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未实际交付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的,不得适用定金罚款;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即使当事人已经交付并收到定金,定金罚款也不能适用。但当事人可以同意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的定金合同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定金罚则一般怎么适用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三)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二、定金合同纠纷解决原则有哪些
定金合同纠纷解决原则有:
1、定金罚则的适用原则;
2、实际交付定金金额超过或少于约定金额的原则;
3、履行合同部分时的处理原则;
4、延迟履行或处理其他违约行为的原则;
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原则;
6、合同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处理原则;
7、定金处理原则;
8、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适用的定金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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