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文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02:51 399 人看过

1、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如果拆迁房想要正式实施房屋征收,首先需要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内容包括征收原因、目的、征收期限、征收范围以及征收承包单位,保证每一个被征收人都能知道,假如被征收人对公告有什么异议的话,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火诉讼的方法拒绝征收。

2、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评估报告主要是对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方便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评估房屋价值之时,不仅需要对房屋本身的面积专修等方面进行评估,身子房子附带的院子、空地,同样需要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并无异议,则可进行拆迁,假如被征收人没有收到该报告,则被视为非法拆迁。

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与拆迁方在补偿安置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或者说被征收房屋产权归属并不明确,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拆迁方需要并且有权力提出补偿决定,推动原计划执行,否则拆迁方也将被视为非法强拆

什么是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必须知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置文件?
    征收决定是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合法性依据,是一切征收活动的前提。那么做出征收决定前,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都需要取得哪些前置性文件呢?笔者查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发现,其中并没有关于前置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但是结合各地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细则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做出征收决定的前置性文件有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文件、土地预审文件这三大类。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可以看出,北京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细则中明确要求征收决定作出前需要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征收条例明确规定了只有公共利益才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6-21
    194人看过
  • 为了房屋被强拆,拒绝签收征收文件的方法有效吗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想当然的认为,当自己对补偿安置条件不满时,只要拒绝接收拆迁方送来的各种文件,拆迁项目就无法推进下去,自己的房屋也就不会被合法强拆。征收方若在此情形下强行推进拆迁进程,就属于违法拆迁行为。那么,事实果真是如此吗?拒收征收方送来的各种文件,对于征收维权而言真的是管用的办法吗?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简明扼要的阐述这一问题……问题结论:拒绝签收,不能有效避免强拆推进我们以直接影响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例来做说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里并没有提及征收补偿决定该如何送达。通常而言,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送达法律文件,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民事法律文书的程序进行。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就是直接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5
    2023-06-25
    41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没有正式文件可以征收吗?
    没有文件不能进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如不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有权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离婚后还有份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
    2023-08-02
    354人看过
  • 征收方有权不公布征收文件吗?
    如果政府不公开任何文件,可以就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征地拆迁时,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有这些: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
    2023-03-26
    423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房屋征收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拆迁协议和拆迁协议是同一概念吗?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自进行的,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拆迁协议是协商好补偿问题后签订的协议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
    2023-06-23
    414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法律文书吗
    人民政府对于当事人出具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般不属于法律文书,而是属于补偿协议的一种。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征收决定有多久的诉讼期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征用房屋几年可以进行起诉诉讼房子被违法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2023-02-04
    143人看过
  • 被征收人需要签署哪些征收文件
    1、哪些托收单据需要被申请人签字。征地通知书——无需签字征地前,相关部门会书面告知您拟征地的目的、地点和补偿标准,这也是合法征收的第一步,此类文件无需签字。有关部门张贴征地通知后,不得急于种植、覆盖、建设被征收的土地。如果你这样做,你就不会得到征地补偿。2。征求意见表-无异议时可签字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征求意见表,被征收人知悉并确认的相关材料也应作为征地审批的必要材料。遇到征地时,要办理手续。被征收人有权就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申请听证。对于这份文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字。土地调查表是当地有关部门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附着物权属、数量等进行的调查,无异议的,可以签署土地调查表,调查结果应当与被征收人共同确认。对此,被征收人在确认时必须核对细节,这也是以后要求补偿或获得合理补偿的依据。被征收人发现有关部门误登记或者未登记的,可以不予签收。征地审批和公告-
    2023-05-02
    280人看过
  • 征收方不给看征收文件该怎么办?
    如果政府不公开任何文件,可以就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征地拆迁时,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有这些: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
    2023-03-23
    171人看过
  • 房屋征收应符合哪些条件
    为保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是国防、外交的需要;二是政府组织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公用事业;(4)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需要;(5)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工程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如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确定征收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二)审查四个方案一个方案;(一)发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发计划。B、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资源部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对需要征收的旧城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将进行复核,纳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确定
    2023-05-31
    135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人的认定条件
    一、房屋被征收人的认定条件(一)被拆迁人名义上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房产证、土地证上的登记人。(二)产权房屋拆迁问题与户口无关。(三)签署协议需要房屋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般是子女,或者子女的继承人同意。不能在有效期限内取得一致意见的,可能得不到回迁房屋补偿,但仍可得到货币补偿。(四)继承人协商后确定一个人代表也可以,但这个人要取得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一般都是开家庭会议,或者其他继承人也到场与拆迁人协商,但一个人主谈,不然太糟乱。在现在不动产日益升值的情况下,继承人取得一致意见,争取到回迁房显得尤为重要。(五)房屋取得后需要析产,要房屋的法定继承人商定,来确定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二、征收房子怎么赔偿?征收房子的,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人可
    2022-03-13
    304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条件有哪些
    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足额到位,是指用于征收补偿的的货币、实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包括实物和货币两部分,是二者之和,即已经提供实物补偿的,可在总额中扣减相关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保证补偿费用不被挤占、挪用的重要措施。专户存储要求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是指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发放征收补偿,不得挪作他用。一、房屋被征收安置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
    2023-03-28
    124人看过
  • 房屋要被征收,该不该配合房屋征收评估
    对于房屋评估程序,一定要积极配合,争取保证房屋评估结果合理,这样才能保证协商谈判的结果更加合理。首先,被征收方应当知晓自己有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方协商选定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协商成功的,则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进行确定。由于目前市面上房屋评估机构较为混杂,被征收方在选定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选择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其次,在评估过程中被征收方应当明确评估人员需要对房屋的哪些方面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测量房屋的实际面积;绘制房屋示意图;记录房屋使用年限、基本结构和状况;记录房屋周边状况;记录房屋的装饰修饰、附属物;收集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记录房屋的产权人、常住人口和户口在册人数等情况。若对评估登记报告存在疑问,可以仔细询问,在需要征收方签字的地方,仔细进行检查,防止错登或遗漏。在
    2023-02-23
    167人看过
  • 征地需要什么文件才能征收?
    一、征地需要什么文件才能征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农村征地之前应该做些什么准备(一)征迁前期准备1、区建投的公司、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管办)按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时限要求与用地单位对接并完成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等手续的办理。2、国土分局牵头办理集体土地
    2023-06-16
    43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
    2022-10-15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2021征收土地和房屋新文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 2、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
    • 2022年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一些文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04
      1、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还应当及时公告。 2、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应当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房屋评估机构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不满意评估结果可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没有文件可以征收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7
      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 区级政府是否有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文件范文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8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2、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
    • 房屋征收有什么法律条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1、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 3、足额到位,是指用于征收补偿的的货币、实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