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21:20:13 175 人看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布局的依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选址意见;在报批设计任务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将实行法定许可证制度。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我部决定制定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
    2023-06-10
    357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别在哪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别是:1.作用不同。2.颁发的部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土部门颁发。3.颁发的对象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颁发给建设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给产权单位或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60个工作日)(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
    2023-07-04
    352人看过
  • 国家和省计委审批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1、《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建设部、国家计委);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二、需要提交材料1、具有规划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一份,并由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2、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一份,或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有关材料一份;3、准确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现状地形图一式三份;4、拟建方案总平面图一式三份;5、大型建设项目、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意见。三、办理程序与核定权限1、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2、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
    2023-06-10
    128人看过
  •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区别
    1、使用领域不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是用于在土地上建设建筑,土地证是用于证明土地的所有权。2、代表含义不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表明土地所有人可以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土地证是表明所有人可以对自身财产的使用权。3、权利不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执行自己的财产使用权,土地证是财产拥有权。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区别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房产证,是房屋的产权证明。这是与土地证的最大区
    2023-07-22
    310人看过
  • 没有用地规划许可证能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吗
    一、没有用地规划许可证能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简称“地规证”)是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允许你在什么地方盖哪种类型房子,比如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就不允许盖影响环境的工业厂房(造纸厂、污水处理厂等),只能建设公建(办公楼、商业中心、学校等)和民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建规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允许你盖成什么样的房子(比如平面尺寸、层数、总高度等),你想在繁华的街道路旁建一栋二层小楼就不可能得到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规划的是大的方向的要点,比如开发建设强度、指标数据、地皮的用
    2021-10-20
    53人看过
  • 建设用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
    关于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之间差异性的分析如下: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并无明确的使用期限限制,然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则存在着不同年限的期限设定;其次,在价格方面,土地使用权划拨无需承担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支付义务,并且其购置价格相较于同类土地使用权方式往往更为廉价;最后,在应用领域上,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用于服务公共利益的项目,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则倾向于提供给经营性质的用地作使用。《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024-05-20
    372人看过
  • 建设规划用地许可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建设规划用地许可条件(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别:国
    2023-04-16
    146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权限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着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凡建设用地(包括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均由市或者区、县规划局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件)。其中下列建设用地,可由建设用地所在区、县规划局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二、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农村建设用地。三、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单位在本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四、远郊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五、远郊区各县、区所属开发单位的住宅开发区的建设用地。六、市人民政府或市规划局决定由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的其他建设用地。远郊工业开发区、工业小区经市
    2023-06-10
    80人看过
  • 武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指南
    办理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银莲路103号联系人刘厚道zai电子邮箱hnqgtjbgs@163.com联系电话84759820邮政编码430090审批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属于划拨方式供地项目。审批流程:受理-审查-批准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达到标准化审批的项目5个工作日)颁发证件名称:《选址意见书法律效力有效期:一年(满一年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又未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延期的,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法律效力:本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据。收费事项:不收费
    2023-05-30
    21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建设厅:你厅《关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请示》(建规〔2001〕22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依照《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建规〔1990〕66号)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该文件目前仍有效,须认真贯彻执行。此复。
    2023-06-10
    52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的申请
    本文介绍如何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主要提供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时的条件、材料以及流程等内容。一、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4、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市或区、县规划局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二、提交资料:1、《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2、1/500或1/1000(1/2000)地形图(五份,市局审批项目六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实线(铅笔)标明用地位置地界;3、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
    2023-06-04
    68人看过
  • 如何申请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以外,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二、提交资料:1、《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一份);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虚线(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注明用地户名和用地面积。市政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还应注明起迄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6、如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须加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的规
    2023-06-05
    138人看过
  • 新征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立案资料
    1、立案申请表;2、申请函;3、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4、1/500或1/2000各地城建统一坐标系的场地实测地形图及复印件各一份;5、总平面规划图;6、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三类工业项目及有污染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提交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意见;7、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居住小区、交通枢纽以及停车位超过300个的项目,应提交交通规划部门的评估意见;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9、农业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应提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项目预审批准文件;11、属通过招标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上述第1、2、4项资料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3-06-10
    227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出具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2)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3)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4)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5)符合计划立项及其它相关行业规范要求。二、办理材料1.提供纸质版原件;2.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需由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不是法人/主要负责人的确定需要开展批前公示的案件,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公示的意见,由申请单位按要求
    2019-09-03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选址申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国家规定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选址申请书;(二)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现势性地形图,并标明项目拟选址位置和范围;(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城
    • 选址意见书未达到规划许可证后自行失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未达到以下要求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一)选址意见书自取得之日起满一年,建设工程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满一年,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有效期是多久,如何处理,怎么执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7
      部分省、区、市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规定了有效期,一般是一年或者两年;一般不会涉及到没收宅基地使用权,具体还需要以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城乡建设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例如,《宁波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定》中规定了:第十五条(许可延续)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应当开工建设。因故在一年内不能动工的,应当在期满一个月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延续,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次数不
    • 如何申请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
      根据国家规定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选址申请书;(二)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现势性地形图,并标明项目拟选址位置和范围;(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城
    • 谁有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和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经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