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人事争议的一方在5人以上由谁参加人事仲裁活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21:17:11 500 人看过

一、发生人事争议的一方在5人以上由谁参加人事仲裁活动

1、发生人事争议的一方在5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的仲裁请求和理由的,可以推举1至2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放弃、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十七条

二、如何区分人事仲裁与申诉控告

1、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属于不同性质的解决人事争议的方式。其差异是:

(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是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居中处理人事争议,具有准司法性;而申诉控告则是一种行政内部行政行为;

(2)对象不同。申诉控告人只能是国家公务员个人,而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申诉控告主要适用人事部《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则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我州《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4)适用原则不同。人事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申诉控告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5)受理机构不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受理机构是有关的行政机关,而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机构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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