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按什么价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8:23:37 167 人看过

财产价值通常按市价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通常是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再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的费用,则是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

一、法院执行房产拍卖程序和时限房产过户怎么办

法院执行房产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具体情况看一般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法院执行房产拍卖程序有以下内容: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

二、房屋拆迁如何进行拆迁评估

对于最终的补偿价格来讲,评估的程序是否合法至关重要。在拆迁评估前,先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再由拆迁部门与该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才会开始正式的拆迁评估工作。所以,拆迁评估的程序主要有:1、拆迁当事人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2、受托估价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3、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4、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签字认可。5、评估报告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拆迁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6、复核、鉴定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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