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用户:
当年新并网热用户,在发展计划部转交给经营部后,散户和公建用户直接签订供用热合同,并交纳本采暖期热费。对于新开发小区的,第一年由开发商整体代收代缴,待开栓供热后,用户可携带业主身份证及购房合同到经营部签订供用热合同,领取用户信息卡,以后凭此卡到银行交纳热费。
2、有陈-欠想恢复供热的用户:
有历年陈-欠的热用户,请携带用户信息卡到经营部结清陈-欠热费,然后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分公司确认可以恢复供热后,凭用户信息卡到银行缴纳本期热费。
3、正常缴费的用户:
用于应当在每年6月1日到10月25日期间,持用户信息卡到银行缴纳本期热费,10月25日以后缴费的,我公司将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对迟缴费的用户收取热费总额5%的违约金。
4、申请停热的用户:
采暖系统能够分户控制的用户想要暂停供热,应当在每年10月15日之前向所属供热分公司提出申请,供热分公司工作人员经现场实地勘察确认能够对其采暖系统进行关断处理的,方可同意其暂停供热,用户可凭用户信息卡到银行缴纳20%基础热费。
5、申请恢复供热的用户:
对于上一采暖期缴纳20%基础热费的用户,本采暖期想恢复供热,可以持用户信息卡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分公司工作人员经现场实地勘察确认能够恢复供热的,可凭用户信息卡到银行缴纳本采暖期热费,
6、申请退网的用户:
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分公司工作人员对其供热管网进行关断处理后并在用户退网申请上签字盖章,用户持此退网申请到经营部办理退网手续。
7、申请退网后想恢复供热的用户:
用户持当年办理退网的申请手续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分公司工作人员经现场实地勘察确认能够恢复供热的,在申请上签字盖章,用户持此申请到经营部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领取用户信息卡并补交自退网之日起的历年陈-欠基础热费及当年采暖期全额热费。
-
长春取暖费补缴政策
276人看过
-
长春怎么交取暖费
225人看过
-
“停暖”后也须缴纳供暖费吗?
105人看过
-
业主如果欠缴供暖费供暖公司可以中断供暖吗
55人看过
-
供暖费缴纳滞纳金
123人看过
-
哈尔滨供暖缴费方式大汇总
118人看过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
-
业主如果欠缴供暖费供暖公司可以中断供暖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9由于供热服务的公益性,供暖合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供暖方和取暖方不能单方行使终止权。 供热单位应持续整体供热,在采暖方欠费时,供暖方不能随意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在业主未按期缴纳供暖费时,供热单位需要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缴纳。 如果过了合理期限仍未缴纳,供热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缴纳,而不能随意中断供暖。 如业主恶意拒绝缴纳供暖费,供热单位经市政管理机关批准以后,才可对其停止供暖。法律
-
缴纳供暖费时,供暖合同需要签订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5针对供暖合同需要签订吗的问题,业主可以在交房时或者入住时或者缴费时,与供暖企业签订供暖合同,明确约定业主与供暖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非供暖单位(包括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供暖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业主如何承担供暖公司欠缴的供暖费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01、由于供热服务的公益性,供暖合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供暖方和取暖方不能单方行使终止权。 2、供热单位应持续整体供热,在采暖方欠费时,供暖方不能随意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3、在业主未按期缴纳供暖费时,供热单位需要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缴纳。 4、如果过了合理期限仍未缴纳,供热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缴纳,而不能随意中断供暖。 5、如业主恶意拒绝缴纳供暖费,供热单位经市政管理机关批准以后,才
-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6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订供暖合同为由抗辩,法院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