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的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25:49 360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集体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但是集体土地安置房规定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房相关文章
  • 土地交易是否可以由个人进行?
    土地不可以私自买卖。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私下进行买卖交易会被收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50%以下。农村宅基地除了个别试点地区明确放开宅基地流转对象外,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是明令禁止的。家庭承包地农村大部分土地都已经通过以户为单位承包给了各个农户,农户获得其使用权(承包权+
    2023-07-19
    376人看过
  • 集体土地更改土地使用人的名字是否可以
    一、集体土地更改土地使用人的名字是否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二、土地使用证办理程
    2023-06-03
    496人看过
  • 集体安置房能否进行产权交易?
    集体安置房也是可以买卖的。具体而言,集体安置房的性质比较复杂,也存在一些具有产权的房产,法律的规定是拆迁安置户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因此能够买卖主要看有无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如果有就可以买卖。集体安置房买卖需要符合的条件1、要求是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危房困难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户只拥有一处住房,在辖区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2、现居住的房屋系申请人且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2023-07-08
    72人看过
  • 我们是否能为集体产权房申请土地使用证?
    集体产权房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集体产权房的修剪不是由房产局登记,而是由区政府直接批准。一般来说,集体房屋的产权不像房地产开发商出售的房屋那样具有独立的房产证。同时,集体房屋是集体组织享有产权的房屋,通常不能买卖,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通。买集体房要注意房子有没有质量问题,有没有危楼。此外,集体产权房还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区分各方的责任,有问题的救济方式,这些都是集体产权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此外,这取决于产权属于谁。集体产权房能办房产证吗集体产权的房子是不能够办房产证的。只有农村的集体土地证,也不能办房权证,还需要有建房许可证才可以办理房权证,而且是集体所有权。正常情况下集体土地的性质是不能办个人的房产证的,不是个人产权的,是集体的产权。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
    2023-07-04
    385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
    农村农民现有的能够用作土地耕作的土地在法律上并不能称之为个人所有,而是以农村为单位并且有所有村民共同管理和分配的土地类型,而这些土地如果由所有农民商议同意将其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取利益,那么,是否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一、是否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存在对立性,故将该法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一概念理解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农用地”,或者说,将“农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作为第63条的一种含义是与《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用途的规定和第63条的行文逻辑相符的,因
    2023-06-27
    144人看过
  • 集体性质土地能否买卖
    法律综合知识
    一、集体性质土地能否买卖集体性质土地不能买卖。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集体土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集体土地的流转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的流转程序是如下:1.承包方村民委员会提出流转申请;2.协商流转价格,签订书面流转合同;3.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
    2022-10-24
    5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被以安置为目的进行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在集体土地征收当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可以实施强制的拆迁,而应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贴上封条的房屋可以进入吗是不可以住的,不能动封条,也不能随意取东西。如果是司法查封,可以提供担保物解封;如果是执行阶段的查封,履行生效判决后才能使用房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
    2023-07-01
    73人看过
  • 商铺土地性质是划拨可以交易吗
    这要看商铺是建在了划拨的土地上,还是建在了出让的土地上了,如果是国有土地划拨的建的商铺,这就要看商铺交易时是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如果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性质虽然没有改变,但土地从此就有了商业属性,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二手商品房交易需注意什么二手商品房交易需注意:(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
    2023-04-01
    22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1、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指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是凭借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用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二、农村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是否补偿与你们村的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制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承包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的。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们村采用的是大村发包,那么这个土地的所有权属大村所有,如果是以小村为发包方,那集体土地的所有
    2023-11-28
    96人看过
  • 房改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能进行交易吗?
    房改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能进行交易吗?这是许多欲出售房改房或者想要购买房改房的人想要知道的问题。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改房不能进行交易。房改房的房主必须联系相关单位,获得相关单位的同意,并补交成交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另外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区域分割后缴纳相关税款、办理相关手续,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房改房才能上市交易。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
    2024-01-30
    484人看过
  • 如何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
    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1、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建筑。2、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继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但集体土地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二、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是多少年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可能是三十年。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
    2023-02-14
    254人看过
  • 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一、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涉及违法行为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二、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流程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申请证明材料。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
    2023-09-25
    277人看过
  • 在哪里可以查土地的使用性质
    一、在哪里可以查土地的使用性质要查询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1.可以前往当地国土部门的地籍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在查询时,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并提供相关信息。2.现在一些地方也提供了网上查询服务。您可以登录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土地管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在查询土地使用性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二、国有土地转让须知在进行国有土地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进行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1)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应对转让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保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2)转让方也需要对受让方的资信能力进行认真审查,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降低交易风险。2.咨询评估事宜。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控制国有
    2024-07-29
    25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园地改为不同的土地性质?
    园地不能更改土地性质。土地的农业用途有时会被改变,项目建设者往往是通过以租代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虽然在这方面政府有严格的限制。各地的国土监察部门发现这样的问题并不在少数,地方政府的保护回答一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菜园地赔偿标准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通常都是根据前3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故而每一个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并不能保持和现有水平持平或者是超出,那么就可以提高要求安置补偿费。举例说明,湖南省征地的最新补偿标准显示,长沙市区一区域的补偿标准是一亩地99000元,二区域是84000元一亩地,三区域是78000元一亩地,再往下一个级别,就是呈递减的趋势,故而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看文件。(一)菜地。政府征收菜地补助费需要用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地上
    2023-07-03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 更多>

    #拆迁安置房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是否可以变更为经营性用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是在耕地保护范围内就要多费周折了
    • 集体土地使用权商业性质房地产如何评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规定,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r即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这个类似房地产指的是同用途、同区位新建商品房。
    • 以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的银行是否可以同时把土地使用权进行贷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集体土地因现有法律规定,要在集体范围内流通。即集体土地的流转变现是受到约束的,所以银行会审慎办理该类土地的抵押,不是不可以,但是不欢迎。即便接受了,对其抵押程序和抵押率也是从严要求。这种情况要和当地的政策环境,市场发展状况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类型,金融市场的竞争情况等息息相关。比如温州,就大量存在这样的抵押物,原因是他们的市场主体都是从乡镇企业发展而来的,主要的固定资产都是集体性质的,国有的产权的不多
    • 如何进行集体土地房屋交易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由村集体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管理、经营,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买卖只能在集体成员之间转让和签订买卖协议,之后按照法律规定登记使用权变更即可。
    • 学校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性质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7
      集体土地使用证属集体土地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乡村学校所使用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土地,应该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证后,土地所有权性质还是属集体所有。学校不能转让、买卖该土地。因已办土地使用证依法受法律保护的,村民无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