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9 19:49:59 62 人看过

一、销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销售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进行明确约定。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6、其他事项。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

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

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

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第六、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

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签订集体合同一般要注意七大问题

签订集体合同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主体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要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3.要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4.在选择协商代表时要民主。

5.双方协商代表人数要对等。

6.协商代表要代表本方的利益。

7.要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n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n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进行明确约定。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入职签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新员工入职之后即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
    2024-02-03
    212人看过
  • 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对与其签订合同应采取慎重态度。(二)要求分公司出具总公司加盖公章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并要求总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盖,固定“贵司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完全的代理权”的表见代理证据,甚至直接将总公司纳入到合同的签约一方,以进一步明确总公司的责任,把合同责任承担落到实处。(三)若发现“分公司”有借用总公司资质的行为,应对与其进行合作采取谨慎态度;若的确需要与其合作,建议要求“总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为合作项目承担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在发生争议时,即可要求“总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一、分公司可以独立签租赁合同吗分公司有权订立合同,可以独立的签订租赁合同。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也可以由其负责人签名,签名和盖章具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
    2023-03-13
    338人看过
  • 签订质押合同注意的问题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一、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质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质押,或质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质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质押行为无效。2、质押物不特
    2023-03-24
    50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要关注什么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要关注的问题:产权证要齐全。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延期交房。公摊面积。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付款方式与期限。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房屋的交接。《民法典》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
    2024-05-04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签订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为了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正常履行,不出现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对方有没有资格签订合同。这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一是进行资格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具备法定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审查签订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有资格。对方如果是法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按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且提供法人经营范围和项目的证明。如果是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9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的问题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2、注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
    •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6
      如签劳动合同,需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2
      你好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
    • 签订购房合同时,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
      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2、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法律规定为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