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浮动的动产抵押规定
关于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的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二、浮动抵押的特点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的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主体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采用浮动抵押这种担保方式。
(二)浮动抵押的客体只能是动产,而把不动产、知识产权、债券等排除出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之外。
(三)设立浮动抵押须有浮动抵押合同。
(四)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选择是否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浮动抵押是属于一种特别的抵押,对于这种抵押物是完全不特定性的,一般在进行抵押时就需要与抵押权人协商好,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如果抵押人不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抵押权人是有权利获得此担保物的所有权。
三、浮动抵押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浮动抵押是属于一种特别的抵押,对于这种抵押物是完全不特定性的,一般在进行抵押时就需要与抵押权人协商好,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如果抵押人不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抵押权人是有权利获得此担保物的所有权。
-
浮动抵押权的效力,动产浮动抵押权的设立规定是什么
125人看过
-
什么是动产浮动抵押,动产浮动抵押的设立条件
157人看过
-
浮动抵押物动产
211人看过
-
民法典的浮动抵押有哪些,确定浮动抵押财产的情形
379人看过
-
2024动产浮动抵押合同
282人看过
-
动产浮动抵押标的物是确定的吗?
327人看过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
抵押财产浮动抵押怎么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30抵押财产确定的情形有以下四种: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的,抵押财产确定。这种情况下,无论抵押权人是否向抵押人提出实现抵押权的要求,抵押财产均应确定,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抵押人不得再处分抵押财产。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抵押人停止营业,进入清算程序,由于其财产不再发生变动,抵押财产随之确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
-
设立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权何时确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3动产浮动抵押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动产浮动抵押的特点在于抵押标的物的不特定,仅在浮动抵押合同中明示将“现在所有的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设定抵押,债务人在此期间可以自由转让抵押物,那么动产浮动抵押权,应当在何时确定呢?
-
什么是为抵押财产的浮动抵押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1(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的,抵押财产确定。这种情况下,无论抵押权人是否向抵押人提出实现抵押权的要求,抵押财产均应确定,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抵押人不得再处分抵押财产。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抵押人停止营业,进入清算程序,由于其财产不再发生变动,抵押财产随之确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动产浮动抵押概念特征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一、动产浮动抵押概念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对于动产浮动抵押,强制性登记,但仅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即动产抵押的生效采意思主义。即,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为合同生效(形成合意),若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关于浮动抵押金确定抵押财产的内容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浮动抵押财产范围的确定从“实现抵押权时”改为“抵押财产确定时”,改动更符合实际情况,更有利于操作。同时,浮动抵押的形式虽然把书面形式删除了,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仍然要注意其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