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应当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其次,投保人和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投保人可以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最后,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再保险合同业务有哪些
再保险分出业务涉及分出保费、摊回分保手续费、摊回赔付成本等基本业务。同原保险转嫁风险需要支付保费相同,再保险分出人转嫁保险风险责任也要向再保险接受人支付一定的保费,这种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同时,由于再保险分出入在销售原保险保单以及维护和管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发生了一定的费用,再保险分出人需要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一部分费用予以补偿,这种由再保险接受人支付给再保险分出人的费用称为分保手续费。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再保险分出人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负责向保险受益人提供赔偿或给付,再将应由再保险接受人承担的份额摊回,此为摊回赔付成本。
与再保险分出业务相对应,再保险分人业务涉及收取分保费、支付分保手续费、支付分保赔付款等基本业务。
此外,再保险接受人与再保险分出人之间还有支付和收取纯益手续费的业务。纯益手续费是指再保险接受人为鼓励再保险分出人谨慎地选择原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业务,在其取得纯益基础上付给再保险分出人一定比例(即纯益手续费率)的报酬。“纯益”指某个业务年度的再保险分人业务获得的纯收益,即该年度分人业务收入项目合计减去支出项目合计的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的损失鉴定
318人看过
-
财产保险中的损失鉴定
395人看过
-
财产保险中的损失鉴定
384人看过
-
财产损失保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435人看过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的类别
139人看过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的分类
482人看过
-
家庭财产保险中财产损失如何赔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1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一般会根据财产性质采用不同的赔偿方式: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一般采用比例赔付;赔偿的金额以保单所确定的保险金额赔偿,超过部分不赔偿。
-
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损失纠纷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1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是被包含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之中的。2、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是以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相关的利益及其责任为保险标的所订立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3、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租赁合同中的财产损失的风险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0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 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
财产损失保险怎么赔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可能是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也可能是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若为全损,如果是足额保险,可要求保险人承担该保险标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为部分损失,则可按相应比例要求赔偿。 2.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此处的诉讼或仲裁费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如在交强险中,投保人可能因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对簿公堂,这里支出的诉讼费用即属保险
-
交强险中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怎样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3交强险的赔偿牵涉到二个方面:赔偿限额和赔偿内容。 1,赔偿限额。在被保险人(驾驶员)负有事故责任时,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100元。 2,赔偿内容。死亡伤残赔偿项下的赔偿内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