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由监狱或者看守所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八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收监的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
无期死缓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253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
122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怎么办
112人看过
-
收监异地:暂予监外执行犯
328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吗,暂予监外执行由
92人看过
-
怎么判暂予监外执行罪即遂?
214人看过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会不会撤销监外执行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普遍认为第一种观点正确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应当收监,将剩余刑期与新罪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还需要重新监外执行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03-21暂予监外执行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之一。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监外执行的期间应当计入已服刑期。数罪并罚时,已服刑期应当计算到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决之日止。
-
对于看守所、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如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0对于看守所、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监所提前与居住地区县司法局联系并通知保证人到场后,将其押送至居住地司法所进行交接。因病情严重正在住院治疗,不宜押送的,监所可与区县司法局、保证人商定地址进行交接。交接当日,监所应当现场与保证人办理接纳安置手续,与区县司法局交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区县司法局按照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之后由监所将罪犯交保证人领回。监狱、看守所
-
不想监外执行怎么办罪犯可以不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7一、监外执行怎么进行申请 1、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3、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
走私毒品监外有犯事了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如何?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3《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监执行: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