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是债务危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4:13:38 171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债务危机

债务危机是无力还债或必须延期还债的现象,具体为在国际借贷领域中大量负债,超过了借款者自身的清偿能力。衡量一个国家外债清偿能力有多个指标,其中最主要的是外债清偿率指标,即一个国家在一年中外债的还本付息额占当年或上一年出口收汇额的比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欠债人跑了担保人要还钱吗?

1、当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若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只要欠款的一方没有被强制执行,担保人无需还款。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n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决债务危机的方法
    企业债务危机,企业出现资不抵债,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员工工资、上游供应商货款等债务,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甚至破产倒闭的危机问题。针对如何应对该种债务危机问题,现简要分析如下。企业债务危机的应对方式无非是拯救及康复两种体系的持续发展,拯救是指针对现有债务问题,企业利用法律手段申请破产,往往容易导致债权人和债务人两败俱伤这一弊端,去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和解,实现债务重组。其基本方式如下:一,普通在通过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进行应对,企业可以通过协商变债务为股权分期付款,低额付款的方式来化解巨额的债务,从而为企业赢得可以喘息的机会,甚至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再融资,为企业增加发展血液。第二,公司入股。员工工资上涨是导致企业利润降低,出现资不抵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对于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通过债权重组化解员工工资的问题,让员工继续入股,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一定的员工待遇问题,也能为公司发展保留核心力量
    2023-07-11
    121人看过
  • 什么是长期债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什么是长期债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长期债务是指需要支付利息、年期超过1年的贷款或财务责任。长期债务在英、美、法国的概念:以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的形式筹款而形成的债务。对各州和市政当局而言,指依特别程序或根据未来征税的规定或类似的保证,在某项财政收入尚未取得之前,拨出资金用于支付某项开支的本息的债务。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破产财产管理而言,指因借款清偿各种流动债务、无担保债务和短期内即将到期的票据债务和证券债务而产生的新债务。二、如何计算债务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
    2023-09-26
    235人看过
  • 债务危机真相
    债务人
    无论是从债务总量,还是债务增长速度以及地区分布,中国的债务风险目前整体可控,但在局部已经十分严重,而债务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却在衰减。在中央财政的不积极和向地方下放金融配置权的共同作用下,债务问题已经变成悬在中国经济头上的XX之剑,问题究竟有多严重?债务余额131万亿鉴于金融体系是经营货币的,或者说金融机构就是经营信用的,所以整体金融机构的资产实际上就是非金融机构的债务,也是整个社会的负债。按照此逻辑,目前包括政府、非金融企业和居民在内的中国债务余额约为131万亿元。就结构而言中国在债务方面还存在三个比例关系。比例关系之一:从非金融部类的债务人分布来看,政府和非政府的债务比例关系是二八开。截至2013年底,中国非金融部类的总债务规模约131万亿元,其中政府债务规模为27万亿元;非政府债务规模104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务规模为85万亿元,居民债务规模为19万亿元。比例关系之二:从非金融部类
    2023-04-24
    415人看过
  • 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二、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
    2023-03-17
    363人看过
  • 国际债务危机影响有什么
    1、国际债务危机会导致国内投资规模大幅的下降。2、发生国际债务危机之后,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剧。3、发生国际债务危机之后会影响本国的经济增长。4、发生国际债务危机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5、发生了国际债务危机对于国际金融体系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一、为什么国际收支逆差一般情况下,国际收支逆差也被叫作国际收支赤字,通常是指,某一国在国际收支上支出大于收入。国际收支逆差会导致本国外汇市场上外汇供给减少,需求增加,使得外汇的汇率上涨,本币的汇率下跌。如果该国政府采取措施干预,抛售外汇,买进本币,政府手中没有足够的外汇储备,又会进一步导致本币的贬值。二、什么是国际债务国际债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外债,是一国居民在任何特定的时间,对非居民承担的已拨付还没有清偿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其中包括需要偿还的本金,还有需要支付的利息。国外的债务可以理解为国际商帐追收,或海外商账追收。商账追收行业也是信用行业
    2023-03-16
    310人看过
  • 夫妻债务法律法规是哪些法律规定
    一、夫妻债务法律法规是哪些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
    2023-10-30
    81人看过
  • 债务危机怎么回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务危机怎么回事?债务危机是指一国不能按时偿付其国外债务,包括主权债和私人债务,表现为大量的公共或私人部门无法清偿到期外债,一国被迫要求债务重新安排和国际援助。二、债务危机状况的基本特点有哪些1.规模巨大。债务危机爆发以后,发展中国家的债务总额急剧增长,1988年达到9932亿美元,1990年超过了13000亿美元。2.高度集中。自1982年以后,发展中国家外债的半数,是集中在以南美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十几个国家。1989年它们的债务总额仍在增长,当年应偿还的债务本金和利息占出口收入额的比重仍在40%以上,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20%的警戒线,它们的债务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仍然超过50%。3.处境艰难。在外债负担最为沉重的国家当中,还有位于撒哈拉南部的非洲国家,这是世界上最为贫穷的地区。它们的外债总额与南美主要债务国相比虽然不大,在80年代末仍不到1300亿美元,而且其中约70%
    2023-12-10
    4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债务属于什么纠纷
    一、法律规定债务属于什么纠纷?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结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欠债人跑了担保人要还钱吗?1、当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若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只要欠款的一方没有被强制执行,担保人无需还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
    2024-01-08
    447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法律规定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就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合同义务全部转让,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一、承担保证责任概念(一)代偿义务代偿,是指第三人代为清偿,是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第三人代偿不是作为债务人的代理人履行债务,因而其履行时,应向债权人说明。(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
    2023-03-10
    266人看过
  • 家庭财务危机处理破产和债务的法律方法
    一、家庭财务危机处理破产和债务的法律方法家庭财务危机处理破产和债务的法律方法并没有,我国现在还没有家庭破产法,个人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百七十四条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债务纠纷怎么写起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
    2023-09-14
    108人看过
  • 2024法律中规定次级债务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次级债务的定义是什么1、定义,如下所述:次级债务(SbordinatedDebt)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2、资本条件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商业银行应在次级定期债务到期前的5年内,按以下比例折算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次级定期债务”项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计;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计;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计;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计;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20%计。3、发行程序次级债务发行的程序是: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募集方式为由银
    2024-04-13
    132人看过
  • 债务危机的3条救济途径是什么
    1.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中国《民法典》和去年实施的新《民法典》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协商清偿债务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等优点,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果债务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偿债协议,就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2.诉讼清偿债务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3.兼并清债债务兼并清债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以现金购买或者以股份交换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份,将其他企业吸收合并而使之失去法人资格或者对其他企业形成控股,以改变其法人实体,而由存续企业或控股企业对被吸
    2023-05-04
    51人看过
  •  公司债务危机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公司债务危机的认定条件包括资金严重不足、财产无法变现、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公司债务危机的认定条件包括以下五点: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财产无法变现等原因,公司无法清偿债务;2)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导致无法清偿债务;3)经法院强制执行,公司仍无法清偿债务;4)公司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债 务 危 机 认 定 条 件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债务危机具有规模巨大、高度集中、处境艰难的特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和第五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在同一时间内需要清偿多笔债务时,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抵充。首先,债务人应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其次,如果数项债
    2023-09-16
    469人看过
  • 应对债务危机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欠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式包括:1、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则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的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进行偿还;2、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将由人民法院判处强制执行。一、欠钱的立案标准包括:1、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确认是借贷关系,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二、欠条的诉讼时效:1、一般情形下是三年。特殊情形有特殊规定;2、诉讼时效是指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时效。在诉讼时效内的案件,属于符合要求的案件;3、超过
    2023-07-01
    4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金融债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什么是债务危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债务危机debtcrisis是指在国际借贷领域中大量负债,超过了借款者自身的清偿能力,造成无力还债或必须延期还债的现象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受到债务严重困扰的局面衡量一个国家外债清偿能力有多个指标,其中最主要的是外债清偿率指标,即一个国家在一年中外债的还本付息额占当年或上一年出口收汇额的比率一般情况下,这一指标应保持在20%以下,超过20%就说明外债负担过高
    • 什么是地方债务?债务危机的特征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6
      地方债务危机是由于地方政府所欠或者间接负有责任的债务到达了一定的境界线,地方政府很多时候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遇到资金不足的情况会方形很多地方债券,而这些地方债券都是以地方的财政收入来偿还的,一旦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话,那么很多到期债务就会无法偿还,就会出现政府违约了,这样危机就会产生。
    • 关于欧洲债务危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本轮经济衰退充分暴露出欧元区体系深层次的制度性缺陷,即在欧元区内部货币政策由欧洲央行统一行使,而财政政策却由主权国家分而治之,这种分散的财政政策和统一货币政策之间的失衡导致成员国失去了熨平危机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一个主权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两个最基本、最核心工具,只有二者松紧搭配才会有效地对经济运行实施调节。由于欧元区实施统一货币政策,各国缺少了利率和汇率两大工具的支
    • 债务危机的特点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2
      1、债务规模巨大。 2、债务高度集中。 3、某些低收入债务国的处境十分艰难。在外债负担最为沉重的国家当中,还有位于撒哈拉南部的非洲国家,这是世界上最为贫穷的地区。
    • 形成国际债务危机的危机是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6
      债务危机dc是指在国际借贷领域中大量负债,超过了借款者自身的清偿能力,造成无力还债或必须延期还债的现象。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受到债务严重困扰的局面。衡量一个国家外债清偿能力有多个指标,其中最主要的是外债清偿率指标,即一个国家在一年中外债的还本付息额占当年或上一年出口收汇额的比率。一般情况下,这一指标应保持在20%以下,超过20%就说明外债负担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