定受贿犯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容留他人
    2023-06-23
    124人看过
  • 共同犯罪?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都有哪些特征?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的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2023-11-25
    329人看过
  • 共同犯罪人的共同共犯种类有哪些?
    共同犯罪人包括以下类型: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了共同犯罪,包括共同犯罪的概念、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分别是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及第29条。对于共同犯罪参与者根据共同犯罪的组成形式是否固定区分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对于参与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如果参与者是共同犯罪的起意者,还构成教唆犯。其刑事责任大小均不相同,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
    2023-07-31
    122人看过
  • 聋哑人的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1、作案手段简单直接、目的明确。聋哑人违法犯罪大多与其生理缺陷有关,甚至以此作为掩护手法。他们作案的目的主要是针对财物,另有一部分是由于缺乏社会道德观念的正确引导而发生的侵犯公民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社会群体对聋哑人违法犯罪缺乏防范,大多对其抱着同情的态度,使其容易得逞。聋哑人在钱财上,一般不大可能像健全人那样侵占、受贿,他们围绕钱物往往采取最直接、粗暴的偷盗、抢劫、抢夺方式。2、团伙犯罪已经成为一大趋势,情节恶劣。聋哑人团伙违法犯罪作案频率高且快,作案时分工明确。一些聋哑人团伙在实施抢劫、抢夺时,手段凶残,社会危害性极大。3、被他人引诱、教唆、操纵作案。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引诱、教唆、操纵聋哑人违法犯罪。聋哑人文化素质偏低,大多处于文盲状态。他们当中有的仅能陈述自身及家庭情况,有的则由于愚昧无知,根本不能提供自身及家庭情况。特别是聋哑青少年,由于缺乏辨知能力,法律观念淡薄,很容易受到社会不
    2023-08-17
    184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都有哪些呢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享有哪些提存权1、买入行纪中的提存权的构成要件(一)、行纪人已按行纪合同的约定买入了委托物。(二)、行纪合同必须合法有效。(三)、行纪人已催告委托人受领委托物。(四)、委托人拒绝受领委托物无正当的理由,也即委托人有条件能够受领委托物,却无理由地拒绝。(五)、提存的标的物与行纪合同的标的物相符,且适宜提存。2、卖出行纪中行纪人的提存权的构成要件(一)、必须存在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的情形。(二)、行纪人已催告委托人。(三)、委托人不取回或处分委托物。(四)、委托物适宜提存。《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
    2023-07-29
    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信用卡犯罪有哪些主要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9
      信用卡具有方便、快捷、透支等优势,它具有各种奖励以及优惠措施,为此,越来越多的选择去使用信用卡。很多市民都把信用卡当做消费支付的首选方式。不过信用卡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生活中存在着很多的信用卡犯罪,希望大家能了解一下信用卡犯罪的特点,做好防范措施。 当前信用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多 其中,伪造信用卡、ATM机欺诈、涉外信用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凸现,预防和打击信用卡犯罪形势比较严峻
    • 特殊主体犯罪共犯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是指在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等特殊主体犯罪中,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共犯。
    • 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职责与特点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2
      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有所区别,刑法对这两类犯罪分子的处罚也不同。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见,有两类人可以成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人,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些人纠集他人组成犯罪集团,为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出谋划策,指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进行犯罪活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三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此种
    • 假冒专利的犯罪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9
      假冒专利犯罪的特点: 1、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
    • 主犯指定辩护人有哪些特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6
      指定辩护的特点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变巨人,但不得委托辩护人; 2、案件审判阶段的时间; 人民法院只能指定辩护律师; 四、必须符合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