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前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42:03 124 人看过

春节前,一场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了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灾害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因而,建立巨灾保险机制,减轻灾害对民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冲击,显得愈加迫切。去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今年2月15日,在保险业抗灾

救灾工作视频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此次灾害过后,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提出方案,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我国的巨灾保险体系。这一动向,引起了百姓的广泛关注。

三大问题需首先破解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刘新立副教授告诉记者:要建立巨灾保险体系,首先必须整合分布在保险业和气象局、水利局、测绘局、地震局、农业部、统计局等各部委的基础数据,在全国形成大尺度的风险区划,评估风险等级。只有这一工作完成了,保险公司才能设计产品,厘定费率,进而投放市场。目前,各部委在数据共享方面还不是很充分,这一局面必须尽快打破。

防灾抗灾的基础设施仍需加强。巨灾造成损失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防灾抗灾基础设施的坚固程度。我国现在的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商业保险的要求。

由于巨灾保险风险巨大,商业保险公司不敢轻易涉足。中国人民大学保险学系主任张洪涛教授介绍,世界上已建立巨灾保险的国家,多数都设有巨灾风险基金,以弥补保险业的保险金和提供再保险赔付。刘新立认为,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和积累巨灾风险基金,否则保险业将很难经营巨灾保险。

尽管面临上述问题,保监会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处长阎波还是认为: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建立巨灾保险体系的基础基本具备。记者采访的其他专家也对短期内完成我国巨灾保险体系基础建设持乐观态度。

政府作用至关重要

巨灾保险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协调合作,各负其责。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阎波认为:可以由国务院出台相关条例,就实施巨灾保险由哪个部门主导,由哪些部门协调配合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并形成一套实施巨灾保险的工作机制。

具体讲,政府需在以下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巨灾风险基金的建立和积累;二是指定国有专业保险机构对巨灾风险基金进行管理,并作出再保险安排;三是推动保险、气象、灾害、民政等单位的数据整合,建立科学化的巨灾风险分析评估平台;四是领导加强防灾抗灾的基础设施建设。阎波认为:在我国,比较可行的巨灾管理模式是由政府主导,由保险业广泛参与运作的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财政资助,保险公司广泛参与,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再保险风险转移手段,形成全国性或地区性的保障体系。

一两年内可实质性启动巨灾保险

2月26日,保监会召开了由相关政府部门和多位保险领域的专家参加的座谈会,专门就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进行了讨论。保监会透露,讨论涉及巨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保障标的、赔付方式等具体问题。巨灾保险方案正在紧张地研究制定中。

专家预计,此次提出的方案可能偏重宏观层面,即在协调机制建设、数据整合、巨灾风险基金建立、巨灾风险分散等大的方面达成一致,形成初步方案。其他具体问题,将在本次方案提出后另行商定。刘新立认为,由于地震和洪水灾害的数据最为全面,并且以前有过试点经验,巨灾保险的建立很有可能以此为突破口。

关于巨灾保险将在何时实质性启动,阎波表示,目前保监会正在进行制度研究方面的工作,随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包括政策的出台、基础数据库的建立、风险分析评估平台的建设、相关产品的设计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案等等。刘新立认为,数据整合、风险区划等基础工作半年到一年时间内即可完成,其他产品设计、费率厘定等具体问题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如果政府的推动力足够大,刘新立说,巨灾保险在一两年内就可实质性地启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监会相关文章
  • 巨灾风险保险如何应对
    首先,应借鉴西方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取总准备金。为应付巨灾风险所导致的较长周期发生的巨额损失赔款而提留一部分准备金。1999年1月颁布的保险企业新财务制度中规定,可以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总准备金,以解决巨灾资金来源问题。这有利于保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减小巨灾赔付对财务的冲击。因此,各保险公司应按照新制度规定提取总准备金,顾及长远利益和财务稳定,从而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其次,要发展和完善国内再保险市场,积极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使巨灾风险能在更广的范围内分散。再保险是进一步分散其业务风险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中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实力的同时,要增加国内再保险市场的主体,包括引入国外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再保险公司。要建立国内保险公司互惠交换体系,加强彼此在再保险方面的长期合作,从而健全风险分散机制,提高承保分险的能力。同时,应积极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以寻求在世界范围内分散巨灾风险。因为一国保险市场容纳和
    2023-04-23
    273人看过
  • 如何承保巨灾风险
    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Re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1970年以来世界巨灾风险爆发的频率呈上升趋势。仅1993年一年就有127起巨型自然灾害?是1970年同类巨灾的2倍和213起技术灾难是1970年的4倍。与此同时,巨灾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程度也显著增加,如1994年的神户大地震造成了50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远远超过唐山大地震和东京大地震的损失总额。巨灾风险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已经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即将到来的21世纪,我们必须寻找有效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传统意义上的保险经营方式难以有效地对付日益严重的巨灾风险。面对巨灾风险,保险企业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巨灾带来的财产损失和恐惧感刺激了人们对巨灾保险的需求;另一方面,与普通可保风险相比,巨灾风险不完全具备风险大量和风险同质等可保风险条件,从而使巨灾保险的经营缺乏牢固的大数法则基础,因此,仅依靠传统的保险技术是难以承保巨灾风险的。
    2023-04-23
    65人看过
  • 保险如何避免巨灾风险
    其次,要发展和完善国内再保险市场,积极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使巨灾风险能在更广的范围内分散。再保险是进一步分散其业务风险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中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实力的同时,要增加国内再保险市场的主体,包括引入国外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再保险公司。要建立国内保险公司互惠交换体系,加强彼此在再保险方面的长期合作,从而健全风险分散机制,提高承保分险的能力。同时,应积极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以寻求在世界范围内分散巨灾风险。因为一国保险市场容纳和分散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巨灾风险一旦发生,可能导致整个国内保险市场崩溃。这里有必要澄清一个认识误区。在我国商业分保中,只有4%的业务留在国内,高达96%的业务流向国外。学术界和业界对此多持否定态度。其实,这种状况有其合理性,因为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是保险经营的应有之义。国外再保险公司在获取大额保费的同时也承担了巨额赔付责任。如在美国这次保险赔付中,慕尼黑预计赔付9亿美元
    2023-04-30
    84人看过
  • 巨灾风险分散
    股份有限公司
    236亿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1.85亿元的中央救助资金。像以往的任何一次旱灾、地震一样,在去冬今春的西南旱灾面前,政府依然冲在救灾的第一线。由于此次旱灾中大部分的农作物没有任何保险,与国外30%至50%的保险补偿水平相比,我国保险的作用依然有限。海南同样是一个台风等灾害频发的地区,海南的农业保险有哪些探索,4月12日,记者前往海南进行采访。一株香蕉1.6元的保费我自个掏80%,就是1.28元,财政掏20%。澄迈县富山镇农场主林绍圣指着地里过几天就可以采摘的香蕉树说。有着三十年种植经验的他告诉记者,100亩的香蕉树每年交保费9000多元,保费可以承受,但是保额希望能够再提高,因为一株香蕉树遇到台风毁损后只赔付8元,而他的成本是25元。澄迈县香蕉种植面积6万多亩,自2007年开始作为海南省香蕉保险试点县以来,政策性香蕉保险承保面积总共达2.62万亩,累计保费收入392万元。但3年来,因连续遭受
    2023-04-23
    313人看过
  • 关注巨灾保险世界最大巨灾风险评估公司落户中国
    直接经济损失达8000多亿元的汶川大地震,获得来自保险业的赔付仅18亿多元。中国巨灾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吸引了世界最大的巨灾风险评估机构美国阿姆斯风险管理公司,它18日宣布成立中国分公司。中国地震工程力学权威、原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所长王自法出任分公司负责人。根据国际成熟经验,巨灾保险是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的有效保障措施之一,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及国际再保险市场成为巨灾风险补偿机制的主体,而政府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王自法说,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可以把特大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分散到不同险种、不同行业以及不同区域中,可以减少国家因一次性投入过多对经济社会造成冲击。同时,因巨灾保险制度是商业行为,还可以保证灾后评估和拨付重建资金的公平合理性,能有效抑制有意夸大灾害等行为的发生。1994年美国北岭地震后,包括再保险等各保险公司承担了70%重建家园的费用。标准普尔公司的报告显示,美国卡特里娜飓风后重建费用
    2023-04-23
    203人看过
  • 关于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障体系选择——区域性强制巨灾保险(1)
    一、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现状分析(一)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现状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气候和地理地质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而经济基础和减灾能力都比较薄弱.所以,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灾害造成损失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中国的自然灾害种类多。除了没有火山灾害外,世界上其它自然灾害都有不同程度的出现,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地震、冰雹、冷冻、暴风雪、林火、病虫害、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沙暴、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等。其中,又以地震和洪涝灾害最为严重,据统计,中国因各类自然灾害的死亡人口中,地震造成的损失最大,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4%,其次是洪涝干旱等气候灾害,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0%。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在灾害发生后.政府往往负责灾害兜底,安排财政资金负责灾民救济和灾后重建。事实上,由政府支出的救灾资金只是财政支出计划的一小部分,巨灾发生时,相对于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来讲,政府救济资金只是
    2023-04-23
    245人看过
  • 我国补偿巨灾风险拟建地震保险基金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台风、洪水等越来越频繁发生。就在过去的几周里,碧利斯、格美两个台风袭击了我国南方沿海地区,云南盐津发生了5.1级地震,导致巨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保险是分担、转移风险和加强社会参与的重要手段。在28日举办的纪念唐山地震30周年暨巨灾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愿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研究分析灾害保险的措施,建立完善灾害保险的运行机制,提高抵御灾害、特别是巨灾的能力。新近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对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悉,我国在地震保险制度的研究上,近年来已取得积极进展。保监会产险部主任郭左践介绍,2003年,保监会联合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保险企业,成立了地震保
    2023-04-23
    187人看过
  • 中国巨灾风险管理的制度
    在进行中国巨灾风险管理制度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就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和巨灾保险制度的政策思考和建议总体上是:对巨灾风险和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认识巨灾风险是可能给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带来短时间巨大损失的风险,具有多因性、系统性和难以预测的特点。如何降低巨灾风险损失已成为对世界各国的挑战。随着全球环境的变化,近年来极端天气的频率和强度都有所增加,洪水、台风、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不断带来巨大的社会损失。作为巨灾风险之一的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损失及其管理成为全球研究的热点。实践证明,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包括灾前防灾预测、灾中救援减损、灾后补偿重建的综合的多层次体系。巨灾的风险管理不是一个行业能够独立完成的,它是一个多行业参与、多层次的社会系统。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应该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降低巨灾风险损失,二是分散巨灾损失造成的社会震动;与两个目标相对应,防灾减损的控制型措施可以从根本上降低巨灾风险和损失,经济
    2023-04-23
    71人看过
  • 对巨灾风险的认识
    巨灾一词最初是OEDC(经合组织)在2003年提出的,其内涵是指某一灾害发生后,发生地已无力控制灾害造成的破坏,必须借助外部力量才能进行处置。例如,1976年的唐山地震,1998年的特大洪水。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和评估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中,保险风险是指由于对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等判断不正确导致产品定价错误或者准备金提取不足,再保险安排不当,非预期重大理赔等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财产保险是产险的传统业务,企业财产险承保的主要是两类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其中自然灾害中的巨灾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对财产和人的生命构成很大威胁。2007年全球人为和自然重大灾害造成的保险损失高达276亿美元,其中自然灾害233亿美元。2005年8月24日的卡特里娜飓风造成的保险损失高达38
    2023-04-23
    282人看过
  • 中国的巨灾保险政策
    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由于突发性的、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特别严重的大面积灾难性事故,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进行分散或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地震与海啸、特大洪水、特大风暴潮。512灾难拷问中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汶川地震发生后,保险业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保监会紧急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程序,发布《关于加强保险业应对地震灾害工作的通知》,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指挥整个保险业的抗震救灾工作。各保险公司建立起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报案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及时到位,建立了绿色理赔通道,让受灾群众尽早得到保险赔款。保险业积极捐助灾区,截至目前,已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已超过8760万元。同时,中国人寿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全面收养“地震孤儿”。在全面参与抗震救灾的同时,
    2023-07-03
    182人看过
  • 巨灾保险供给缘何失灵公众对巨灾风险反应过度
    期望效用理论认为,当保险人认为承保的效用大于或等于不承保的效用时,保险人就会选择承保某种风险。实用主义的观点认为,只要保险双方能就合同达成一致,保险就能提供。然而最近在保险市场上,随着巨灾保险的需求的上升,保险人选择退出保险市场,导致供给不足。对于保险市场的供给失灵,传统理论习惯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进行解释。但是在这一解释似乎很不够,信息问题对保险市场的影响似乎极为有限。其实,巨灾保险市场的失灵主要源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公众对巨灾风险的过度反应,导致保险人在发生巨灾索赔时面临筹资困难,增加了破产倒闭的可能性,保险人因而选择了退出。保险公司资产的所有者可以将风险通过资产组合进行分散。但是在公司的经理和员工会关心如果公司破产,或业务亏损,他们就会失去工作。因此,公司会像风险厌恶者那样作为或不作为。巨灾事件的发生,大大提高了保险人对巨灾的预期损失,这时提高费率变得对保险人来说至关重要。但是保险人并
    2023-04-23
    476人看过
  • 加勒比巨灾风险保险基金的启示
    两年前的5月12日,强震突袭四川,损失之惨重令世人震惊.而今,汶川大地震带给人们的伤痛尚未抚平,时隔不到两年,2010年4月14日早晨7时49分,青海玉树又发生7.1级地震,截至4月25日17时,地震已造成2220人遇难,失踪70人.一直以来,巨灾发生的低概率特点总是让我们心存侥幸,而接踵而来的灾难让人们不得不警醒,当下一次灾害发生的时候,我们要怎么做面对我国以政府救助为主的灾后响应制度和其他一些国家市场融资力量的反差,我们要不要改变如果要改变,我们准备好了吗我们讨论了很多我国巨灾保险面对的难题,这些难题在短期内全部化解似乎是不现实的,既便是其他国家已经存在的巨灾类保险,也并不都是完美无缺的.也许,回归到巨灾保险最根本的羁绊,从这里入手,先解决最根本的问题,从比较粗略的大框架开始尝试,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才是现实的选择.巨灾保险之所以成为世界性的难题,两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难以满足大数定律以及
    2023-04-23
    464人看过
  • 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
    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摘要: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不能适应我国农业发展的要求,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是现有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忽视了农业风险和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农业保险经营与管理技术的创新缓慢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最大瓶颈。20世纪9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风险证券化技术可以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新的可行路径。关键词: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证券化;巨灾债券中图分类号:F840.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900(2005)06-0050-02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农业保险发展的水平却非常低下,并且近年来呈现加速萎缩的发展趋势,这与发展农业,保障农民生活安定、富裕的要求极不相称。积极探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出路,是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客观要求。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不适应我国农业发展的要求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发生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国民经济的
    2023-06-28
    373人看过
  • 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
    为切实化解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提高我市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从2008年9月开始,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分别建立市、县(区)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要求各县(区)财政局在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承保结束后10日内,将本级财政按保费总额5-10%安排的巨灾风险准备金拨付到县级专户,充实县级巨灾风险准备金;15日内再将总保费的10%上缴到市巨灾风险准备金专户,进行市级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筹集。市级财政按各县(区)上交金额50%进行配套,另再向省厅申报同等金额的巨灾风险准备金补贴。从2008年起我市率先从水稻保费筹集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2009年进一步扩大了巨灾风险准备金筹集范围,将水稻、小麦全部纳入市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截至2009年底,全市巨灾风险准备金规模达到8838万元,其中市级巨灾风险准备金已达到2844万元。县(区)中,大部分都按要求安排专项配套资金建立起巨灾风险准备金,金湖、洪泽、盱眙、清浦、清河
    2023-04-23
    345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监会
    词条

    保监会是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保监会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更多>

    #保监会
    相关咨询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巨灾保险的对策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1、确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2、建立限额赔偿原则 3、加强个性化程度。保险公司根据不同公司的不同情况确定合理的保险费率和限额赔偿原则,并加强个性化程度,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巨灾保险更利于企业和环境的保护。
    • 国家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4
      一是加大对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力度,提高风险意识,并重点做好风险管理咨询、防灾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建立风险识别、预警、控制机制,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帮助被保险人查找风险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二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培养防灾防损的专业人才,不断总结防灾防损经验,提高防灾防损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风险事件。
    • 反担保采取的风险风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9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 在风险投资体系中构成风险投资基金的构成主体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1
      风险投资体系主要由四类主体构成: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风险企业。风险投资体系中最核心的机构是风险投资机构,即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它们是连接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金融中介,是风险投资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实际操作者,同时也最直接地承受风险、分享收益。它们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在于其特有的运行机制。
    • 劳动关系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4
      (一)事实劳动关系风险——增加劳动力成本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单位也承担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律义务。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