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和申诉人须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01:37 259 人看过

告知当事人告知申诉人1.申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发包人控制和管理的,发包人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有十人以上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如果劳动者死亡,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公开进行劳动仲裁,并通知申诉人。申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一)因被辞退、撤职、辞退引起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争议仲裁上诉登记表(二)请愿书(详细说明请愿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告人数填写);(三)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四)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应当当面签字提交,委托书应当载明被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包括接受、放弃、变更、代为清偿的,委托人必须逐笔列示。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非收费代理协议,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信息

(5)被告工商登记信息

(6)原告与被告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厂牌、,工作证、工资单(张)、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辞退、辞退、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证明等,投诉人应尽可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他们将不被接受。原告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审理后返还原件(七)第二类、集体争议的《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请提交以下材料:

除第一(1)至(7)类外,投诉人还应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所有员工的员工代表名单和签名表。对于拖欠职工工资集体纠纷案件,原告为用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拖欠职工名单和第三类拖欠表,请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同第一类第(6)项)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如有委托代理人,收到回复通知后,需提交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被告应有15天的答辩期,并向仲裁庭提交三份书面答复。如果被告是雇主,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提交仲裁庭

但不影响仲裁庭的审理。仲裁庭根据原告的上诉进行缺席仲裁。败诉方在十五日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理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败诉方不履行裁决的,胜诉方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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