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7:00:16 474 人看过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条件主要是:

1、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下情形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1)、

(3)、

(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在遭受工伤之后,要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那么首先要所在的单位为其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此后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确定属于工伤范畴了,那么才能根据实际遭受损害的情况享受相应的待遇。综上所述,单位能够在员工开始工作后无条件的就帮他们出钱买工伤保险也是基于他们双方有着法定的劳动联系,只要是本单位的职工且有保险的人遇到了工伤的情节就只需要带好各种文书进行正常申报,在经过审核之后就会很快拿到一定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汕头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须知一、申办程序。(一)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把伤者送往医保定点医院抢救和治疗,危急者送往就近的市、区(县)属医院抢救治疗,待伤情稳定后,应将伤者转入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二)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市或区(县)人社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7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书面报告工伤事故及就医情况,报告书内容:伤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医院名称、伤情、抢救措施;30日内出具正式的《工伤事故报告书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三)用人单位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工伤职工《工伤认定书及有关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管理局(分局)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科(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二、申领待遇需提供资料。(一)申报工伤医疗待遇:填写《汕头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工伤认定书;(3)在定点医院门
    2023-05-30
    218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待遇险,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其中: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3、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其伤残等级享受的工
    2023-02-16
    149人看过
  • 失踪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3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终止。云南省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6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1至6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
    2023-07-02
    42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类型及申报材料:
    (一)申请工伤医疗费用待遇: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二)申请伤残待遇:1.工伤认定书;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6.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三)申请工亡待遇: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书;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工亡职工死亡证明;5.工亡职工工亡待遇申请表;6.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7.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8.供养亲属经济收入情况证明;9.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10.养子女提供的公正处(民政部门)
    2023-08-10
    464人看过
  • 未办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待遇
    本文主要讲述关于职工工伤未上保险遭遇工伤的时候所享有的工伤待遇有哪些法律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条例要求所有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制度,主要是考虑这些单位的工作伤害风险度相对较高,只有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才能分担雇主的风险,使工伤职工的权益最终能够得以保障。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境内企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无故剥夺。单位由于某些原因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这是他们自身工作的失误,不能以次为理由拒绝员工享有工伤待遇的要求。《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
    2023-06-04
    170人看过
  • 工伤停工条件及待遇是什么?
    正常人在生病或者受伤之后为了缓解病情就会停止所有的工作或者其他可能造成身体负担的事项,而对于长期处于劳作状态的劳动者要是想要尽快回到岗位就更加是需要停止手头的工作,单位也应该批准劳动者的治疗病假申请。那么,工伤停工条件及待遇是什么?工伤停工条件及待遇是什么?劳动者如果因为工伤不能进行正常的工作就满足停工的条件。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一、1-4级工伤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
    2023-06-28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成都什么是工伤待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30
      处理条件:1。已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老工伤人员数据已录入系统;3、鉴定为1-4级老工伤人员;4、所在单位按期支付。线下查询:成都市社保局医疗管理处及分局: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4号电话:12333锦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电话:86783545青羊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丝街8号电话:86936169金牛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弯6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什么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一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
    • 职工伤残一级还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下面材料就是个人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吗回答: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工伤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任何工伤费用,对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文的规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用人单位负有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如用人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待遇是什么,由谁承担支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第
    • 工伤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自动离职了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5
      工伤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的,个人就不用人申报了。工伤保险基金会将应当支付的部分直接打到公司账号,然后伤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直接问公司要工伤保险待遇和应当由公司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