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的责任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34:56 242 人看过

因为公共场所、道路这类地方是人群也入比较多的地方,如果在这些地方施工而造成一定的危险性,施工人自然负有警示路人小心危险的义务。如果施工人没有尽到这种义务,施工人的这种不作为行为就可以构成侵权。例如,自来水公司在维修地下管道时,打开铺设在道路上的井盖,应在井盖四周摆放护栏或者摆放特殊的标志物,以警示路人注意安全。如果施工人不作任何防护措施,致使路人失足掉进该井中,施工人的行为就构成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责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

在地面施工中,法律规定施工人只有在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对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承担责任。而施工人在地面施工中,有提醒路人注意的义务,以防止损害的发生。如果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也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则视为施工人没有尽到上述注意义务,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除非施工人举证证明他主观上没有过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一般是对自然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损害。

所以,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一般是赔偿损失和消除危险。在施工人既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侵害不特定的路人之危险时,施工人应负责消除危险,在施工地点设置明显的标志或采取其它措施。如果施工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施工人应赔偿受害人所蒙受的损失。损失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或者丧葬费用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地面施工损害纠纷责任如何确定?
    一、地面施工损害纠纷责任如何确定?地面施工致害的,属于施工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二)必须是从事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作业因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在施工现
    2023-05-22
    444人看过
  • 道路施工侵权怎么认定责任,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一、道路施工侵权怎么认定责任发生道路施工侵权行为后,如果是施工单位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例如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等,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
    2023-06-17
    405人看过
  • 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分配原则有哪些
    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分配原则: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饲养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吗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多以狗类为多。对于养狗咬伤他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如果被侵权人恶意挑衅饲养的狗导致被咬伤了,那么狗的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可以免责。如果被侵权人没有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被咬伤的损害后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存在较大过失的,那么狗的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承担。《民法典》【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
    2023-03-09
    179人看过
  • 好意施惠致害他人之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什么
    好意施惠致害他人之侵权责任的认定是存在重大过失的,并且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一、好意施惠车主坐车开车侵权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好意施惠车主坐车开车侵权一般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好意施惠过程中,施惠人违反侵权法上的义务,导致受惠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受惠人本人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好意实惠之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施惠人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酌情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因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则无须担责。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理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
    2023-02-25
    82人看过
  • 地面施工和地下设施致人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一、地面施工和地下设施致人损害如何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如果地面施工人能有效证明自己已尽法定警示义务,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构成侵权责任;否则,就推定为有过错,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分别归属于不同的单位管理,如果地下设施造成侵权的,就推定各管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管理单位能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构成侵权责任。二、民法典对施工悬挂物、搁置物的侵权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5
    377人看过
  • 地面施工与致害责任构成的关系
    地面施工致害责任受过错责任原则的拘束,因而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1?施工人须有主观过错。在这个问题上适用过错推定,施工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可免责,否则即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施工人在诉讼中证明自己在地面施工中没有过错,其方法是施工人在地面地面施工致害责任受过错责任原则的拘束,因而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1?施工人须有主观过错。在这个问题上适用过错推定,施工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可免责,否则即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施工人在诉讼中证明自己在地面施工中没有过错,其方法是施工人在地面施工中已经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足以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尽到通常的注意义务就可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施工人的主观过错通常表现为间接故意或过失:前者是指施工人明知其地面施工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害后果,而不设置明显的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放任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后者是
    2023-07-02
    405人看过
  • 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探讨地面施工与责任归属
    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承担,是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的,也就是说,如果施工人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客观上已尽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即可以免除责任。但是,若地面施工人所设置的警示标志和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达到足以保障他人安全之程度者,仍构成违反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概念是什么?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
    2023-07-17
    418人看过
  • 道路施工侵权纠纷如何认定责任?
    一、道路施工侵权纠纷如何认定责任?发生道路施工侵权行为后,如果是施工单位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例如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等,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单位进行道路施工时,要注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过住的行人和车辆进行警示,而因道路施工产生的损害是比较常见的,例如人员受伤或者车辆损毁等,依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此之外,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
    2023-04-18
    193人看过
  •  民事侵权案件中的人身损害侵权举证责任规定
    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被告侵犯了原告或民事责任人的权利、侵权行为实施的过程以及受害者的损害结果。被告需要证明其行为与原告或民事责任人的权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证明被告确实侵犯了原告或者承担了民事责任人的权利。2.证明侵权行为实施的过程,包括起因、时间、地点以及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3.证明受害者的损害结果,包括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举证责任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范围在行政诉讼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定依据或者法定程序的,被诉行政机关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被告在行政
    2023-11-19
    211人看过
  •  名誉权侵害的认定与责任归属
    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包括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侵犯名誉权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确有名誉损害行为、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违法且具有指向性、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名誉权所涵盖的权利包括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侵犯名誉权的认定: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违法,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指向性;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损害他人名誉。 名 誉 权 侵 权 认 定 标 准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得知名誉权侵权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在合同纠纷案件或非合同纠
    2023-10-07
    49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及停止侵权措施
    这段内容讲述了侵权行为的定义、侵权行为与民事权利的关系以及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如果侵权行为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实施侵权行为、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以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
    2023-09-02
    62人看过
  •  确定人身侵权责任的有效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人身侵权责任的约定和免责条款的有效性问题。侵权之债属于法定之债,不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通常情况下,关于人身侵权责任的约定是无效的,同时免责条款也不能被视为免除侵权责任。通常情况下,关于人身侵权责任的约定是无效的。同时,免责条款也不能被视为免除侵权责任。侵权之债属于法定之债,不可以像合同之债一样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 素 材 : 人 身 侵 权 责 任 约 定 是 否 可 以 被 视 为 免 除 责 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可以约定人身侵权责任。但是,人身侵权责任约定不能被视为免除责任。这是因为该条款属于一般条款,不具有排除或限制作用。同时,人身侵权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将其免除。因此,即使当事人
    2023-09-05
    401人看过
  • 人身损害侵权有哪些举证责任
    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责任有: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包括起因、时间、地点、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一、家庭暴力该怎么收集证据具体而言,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
    2023-02-16
    247人看过
  • 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法律确认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受到民事制裁。而要追究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民事责任,首先要按法定原则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进一步明确人身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以及侵权人怎样承担责任。而归责原则正是确定行为人应否承担侵仅责任的基本准则。发生了人身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权损害时,首先要依照这些原则明确责任由什么人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项: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某些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双方都没有过错的侵权损害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也是通过这三项原则确定责任的归属的。一、我国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1、全
    2023-06-28
    149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施工地面的侵权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中地面施工的分配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4
      法律分析 侵权责任中地面施工的分配需看施工人是否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如果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由施工人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侵害的,由第三人担责。
    • 责任侵权地面施工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0
      侵权责任中地面施工的分配需看施工人是否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如果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由施工人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侵害的,由第三人担责。
    • 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5
      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认定规定是:过错认定的原则。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这一要件,即使加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加害
    • 2022年地面施工侵权的责任分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