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投标人所送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8:53:10 419 人看过

一、收投标人所送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

收受投标人所关的财物,帮助投标人取得中标的,属于受贿的行为,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串通招标的行为有哪些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实施下列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一)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

(二)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三)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

(四)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五)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投标人相关文章
  •  领导收下下属送的礼物是否构成贿赂?
    送礼给领导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且送礼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行贿罪将面临刑事责任。但送礼数额在一定范围内,则可能构成受贿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如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收受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受贿罪。如果下属向领导送礼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且送礼数额在三万元以上,那么应当依据刑法规定追究其行贿罪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借节庆之机收礼能否构成受贿,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即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2023-12-24
    246人看过
  • 受贿罪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认定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本罪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构成受贿罪。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具有接受或者索取贿赂的意图,同时又对受贿行为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主观心态,其目的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或变相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多种多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受贿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以下几种方式做了具体认定:(1)以交易形式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2023-06-11
    139人看过
  • 赠送3000元购物卡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赠送3000元购物卡不构成行贿罪,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
    2023-03-30
    482人看过
  • 经理收受违法公司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未登记设立的公司经理收受财物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不能简单的进行定论,首先要区分未登记设立的公司性质及经理的身份性质。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则构成受贿罪。一、共同贪污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认定共同贪污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三是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四是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五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六是受国有
    2023-03-03
    241人看过
  • 行贿人抖出受贿人是否还构成犯罪?
    行贿人抖出受贿人是还构成犯罪,并且构成行贿罪,只是说供出受贿人是属于提供相关的线索,可以在自己的量刑过程当中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行贿人是可以直接举报受贿人的,但建议你搜集相关证据。并且可以作为量刑情节,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一、法律规定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
    2023-03-18
    318人看过
  • 共同投资构成受贿罪么
    公务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然后通过共同投资的方式收受他人好处的,是属于受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犯此罪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夫妻共同投资的公司离婚怎么分割可以协商分割,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离婚公司分割,在实践操作中,股权如何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转让。(1)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作为受让人的夫妻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2、作价补偿。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
    2023-07-27
    321人看过
  • 受贿赃款退回是否构成受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一、受贿故意的认定1、看行为人是否有拒绝接受财物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行为人在请托人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送给其财物或送给其财物时,其在知道后明确表示拒绝接受,且这种意思表示不是半推半就等虚假的而是一贯坚决的,可以认定其确有拒绝接受财物的真实意思表示。2、看行为人是否有拒绝接受财物即退交财物的持续不断的实际行动。除了明确表示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外,还必须有客观持续不断地退交的行为才符合“及时退还或上交”的规定,这里的持续不断,是指行为人在知道收到财物后一有退交的机会便积极退交。遇到行为人因客观原因自身无法退交,但持续反复多次、态度严肃坚
    2023-03-26
    190人看过
  • 收受借款利息能否构成受贿罪
    一、收受借款利息能否构成受贿罪1、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所以,如果违反国家规定,以借款利息名义收受回扣的,构成受贿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1、索取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23-04-20
    402人看过
  • 受贿罪是否包括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
    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一般不构成受贿罪。但行为人具有受贿故意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仍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此处的“及时退还或上交”是指行为人无受贿故意下的退还或上交,如受贿故意下的退还或上交,仍构成受贿罪。受贿罪中的“财物”包括什么“财物”的定义,可有以下三种类型:(1)金钱即能够实现物质利益的一般等价物。对于金钱能够成为贿赂,自然毫开疑问,具体而言,金钱属于“财”的范畴。在实践中,如果行贿人使用假币进行“行贿”的,当受贿人在对假币不知情的时候进行收受,对受贿人应当以受贿罪的未遂论处。理由在于假币虽属于“物”的范畴,但没有使用价值,受贿人是基于认识错误而收受的,所以不能实现受贿罪构成,因而应当论为受贿罪未遂,在这种情形下,对“行贿人”不能以行贿罪论,因为假币不具有使用价值而“行贿人”完全是在利用欺骗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这种情形的应对
    2023-07-06
    415人看过
  • 受贿罪是否适用于以交易方式收受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收受“白条”是否构成受贿罪收受“白条”构成受贿罪。白条如果是能够实现的实际财产,如在约定的时间内,由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获得财物的,认定为受贿既遂。白条是一种不能实现而空有虚名的财产权,如债务主体消亡,或债务人因多种原因失去能力而无法履行债务义务
    2023-07-05
    261人看过
  • 第三人收受财物型受贿罪的认定
    我国受贿犯罪的形式随着社会变化呈现出三种变化:第一种是初级受贿,即谋利人与收财人系同一人;第二种是中级受贿,即谋利人与收财人形式上分离,但收财人与谋利人往往系同一家庭,有共同财产关系,多表现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受贿;第三种是高级受贿,即谋利人与收财人明显分离,而且收财人与谋利人并不属于同一家庭,不具有共同财产关系,多表现为情人之间的共同受贿。两高”《意见》规定的第三人收受财物类型的受贿犯罪,虽然并不是最新出现的一种受贿罪的特殊形式,但这种犯罪由于与传统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既为他人谋利又收受财物的受贿犯罪相比,谋利人与收财人相脱离,受贿故意更难以认定,受贿手段更隐蔽,日益成为当前犯罪分子采用较为普遍的受贿方式。两高”《意见》针对第三人收受财物型受贿,特别是对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作出规定是必要的。第三人收受贿赂的受贿根据第三人的身份可以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第二种是由特定关系人以
    2023-06-12
    281人看过
  • 退赔了行贿财物还构成受贿吗
    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又退还的,不影响定罪,只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收受财物数额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并且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的,都构成受贿罪。案发前退还收受财物还的,只能认定为具有从轻情节,在量刑时,受贿数额较大或较重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数额巨大以上的,可从轻处罚,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023-06-26
    330人看过
  • 公务员收受他人财物是不是受贿
    公务员收受他人财物是受贿。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属于受贿。单纯收受财产不一定构成受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属于个人的,以受贿罪论处。一、吃回扣的法律规定吃回扣属于违法的行为,一旦拿到钱超过了相关的数字,就有可能构成受贿罪。根据县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非国家工
    2023-06-29
    260人看过
  • 本案是否构成受贿罪
    [案情]被告人陈建成,男,1959年5月5日出生于福建省永春县,汉族,高中文化,原任永春县大荣林业检查站临时工,住永春县苏坑镇苏坑街36号。1984年8月16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4年2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经法院决定于2004年7月15日被逮捕。被告人陈建成在担任永春县大荣林业检查站临时工期间,于2000年1月至2002年11月,与同班人员林永强、张煊治、梁海都、张燕菲(均已判刑)及李志坚(已被不起诉),利用检查木材运输及处理违规运输车辆的职务便利,共同收受木材货主、运输者的送款后进行平分,为他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陈建成参与收受货主、运输者的送款合计78310元,均分后被告人陈建成分得25970元。被告人陈建成于2004年2月9日归案,已退清赃款25970元。[审判]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建成犯受贿罪,于20
    2023-06-11
    53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标人
    词条

    投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中标为目的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些特殊招标项目,如科研项目也允许个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 更多>

    #投标人
    相关咨询
    • 事后受贿怎么认定离职后收受他人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
    • 没收取财物,构成什么受贿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4
      就目前而言,以非财产性利益的受贿行为屡见不鲜。它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非财产性利益,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中,非财产性利益主要包括:介绍职业、提职晋级、入党入团、调换工作、授予荣誉称号、提供性服务等。非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受贿犯罪的对象,理论上有肯定与否定两大观点。但我们认为,非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必须严格依照本法规定。据本条规定,作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财
    • 受贿后将财物捐献构成受贿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31
      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 交易和收受财物构成受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
    • 领导送礼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3
      构成了商业贿赂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公司可以依据《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