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嘉奖是不是本院审批,要依据嘉奖的对象而定,例如基层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三等功、嘉奖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审批,并不是本院审批。
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高级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奖励;
(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个人一等功;
(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集体一等功;
(四)军事法院系统集体和个人的一等功;
(五)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个人的奖励;
(六)其他奖励。
第十六条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需要由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七条高级人民法院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中级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记功或嘉奖,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等功奖励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集体二、三等功及其内设机构的集体一、二、三等功;
(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的集体一、二等功;
(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一、二等功;
(五)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除院级领导外个人的奖励;
(六)其他奖励。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除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基层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三等功、嘉奖;
(二)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的集体三等功;
(三)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三等功;
(四)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的嘉奖和法官、其他工作人员的三等功。
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本院内设机构的嘉奖;
(二)除院长外的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嘉奖。
第二十条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对下级人民法院的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
-
中级法院领导的嘉奖由谁批准
287人看过
-
法院工作人员是否有资格在本院起诉案件
311人看过
-
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60人看过
-
法院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参与法院拍卖
459人看过
-
法院人员因工殉职可以追记奖励吗
72人看过
-
法院工作人员失职有罪吗
40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
拘捕令是法院批的吗,法院的工作范围是什么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30关于拘捕令是法院批的吗的回答为首先要明白一下几点内容。批准逮捕决定,依法由检察院做出。 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展开侦查,对犯罪嫌疑人下达拘留证,或者直接办理取得候审。然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做出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送看守所羁押。 如果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会立即放人,然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继续侦查,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法院工作人员犯罪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8如果是非职务犯罪,法院工作人员犯罪依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若属于职务犯罪,一律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或由当地纪委立案调查,对其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法院批捕的人被检察院提审了,是否合法?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27合法的; 1、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 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批捕。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
假释由哪级人民法院审批,必须是固定的法院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0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1、减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假释,对有期徒刑犯的假释,应当由罪犯所在的刑罚执行机构提出假释建议书,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无期徒刑犯的假释(包括原判死刑缓期执行已经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由罪犯所在的刑罚执行机构提出假释建议书,报请本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