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新司规将欠条明确纳入可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债权凭证范围,同时民间借贷新司规对原告可据以起诉的债权凭证进行列举,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一、民间借贷主体范围重新界定
民间借贷新司规第一条明确了民间借贷的涵义,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纳入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同时重申排除金融机构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主体。
二、高利转贷情形下合同效力判定标准
民间借贷新司规明确了“客观事实+主观认知”两个条件,即在上述客观事实存在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三、虚假诉讼判断标准及法院处理方式
民间借贷新司规第十九条具体列举了可能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应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经审理发现属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除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外,还应按照民间借贷新司规的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必须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保证人身份的认定标准
民间借贷新司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他人在债权凭证或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同时,亦需要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明确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能够推定其为保证人,否则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五、互联网借贷平台责任认定标准
民间借贷新司规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明示或者有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否则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六、明确民间借贷利息的保护标准与范围
民间借贷新司规首次将保护标准设定为固定利率,明确了未超过年利率24%的范围为司法保护区,年利率24%至36%之间系自然债务区,超过年利率36%以上为无效区。年利率24%至36%之间,法院不保护,但已经支付的不追究,未支付不支持;超过年利率36%以上的,法院不保护且强制返还。
七、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情形审判思路
民间借贷新司规明确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出借人直接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法院应向其释明变更诉讼请求,拒绝变更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八、民间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担保人责任认定
民间借贷新司规明确民间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借款合同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
民间借贷立案标准的落实
409人看过
-
立案标准细则:民间非法放贷罪
6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由谁负责侦查?
456人看过
-
自诉案件立案形式审查还是实体审查?
260人看过
-
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查中。
137人看过
-
以借条形式起诉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难题及对策
83人看过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
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审理时发现有哪些情形,应当严格审查民间借贷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
-
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查中。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的几个问题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案件当事人确实有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发行的正式立案资料,应全案转移的,驳回诉讼,退还案件受理费,将相关资料转移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2、当事人一方主张有犯罪嫌疑,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书或者有犯罪嫌疑,但与贷款纠纷案件没有必然相关或者不是相同的法律关系,案件继续审理,但是有犯罪
-
破产案件立案形式审查内容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3破产案件立案,首先要进行形式审核,主要是对破产申请流程和程序进行合法审核。1、债权人为申请人的形式审查。在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法院应认真审查下列事项:a.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是否确定和有效。对于作为破产申请依据的债权,笔者认为最好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否则破产案件中将派生出若干独立的债权确认案件,不仅会造成破产案件审查的工作量无端增大,还会无形中剥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上诉权。b.申请人是否
-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借贷案件该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0对于借贷纠纷,分具体情况解答如下: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
-
顺义区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标准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1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