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赔偿范围和归责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0:21:01 321 人看过

校园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也是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伤害事故,致人残疾的,要有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要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归责原则主要是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还要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校园伤害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几个方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的赔偿范围,即造成人身伤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是指人身伤害所致残疾,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所应赔偿的范围,包括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因死亡的赔偿,是指侵权行为致受害人死亡所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

4、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中,因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应该予以抚慰金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校园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该怎么处理和赔偿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如何处理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如何赔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
    2023-04-29
    133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归责原则的内涵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侵权归责适用条件有哪些1.一般侵权行为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劳务派遣单位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使自己受到损害的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4.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
    2023-07-14
    182人看过
  • 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什么
    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赔偿项目不同,赔偿系数不同和赔偿数额不同。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责和严格责任原则。一、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包括12项。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3.赔偿数额。二、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
    2022-06-14
    357人看过
  • 涉及学校的伤害事故有什么范围
    1、学生彼此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这类事故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是在校学生。2、由于学校未履行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这类案件导致损害的原因是学校的消极不作为。3、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校员工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或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4、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害。这类事故的特点是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原因并非学校的教师和同学,而是一些意外。学校伤害事故的特点学校伤害事故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损害的主体是特定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包括公立、私立学校中走读制和寄宿制的学生。二是损害地点是特定的,学生损害的地点必须是在校园内及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特定场所。三是损害时间是特定的,学生受损害是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
    2023-07-21
    461人看过
  •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特征是什么?
    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特征凡是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都属于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有其特殊性、突发性和不可控性,目前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难点在于责任的认定。其实我认为,无端纠缠于责任没有必要,也不利于事故的处理解决,对一些很难讲清责任的事故,应淡化责任,重在事故的处理解决。我建议通过政府出资、建立基金等多种渠道筹资的办法,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保费,并将现在的校方责任险改成校园伤害事故险。从已发生的事故看,校内易发生危险的有10个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如水电气、强酸强碱、有毒物品等)、语音室、微机室、播音室的主控室、电化多功能室、图书馆的书库、财务室、食堂、宿舍、传达室等地。容易发生以下类型的事故。二、校园伤害事故分为以下四类1、学生彼此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制度,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导致的伤害;
    2024-01-22
    119人看过
  • 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有哪些责任
    一、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有哪些责任(一)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不负有监护责任监护人一般应在未成年人父母或近亲属中产生,特殊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以上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学校作为学生监护人的可能性,学校也就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同时,学生进入学校学习、生活的期间,也不意味着其法定代理人的法定监护责任转移给学校,在通常情况下,学校不可能承担起所有的监护职责,监护权也不可能全部自动地转移给学校。学校承担的职责是独立的责任。另外,委托监护应有协议存在,家长送子女进校接受教育并不当然形成委托监护协议。因此,学校对学生不能承担监护责任。(二)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善良管理人的管理义务学校与学生之间虽无有关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之书面协议,但从学校接受的对象多是未成年人、身心尚不完全成熟来看,以社会一般观念考察,学校也应尽到一般善
    2023-05-06
    338人看过
  • 施工事故赔偿归责原则详解
    >[提要]用人单位(雇主)负有为劳动者(雇员)提供适于劳动的安全工作环境、条件的义务。劳动者(雇员)是利用用人单位(雇主)提供的劳动条件完成工作的,其所受损害,往往是由于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工作的危险性)或物件(如机械)造成的。..。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1、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以及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方违反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导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发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发包单位为共同被告。2、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或合法分包的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分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总
    2023-07-02
    177人看过
  • 校园伤害事故应当赔偿哪些方面
    一、校园伤害事故应当赔偿哪些方面1、对于在校园中发生的伤害事故,行为人进行赔偿的,应当赔偿的方面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伤残赔偿;死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有哪些责任1、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不负有监护责任(1)监护人一般应在未成年人父母或近亲属中产生,特殊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2)以上规定从法律
    2023-08-17
    67人看过
  • 2024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1、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2、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在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学校承担公平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在确定责任时,只有在不能根据过错确定责任,或依据过错确定赔偿明显有失公平,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公平责仟原则。第二,虽然学校的行为没有过错,但却从该行为中有所受益,应承担公平责任.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第以前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由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争议一般只在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以下称受害者)之间发生,因而本
    2024-03-24
    423人看过
  • 孩子在幼儿园骨折赔偿标准,孩子在幼儿园骨折,学校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孩子在幼儿园骨折赔偿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孩子在幼儿园骨折,学校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在发生伤害事件中,学校需要证明自身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能主张免责。一、孩子在幼儿园骨折赔偿标准孩子在幼儿园骨折赔偿标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孩子在幼儿园骨折,学校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孩子在幼儿园骨折,学校责任归责原则是:1.学校归责原则之过错推定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
    2023-06-04
    242人看过
  • 校园外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问题
    (1)、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人身损害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亦属于学校的管辖范围,学校也就没有义务配备专门人员护送学生上学、放学。因此对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一般不应当承担责任。(2)学校提前放学导致校外人身损害问题因为未成年学生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受到人身监督与保护,因此一般来讲,学校不应提前放学使学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况,除非学校事先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如果因学校提前放学导致学生在校外受到人身伤害,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3)、学校组织活动在校外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对其组织、举办的校外活动负有管理职责,不管此活动是否在学校场地进行。学校在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其照管职责的大小取决于特定的活动场所及环境,在不同的环境中,学校应负担的照管职责的标准也相应不同。如因学校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照管职责导致学生受到人身损害则应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如果发生
    2023-05-03
    399人看过
  • 校园伤害赔偿规定
    学生在校受伤赔偿标准要根据孩子的行为能力以及受伤地点作以区分。如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生在校受伤应保留哪些证据医药费用的发票、受到伤害的证明、误工费用、交通费用的证明等。最好做个伤残鉴定,看看达到十级或九级伤残,如果有达到,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保单正本(学校的只提供保单号)、门诊病历本、就诊时的所有票据、医生
    2023-07-07
    4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原则和适用范围
    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如下: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当事人应当对事故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但未及时报案的,不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但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的,不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各方同等承担同等责任;各方不同程度,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次要责任;4、交通事故当事人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不能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断,事故责任推定有哪些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断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
    2023-07-07
    34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什么,损害赔偿遵循什么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损害赔偿遵循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损害赔偿遵循什么原则损害赔偿遵循如下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
    2023-06-05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不包括?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18
      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不包括,假期在家发生的事故。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所发生的造成在校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校园伤害事故怎么界定, 校园伤害事故如何认定, 校园伤害事故的认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校园伤害事故怎么界定所谓的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所发生的造成在校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校园伤害事故的认定如下:1、损害的主体是特定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包括公立、私立学校中走读制和寄宿制的学生。2、损害地点是特定的,学生损害的地点必须是在学校
    • 校园纠纷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过错责任原则在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学校应当如何承担责任,也就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司法实践非常关心的。如前所述,人身损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侵权的一种,《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公平责任原则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学校和学生都没有过错的案例,如果完全依赖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归责,那么学生的利益就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笔者认为,除了
    •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有效原则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所谓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归责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1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有些损害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有些损害看不出明显的过错,或者说学校和学生都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公平原则。如在一次运动会前,一个小学生为了给运动会做准备,而去自己搬动一个鼓架,结果鼓架倒后将其砸伤。为了鼓励学生热爱集体的精神,学校对其承担了部分责任。但这种责任的承担以称为补偿为好,既便于接受,又有利于双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