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5 17:07:43 453 人看过

以下是留置权得以成立应符合的三个基本要件:

首先,合同中的债务人未能按照预先设定的期限履行其相关债务;

其次,债权人需在合法条件下持续占有并控制债务人的涉案动产;

最后,在留置权依法建立之后,如果债权人失去了对留置动产的继续占用,那么这将会直接导致留置权的失效;

再者,若是不存在任何法定或约定的情况阻挠到留置权的实现,那么留置权即可获得完整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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