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胜诉后怎么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22:23:13 155 人看过

一、强拆胜诉后怎么赔偿

房屋被非法强拆后,房屋所有人向法院起诉后败诉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征收部门按非法强拆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房屋征收部门非法强拆房屋是属于违法行为,房屋所有人诉讼胜诉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般是按非法强拆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n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拆法律规定概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被拆迁人应当就人身、房屋等财产的损害赔偿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拆迁人则须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1、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在拆迁人毁损被拆迁人的财产,或造成被拆迁人身体的伤害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
    2023-07-15
    117人看过
  • 强拆行政胜诉后怎样索赔
    一、强拆行政胜诉后怎样索赔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非法强拆后的补偿和赔偿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三、强拆之后如何补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
    2024-01-10
    214人看过
  • 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
    2023-11-10
    158人看过
  • 违建房现遭强拆可以要求赔偿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违建房现遭强拆可以要求赔偿吗违法建筑遭受强拆的,如果强拆程序是合法的,不能要求赔偿。如果强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2023-06-17
    77人看过
  • 违法强拆胜诉后要怎么追责?
    根据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征收房屋是需要依据补偿方案给被征收人相应补偿的,强拆也许要符合相应的程序规定,有违法强拆的行为,直接责任人是要负责的。一、强拆后能否获得安置拆迁补偿强拆后可以获得安置拆迁补偿。强拆房屋会侵害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权和居住权,如果房屋有承租人的话,也会损害承租人相应的权利。所以实施强拆,必须要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才可进行强拆。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实施房屋征收时,应当先进行补偿,所以即使房屋被强拆,房屋所有人还是能获得安置拆迁补偿。二、房子强拆合法吗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强
    2023-02-23
    260人看过
  • 强拆官司胜诉后赔偿对方应该怎么进行
    一、强拆官司胜诉后赔偿对方应该怎么进行强拆官司赢了具体需要赔偿以下内容:1.被强制拆除的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强拆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强拆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违法强拆应当追责的人是哪个违法强拆首先可以追责实施强拆行为的人,若属于行政强拆、司法强拆,那么还可以追责相应的政府、法院。对于后两种情形,需要拿出政府、法院工作人员批准的强制执行不合法的证据。具体的证据,需要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以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
    2023-09-29
    386人看过
  • 胜诉后保全被告财产需要担保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胜诉后保全被告财产需要担保吗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要提供担保,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等案件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而申请诉讼要在法院作出判决前申请的,所以判决后不能再申请担保。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
    2024-01-16
    50人看过
  • 违法强拆胜诉多久赔款
    就违反强拆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要在生效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赔偿,如果逾期不赔偿的,被强拆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遇到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
    2023-04-10
    493人看过
  • 胜诉后诉讼费退还的相关规定——以民诉法为例
    民诉法关于胜诉后退诉讼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民诉法关于诉讼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民诉法关于诉讼代理人的规定如下:1、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2、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3、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
    2023-07-11
    245人看过
  • 强奸罪赔偿的相关规定
    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对于民事赔偿,这类案件的民事赔偿,有的会很高有的会很低,我见过的新闻最低的只有判决赔偿5000左右的,但是影响其高与低的因素,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恶劣与否、社会危害性大与否、对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精神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如果所有或者很多因素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一般法院会支持高一些的赔偿主张。一、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不能判缓刑根据《刑法
    2023-02-25
    20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强拆违法如何赔偿
    一、法律规定强拆违法如何赔偿违法强拆应当按照被侵害财产的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赔偿,支付因房屋被违法拆除临时安置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房屋装修的损失和被埋物品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强制拆迁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久强制拆迁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
    2023-10-11
    120人看过
  • 房屋确权纠纷案件胜诉后如何过户,相关法律规定
    一、房屋确权纠纷案件胜诉后如何过户房屋确权纠纷胜诉后,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二、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
    2023-06-17
    45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店面被拆如何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店面被拆如何赔偿民法典只规定征收房屋要依法给予经济补偿,但怎样补偿没有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商铺拆迁的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
    2024-02-01
    179人看过
  • 学校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一、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哪些情形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
    2023-02-25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强拆胜诉无偿赔偿怎么判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拆除房屋时,被征地拆迁人的直接损失与拆迁补偿大体相当,不应包含损失扩大部分。 总之征地拆迁方违法强制拆除被征地拆迁人房屋的原则是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地拆迁人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被征地拆迁人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胜诉后怎么样退诉讼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胜诉后退诉讼费的方式为由法院退还。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胜诉后退诉讼费,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其退还有关当事人。
    • 强拆案件胜诉后还能赔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强拆被告胜诉怎么取得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
    • 关于胜诉要收律师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6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