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15:14 266 人看过

以下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未实际交付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的,不得适用定金罚款;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即使当事人已经交付并收到定金,定金罚款也不能适用。但当事人可以同意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的定金合同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定金罚则一般怎么适用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三)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二、定金合同纠纷解决原则有哪些

定金合同纠纷解决原则有:

1、定金罚则的适用原则;

2、实际交付定金金额超过或少于约定金额的原则;

3、履行合同部分时的处理原则;

4、延迟履行或处理其他违约行为的原则;

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原则;

6、合同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处理原则;

7、定金处理原则;

8、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适用的定金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缓刑适用哪些情形
    法律上缓刑适用条件有: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一、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缓刑最低期限多久?一、适用缓刑的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3、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
    2023-04-01
    256人看过
  • 适用产品召回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适用产品召回的法定情形包括,出售的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情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适用条件有哪些(1)生产缺陷,生产缺陷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因原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
    2023-06-14
    481人看过
  • 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以及什么情形不适用缓刑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为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没有悔罪表现的(三)拒绝交出违法获得的赃物的(四)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五)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一、判缓刑是要什么条件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二、不得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不得判处缓刑的条件有: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
    2023-03-29
    300人看过
  • 哪些遗嘱无效的情形适用
    《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有立遗嘱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无效的5种情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下五种遗嘱属于无效遗嘱:(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
    2023-08-12
    181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农用地转用的适用情形包括:用于非农建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1、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的;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农用地的;3、使用国有农用地;4、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其他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
    2023-04-15
    288人看过
  • 缓刑适用于哪些情形可以适用
    缓刑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的;有悔罪表现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等情况。但不适用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盗窃罪积极退赃可以缓刑吗符合判决缓刑的条件可以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醉驾可以判处缓刑吗?醉驾可以判处缓刑。醉驾适用缓刑的条件如下: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犯
    2023-03-15
    188人看过
  • 单处罚金的适用情形
    对自然人犯罪单处罚金刑,是指法官在裁量具体案件时,对犯罪的自然人只判处罚金刑,而不判处其他法定刑。单处罚金刑的意义主要有两种:1、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因此可以不被剥夺,其本人的婚姻、家庭及事业就不会受到多少影响,还可以使其避免因被关押而可能受其他犯罪人的恶习感染,从而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挽救。2、对犯罪分子只判处罚金,不仅可以使国家减少用于关押罪犯的费用,还可以使国家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是刑罚经济性最直接的体现。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满足条件可以减刑。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合的刑罚。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同,下限与拘役相同,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即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
    2023-02-14
    1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裁定适用哪些情形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可以适用以下情况:(1)裁定起诉不予受理;(2)裁定驳回起诉;(3)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4)对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裁定;(5)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6)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7)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8)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9)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10)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11)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2023-05-01
    135人看过
  • 继承中,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适用于下列情况:1、遗嘱未处分或者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2、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涉及的那部分遗产。3、遗嘱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后涉及的遗产。4、遗嘱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遗赠人丧失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产继承中有关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
    2023-08-07
    373人看过
  • 专属管辖的适用的三种情形是哪些
    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2023-06-13
    195人看过
  • 劳务合同适用哪些情形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以下人员之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其他。劳务合同是否适用劳动法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劳务合同适用民法典。劳务合同一般是指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订立的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2023-07-26
    177人看过
  • 减刑假释适用哪些情形
    减刑、假释适用的情况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一、老年人重大犯罪怎么减刑老年人犯罪后,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具有悔罪表现的,即可以适用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二、一般判三年后多久可以假释判三年半,服刑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023-06-22
    60人看过
  • 适用电子送达的情形有哪些
    一、适用电子送达的情形新民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该条款的但书内容对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即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开庭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均可以适用;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只要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应尽量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二、电子送达的送达时间及附卷新民诉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电子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司法实践中对于电子送达时间的确认,需要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及时固定确定。对于传真来说,可以保存传真原稿图像及通话、接通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对于电子邮件来说,可以保存发件箱中送达邮件内容,并设置自动回复功能,及时固定发送成功信息,并打印成书面材料。对于电子
    2023-05-01
    111人看过
  • 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补充侦查有两种适用情况,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但是该建议以2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合议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
    2023-08-17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适用罚金刑,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1
      适用罚金刑的情形主要根据法律规定,刑罚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罚金刑事一种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定金适用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定金适用情形有: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2、主合同必须有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定金罚则的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为: 1、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2、支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3、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4、收受定金一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
    • 对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 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形不适用死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 工伤认定适用哪些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0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