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申请保全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通信秘密、个人隐私,申请保全的方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二)公证人员可以对当事人提出的提取、固定证据的方法、操作程序以及使用的设备提出建议,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予以采纳。如果当事人的最终决定违反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公证。因当事人最终决定采用的方法、操作程序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导致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利益受损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证机构仅对提取、固定互联网电子证据的过程的真实性作出证明,不保证所保全的电子证据必然发生对当事人有利的影响,也不保证所保全的电子证据必然被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使用者采信;
(四)当事人申请保全网上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的,公证人员应当告知其如果不能证明对方的真实身份,则保全的电子信息可能不具有证据效力;
(五)当事人申请保全的电子邮件存储在大型公共网站邮件服务器以外的邮件服务器内的,公证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公证机构仅证明电子邮件被提取时的客观状况,不证明电子邮件被提取之前的客观状况;
(六)当事人申请办理保全互联网购物证据公证的,公证人员应当建议当事人对网络订购、支付货款和接收网购物品的全过程办理公证。
一、公证处公证保全时要拍视频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全时要拍摄视频,所以要不要拍摄由公证处自行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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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办理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九十三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由此可知,公证证据的证明力更强,具有更优越的法律效力。 1、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内容:应当包括电子数据原始性公证和电子数据取得行为真实性公证。 2、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程序:第一步,由当事人主动申请,保全公证书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第二步,由公证机构对电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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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公证流程是如何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4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如下:对仲裁申请前的证据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即《仲裁法》中所说的发生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保全。一般经以下程序: (一)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 (二)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三)人民法院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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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取证的流程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41.打印 对网络犯罪案件在文字内容上有证明意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有关内容打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打印后,可以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并注明打印的时间、数据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如存放于那个文件夹中等),取证人员等。如果是普通操作人员进行的打印,应当采取措施监督打印过程,防止操作人员实施修改、删除等行为。 2.拷贝 是将计算机文件拷贝到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中的方式。首先,取证人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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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怎样办理证据公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8-18电子邮件的公证问题。实践中能够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公证主要有,在发送电子邮件同时,邀请公证机构对发送接收的邮箱以及发送的时间,发送的内容予以公证封存,这种情况还需要能证明接收的邮箱是对方的邮箱。如果是事后的公证,就只能针对电子邮件的存档情况进行,较难作为认定电子邮件真实性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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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电子电子证据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13收集电子证据的方法主要有现场勘查、搜查和扣押。在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中,这三种方法往往会同时用到。(一)网络犯罪的案件现场包括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物理空间就是传统的犯罪现场。虚拟空间则指由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所构成的电子空间,因为其无法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所以称为虚拟空间。从学理上说,电子证据所处的虚拟现场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一计算机的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称为单机现场;另一种是由许多计算机组成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